我从小是没有读书习惯的人,学生时代的我唯一拥有的书籍便是教科书。我能明显地感觉到那时的自己对世界的洞察极其肤浅,对事件的认知极其有限,对问题的理解也极其片面,就像自己的眼睛被蒙上了一层薄薄的雾纱,总是触摸不到世界的真相,看不清事件的本质,把握不了问题的实质。
每次写作时,我只是单纯地地套用老师给定的万能写作公式,就像装进套子里的人。当然,这样写出的作文甚至不能称做“作文”,也只是一些模版无脑的套用、句子简单的排列,文字机械的罗列,更谈不上透过纸面文字传递出的有效感知、逻辑思考、深刻内涵了。
没有输入,哪来的输出呢?我们的大脑就就像计算机里的编程语言一样,你必须给计算机一个明确的指令,即有效输入,它才能按照你的指令进行有效输出。
于是,我得出了这样的结论,没有读书,哪来的高质量写作呢?
真正爱上阅读,要从我2016年说起。那一年,我盲目跟风,毫无判断力的我遭遇了人生的第一个黑暗时刻,就像坠入了无边的黑洞里,让人窒息,让人崩溃,让人痛苦。我痛定思痛,深度剖析,遭遇这样的黑天鹅事件,必须是偶然中的必然,一定是我的认知出了问题。
“那认知的局限性怎么破解呢?何以解忧,唯有读书。”我发出了灵魂的拷问。
从此,一发不可收拾,读书就以这种方式闯入了我的生活,成为了我每日雷打不动的习惯,就像吃饭睡觉呼吸一样自然。无论是读《把时间当作朋友》,还是读塔勒布的三部曲《黑天鹅事件》、《反脆弱》、《随机漫步的傻瓜》;无论是读《明朝那些事儿》,还是读《穷查理宝典》;无论是读《红楼梦》,还是读《原则》……书中的养分融于我的血和肉,就像久旱的树木一般贪婪地汲取着水分的滋养。
书读得多了,我越发感受到了读书带来的益处。读书可以让我们明理,帮我们跳出世俗的世界,去参与更多的人生故事,感受跌宕起伏的命运,体验人间百态,同故事的主人公同呼吸共命运;读书可以让我们明智,我们现在遇到的问题前人都遇到过,他们把自己的一生经验之谈都诉诸于笔端,融入到那一行行文字里,给我们以启迪,给我们解决问题的钥匙;读书可以让我们明事,帮我们抚平一颗颗浮躁焦躁的心,在花花世界里不致于迷失自己,给我们不可多得的勇气,在苦难的世界里披荆斩棘,乘风破浪,无畏前行。
就如南宋著名诗人、藏书家尤袤所言:饥读之以当肉,寒读之以当裘,孤寂读之以当友朋,幽忧而读之以当金石琴瑟也。
当然,读书带来的最大副作用便是有了输入,输出便水到渠成,像水往低处流一般无限丝滑。我也在不知不觉中习惯性地将自己的所思、所感、所悟、所为,一行行敲击成文,分享于网络,在互联网的世界里留下了无数个足迹,日积月累,我也慢慢成为了一个有逻辑的人,一个明事理的人,一个有作品的人。
尝到读书的甜头后,对读书这件事越发上瘾,越发痴迷,越发陶醉,每日最快乐的事情不过是游走于书中的海洋中,流连忘返,屏蔽了俗世的纷纷扰扰。于是我暗暗下定决心,把读书这件事当作一辈子的事情来做。
就如芒格在《穷查理宝典》说道:这辈子遇到的聪明人(来自各行各业的聪明人)没有不每天阅读的——没有,一个都没有。沃伦读书之多,我读书之多,可能会让你感到吃惊。我的孩子们都笑话我。他们觉得我是一本长了两条腿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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