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序言

作者: 安迪斯晨风 | 来源:发表于2014-08-20 16:54 被阅读48002次

    智能手机是人类进步的滑梯——佚名。

    我已经想不起来上一次能酣畅淋漓的一口气看完一本书是什么时候,或许是一个月前的一本通俗讲史?又或者是一年前的一本长篇小说?回头望望自己书架上堆砌的高高一摞书,不由得一阵惆怅。有一小半书都还维持着他们刚刚被快递送来时的状态,甚至连一层塑料膜都还没打开。即便打开了的也整洁如新,几乎没动过的痕迹,事实上我也确实只看了前几页就收手了。这其中最惨烈的要数那几本带学术性质的历史书,它们都曾是我闻名已久的,拿到手里的时候觉得梦想成真——然后就放到高高的书架顶端任它们自生自灭了。尤其是在这两年我开始在当当、京东之类电商活动时为凑单而买的书已经几乎找不到一本看完了的,即使是有,也是很早之前看过,特意买来收藏的。

    曾经,有一个满满当当堆满书的书架,是我的终极梦想。曾经,能读到书是我最奢侈的享受。

    我小时候读书很不容易。一则是因为家住农村买书不方便,即使有也不是专业读物就是地摊小说,偶尔借到一本好看的书,就会非常非常珍惜。二则是父母对我看闲书非常不赞成,不用说给我买了,就是我好不容易搞到的课外书,一旦被发现就会被没收,然后就会往死里打。一直到高中之前,我读书的过程就是和父母斗智斗勇的过程,为了抓紧一切时间偷看闲书,我练成了一目十行的高超本领。

    我曾去了亲戚家钻进人家屋子里看书看一天忘了回家,还曾在大街上迎着众人的嗤笑捡起一块残旧的报纸边走边看;我曾为了害怕父母发现而晚上两点躲在被窝里打着手电看书,还曾因为看书坐汽车坐过了站;我曾省下一周的早餐钱买一本《科幻世界》杂志,还曾用两个学期时间翻完了《辞海》……

    可是,这些统统都是很久之前的事了,现在的我有了足够的钱买书,有了足够的空间放书,有了足够的时间看书,再也没有父母和老师的训斥,再也没有了学生时代读闲书的羞耻感,但是同时也再没有了当年的看书热情。我曾经给自己定下过一个『每天两小时不看手机和电脑专心读书』计划,后来发现自己确实是自制力有限,两个小时内不去刷一下手机屏幕实在是憋得难受,于是一切又都回到了起点。现在除了偶尔会看一些网络连载小说之外,大多数时候都是挂在微博上像个傻瓜一样反复刷着页面。

    我清楚地知道,自己已经失去了看书的欲望和能力。『工作忙』、『没时间』、『照顾小孩』之类的借口都是胡扯,我有一份轻松悠闲的工作,每天孩子睡觉以后也有大把的看书时间。如果我能把刷微博的时间拿出来读书,书架上一定不会像现在这样触目惊心。很难讲清楚我是什么时候、为什么变得不爱看书的。似乎是从2011年买了智能手机之后上网占据了我生活的绝大部分时间间隙,又似乎是从结婚之后就腾不出看书的时间,抑或是2002年学会上网之后,也可能我从来就不喜欢看书。

    不过回想起来,当年那些四处找书看的日子真的是我人生当中最美好的时候了。十多年来所读书里的精粹沉淀下来,慢慢变成了今天我的思想。即便不说书对自己精神成长的作用,当年无意中借到一本好书时的心如鹿撞,也是现在读多少条微博段子也无法取代的啊。或许如很多人所言,网络时代的阅读已经不限于文字,而是包括了图片、视频、音频等等多媒体工具。但是无论何时,也无论是那种我们小时候看的那种印在纸上的、散发出油墨清香的书,还是可以存进Kindle 、Ipad里面的电子书,文字所能表达的东西永远无法完全被多媒体工具所取代。

    我是一个分享欲望很强的人,也可以说是『好为人师』。尽管自己看书少了,但是我还是希望别人能多看书、看好书的。特别是那些我比我岁数小,比我更有求知欲的年轻人们,我更希望把自己的读书经验告诉他们。要知道,把自己爱看的书推荐给别人,本身就是一种莫大的快乐。于是,我想把自己这些年来看书的一些回忆写下来,既可以让自己不至于忘掉那些峥嵘岁月,也可以给现在还在坚持看书的朋友们提供一点经验,一点帮助。

    毕竟,好书是永远不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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