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战国时期,有一个喜爱辩论的学派,叫作“名家”。有一个叫公孙龙的人,是其中的代表人物。
公孙龙有一个著名的理论叫“白马不是马”。
“马”是对马“形”方面的规定,“白马”则是对马“色”方面的规定,对“色”方面的规定与对“形”方面的规定性,自然是不同的。
所以说,对不同的概念加以不同规定的结果,白马与马也是不同的。
如果要求得到“马”,黄马、黑马都可以满足要求;如果要求得到 “白马”,黄马、黑马就不能满足要求了。
假使白马就是马,那么要求得到马与要求得到白马便完全一样了。
但是,如果要求得到马与要求得到白马没有区别 ,那么,当有黄马、黑马时,可以说有马,但不能说有白马。
这就明显地说明要求得到“马” 与要求得到“白马”是完全不同的。
所以,“白马区别于马”,这是清楚不过的事理。
另外,马本来有颜色,所以有白马。假使马没有颜色,就只有“马”而已 ,怎能称它为白马?
但是,规定马是白色的马就与“马”有区别了。
所谓白马,是马限定于白色的,限定于白色的马自然与马是有区别的,所以说 白马非马。
请问,公孙龙的话错在哪里?
理解什么叫“类别”是解开“白马非马”的关键。
“马”是一个类别概念。
也就是所有符合马的“共性”特点的动物,都归为“马”这个类别。
请注意,这里说的是“共性”而不是“个性”。
很明显,马的颜色,是马的个性而不是共性。
所以,公孙龙说,白马不是马,犯了对“类别”概念不清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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