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读书人,然而我喜欢书带给我的那一份宁静.纵然我只能逐字逐句地读书,像个小学生,可是还是喜欢书中能够引起共鸣的字字珠玑。
学中文的同学曾感慨,买书的投入应该多余买衣服鞋子的花销。可事实是,我们每每路过一家小店,都会驻足逗留片刻,摸摸这,看看那。新买的衣物总能给我们带来美好心情,淘到的小饰品也总会让我们窃喜。
萍姑娘常买书,看书,写文,但是她看的书比较杂,貌似我不太看的上,其实,是我跟不上她的节奏。
(二)
新的flag是要提升阅读速度。
孩子告诉我,你刚开始慢慢看,等有了兴趣,你会继续看,反复看,越看越快。孩子读书的速度确实快,感兴趣的书,她半个小时能看一本。我按照她的方法试了三天,每天硬着头皮看半个小时,可还是云里雾里。
三月初在看的《了不起的盖茨比》,当时我给自己定的计划是,每天看一章节。我看完了整本书,可还是得回翻序言才能屡清楚书中的情节和人物关系。
(三)
在当当上买了畅销书《如何阅读》,新学了一招,刚开始阅读应该选在固定的时间,坐在书桌前。
今晨五点五十起床,十五分钟瑜伽后,端坐在窗前,聚精会神地阅读了二十分钟,正好一章节。尼克蜗居在盖茨比家的豪华别墅的隔壁,作为一个旁观者观看黛丝和汤姆的真实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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