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植物图鉴》里的女主彩香在未遇上男主树之前,一个人独居在离地铁站步行不过15分钟的一所老公寓里,一日三餐大部分皆来自便利店的的快餐。
直到在一个下雪的日子里,她把男主捡回家。
男主彩是为了追寻自己的事业而离家进行为期半年的流浪生活。这半年,是他对于自己人生事业的一个承诺期限。
彩酷爱自然草木,通晓各种植物的生长习性以及饮食调味。在被彩香收留的半年里,他每天用草木作料,烹饪出清淡可口的饭菜,款冬味噌酱,佃煮笔头菜,炒煮乌菜,蜂头菜拌饭,小根蒜通心粉,蕨菜酱汤......
长此下去,彩香原先浓烈的味觉习性变得越来越清淡,也逐渐对食物的原味越来越敏感。
更神奇的是,伴随着味蕾改变的,是对男主彩的感情,越来越浓烈。
原来,当你喜欢一个人的时候,连味觉的浓淡都会悄然间发生改变。
由身体到情感,由情感到身体,由内而外,全身心的嬗变。
2.
这样的一种体验,让我也一直感同身受。
以前的我,是一个秉持素食主义理念的女生,刚谈恋爱那会,明喆看我不吃荤食,也随我一起。
后来,次数多了,感觉怪不好意思的,我开始尝试慢慢地吃一点点荤腥。
明喆今天哄我说,只吃一块肉;明天哄我说,只吃一块;久而久之,不知道彻底的改变发生在什么时刻,我开始正常吃荤,甚至连极其敏感的肠胃都适应了那种油脂感。
印象最深的一次,和明喆去苏州平江玩,看见有一家卖猪蹄的店铺,门口排着长长的队伍。
瞧着那满满胶原蛋白的猪蹄,酱烧的五香味扑面而来,明喆排队买了两份大猪蹄,一人一个。
我们两戴着手罩,边逛平江边吃,一点都不觉得丢人。
明喆对我说,这是他生平第一次在路上啃大猪蹄子;我说,这也是我第一次吃大猪蹄子。
3.
刚认识明喆那会儿,我一日三餐都不是很规律,常常正经的饭菜不吃,反倒吃起各种甜点零食。
明喆可比我强多了,他是那种饮食习惯像极了三四十岁中年大叔的“老年”一族。
在学校,早上一定要吃食堂热食,油条包子配一碟小菜,是再好不过的。他很少吃西式面包牛奶,几乎不吃。
中午一定要有菜有饭,而不是麻辣烫、粉条、鸡蛋饼、烧烤或者随便吃点面包应付着。
晚上,和中午的要求是一样的。
而且呀,他吃饭有一个不能触犯的原则:一定要新鲜。比如说烧鱼,一定要吃当天活鱼烧出来的;吃蔬菜,一定不能是放过冰箱速冻过的。至于那些油炸类的速冻食品,他一样都不沾嘴。
今年过年待在我家,我妈有一天炸了一盘子的骨肉相连,虾饼,以及各种杂烩炖菜。
他在饭桌上一样都没有动筷,我妈一个劲地劝他多吃点。他说,等会吃等会吃。
我在旁边偷偷地窃笑,还恶作剧地夹了一块骨肉相连放在他的碗里。其实呀,他是觉得这些都是放在冰箱里速冻过的,不新鲜不健康。
我呀,是懂他的。
相处时间越长,我的饮食秉性也慢慢地与他越来越相投。这些一开始自己都没有察觉到。
直到最近回杭州上学,因为疫情隔离的原因,学校里每位学生吃饭都需要提前一天定盒饭。每次吃盒饭时,蔬菜几乎只尝了一口,就放下筷子不吃了。
有一天,和明喆打电话说:“学校的盒饭好难吃,特别是蔬菜,一点都不新鲜。
说这话时,我才有点意识到,我也开始在意饭菜的新鲜与否,味蕾对食物的感知越来越敏感。
4.
两个人在一起,有对食物同样的味蕾感受是一件很幸福的事,就好像两个人有了什么只有双方才可以懂得的小秘密。
有时候呀,因为彼此对食物共同的期待,会让食物本身不再仅仅可“食用”,而是会因为那份共同的笃爱而被镀上一层专属于两个人的恋爱光韵。
我称之为恋爱料理的味道。
我喜欢吃榴莲,超级爱的那种。特别是捧在手心的那种润滑的触感,吃在嘴里很醇香的奶油味的淡香感真的会让人欲罢不能。
我在本科上学时,明喆每个星期三开车到学校和我一起吃晚饭。有一次,他晚上带我出去吃,逛超市时无意间逛到水果区,还是榴莲区。
明喆知道我特爱吃,买了一整个大榴莲,商场工作人员还当场一一清理好,一块块放在包装盒里。
在开车回学校的路上,我就忍不住抓起一块放进嘴里。
明喆那时还不吃这玩意,我强扯了一小块放在他手心里,他小心地尝试了一下,对我说,没想到这玩意,闻起来臭,吃起来蛮香的。
之后的一个情人节,我们开车去永旺买一些情人节晚餐。
两大盒的寿司,一盒三文鱼,一整个大榴莲。
回家之后,用租房里仅有的电饭煲热了寿司,我还用小番茄,黄瓜各做了两道凉菜。
所有的饭菜都用特别好看的碟子盛着,满满当当一桌子的菜:两盘各色寿司,一道凉拌番茄,一道酱黄瓜,一大碗的凉面,还有必不可少的饭后甜心大榴莲。
原本明喆说,榴莲只可以吃一半,结果,我们两把一整个都吃进肚子里了。
无疑,臭臭的榴莲已经发展为了我们共同的恋爱料理。
这一次来杭州上学之前,明喆就对我说,你要早点回来哦,我们要一起吃榴莲。
在学校,和明喆打电话时,他也会叮嘱我,等你回来一起吃榴莲。
你瞧,两个人在一起,哪里会时时刻刻如干柴烈火般,其实更多的是细水流长,是平凡生活中因为某一点的相似而互相怀揣的那份懂得。
也因为这份懂得,所有本来很普通的东西,都会一点点变得与众不同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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