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皇权与皇极
一、孝宗的三部曲
——“三年之丧”、“太子参决”、“内禅”
二、概说:史学与心理分析的交互为用
三、从入宫到受禅——孝宗的心路历程
四、认同危机与心理挫折
五、孝宗“末年之政”的心理向度
六、“责善则离”——孝宗与光宗的心理冲突
七、环绕“皇极”的争论
七、环绕“皇极”的争论
孝宗晚年念念不忘重定“国是”,变“和议”为“恢复”,这也恰好是理学士大夫的“集体认同”。南宋的偏安之局建立在“和议”的基础之上,朝廷上庞大的职业官僚群也早已与“和议”结下了不解之缘,所以重定“国是”必会威胁到职业官僚的既得利益。他们凭借淳熙中叶以来王淮建立的过渡“国是”在光、宁两朝抗拒理学士大夫所推动的大更改。
孝宗晚年的大更改构想,即是重定“国是”的一种努力。最早可见于叶適淳熙十四年年底的《上殿劄子》,要求孝宗变“变国是,变议论,变人材,所以举大事”。最重要的证据则见于罗点淳熙十五年十月的奏文“臣闻君子、小人相为消长:众正进而后群枉消;群枉消而后国是定;国是定而后太平之基立”,可以看作是孝宗有意重定“国是”的一个确实信号,精确表达了孝宗晚年政治部署的基本精神,还把它正式提升至“国是”的高度。孝宗与理学集团希望通过朝廷上人事的更换,重定一个积极进取的新“国是”。官僚集团转而包围新皇帝,利用正式皇权进行针锋相对的“反部署”。
隆兴元年国是是“和议”,孝宗最后一次“恢复”冲动发作于淳熙六七年赵雄执政的期间。但王淮除相后没有再提及此事。作者总结了两条总纲作为王淮时代的“国是”,一是维持“不生事”的“安静”局面,第二是用人唯才以消弭朝中“朋党”之争。庆元五年,官僚集团成员中有人进呈一篇《乞虚伪之徒姑与外祠,使宿道向方》的奏劄,提到“皇极“一词,作者认为”皇极“在王淮执政时期曾发挥“国是”的作用,理由有二,第一王淮的执政纲领大体上确与当时人所理解的”皇极“相合,第二李心传以“王淮之‘皇极’”与曾布之“建中”并举,视为同类。“建中”“绍述”(蔡京)都是“国是”的名目。宰相往往与他所举得“国是”同进退,王淮执政与罢相都是如此。
“皇极”一词何以成为王淮执政以来的“国是”名号,作者引《尚书·洪范》的“皇极”章原文予以说明,“皇极”所陈是“天子”或“王”怎样建立一个理想的政治秩序。
《洪范》相传是箕子答周武王关于治理天下之问,共九类,而“皇极”适居其中,为第五,故后世往往以“九五”附会之。
回顾一下王淮的执政背景,高宗主张“安静”,孝宗“不敢违”,“皇极”成为王淮的执政纲领,孔安国《传》和孔颖达《正义》比《洪范·皇极》更能说明问题。用“大中”释“皇极”,主要在追求均衡与安全,所以两者都强调“至于安静”。王淮本人的相业也建立在“示之以静”的中心观念之上。另外,以“中”道消弭“朋党之恶”,王淮在执政之始便向孝宗作出了超越“朋党”的保证。其三,“以用人为己任”作为超越“朋党”的保证。“不可待人尽合大中,然后叙用”使王淮不受理学家“君子、小人”截然二分的道德约束。所以在“皇极”观念的庇护下,职业官僚在王淮执政下获得长足进展。
《传》与《正义》都强调“中”可以发挥积极进取的力量,人若有所作为,必须先“集会”之,所以孝宗的“恢复”,不能仅限于南宋,在这一观念中“恢复”之志得到了暂时的安顿。
在《洪范·皇极》的汉、唐注疏中都可找到对了高宗、孝宗的意识形态的支持。作者推测在高宗、孝宗在“安静”“恢复”互相妥协的现状之时,王淮进“皇极”之说作为过渡的“国是”。这是作者对李心传“王淮之‘皇极’”的断语提供一个比较合理的解说。作者在此并没有牵强附会。首先,假设直接来自于李心传的话。另外李心传的论断则本于朱熹对“皇极”与官僚政风的双重批评。第三,作者接受李心传的断语是因为他与当时士大夫的一般风气若合符节。宋代士大夫正面提出政治建议或反面批评时事,往往援以特定的经典作为根据。所以王淮把他的执政纲领依托在《洪范·皇极》之下是极顺理成章的。
王淮为什么不沿用“建中”而取意义含混的“皇极”呢?
“皇极”作为一个普通的名词可见于《上寿·禧安》“御皇极,以绥兆民”,“皇极”大约相当于“皇朝”或“皇统”的意思。绍兴三十二年大赦诏书(孝宗即位后的第一道诏书)“建皇极敷锡厥民,允副迩遐之望件”,“皇极”此处是指“政治秩序”。王淮的“皇极”疑与此诏有关。王淮奉行的是折中调和的政治纲领,用语义含混浑括的“皇极”可暂时满足高、孝父子二人的政治要求。
孝宗末年所要改的“国是”非“王淮之‘皇极’”莫属。原因有:第一,“安中之善”变成了因循苟且,得过且过。第二,“安中”也导致了“朋党之恶”,激化了“党争”。第三,“不合于中,不罹于咎,皆可进用”的原则为关心一己宦途得失的职业官僚提供了进身之阶。因“王淮之‘皇极’”已成“国是”,且导致了政治秩序的瘫痪,所以孝、光两朝理学家关于“皇极”的争论即是直接间接关于“国是”和政治现实的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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