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法院判决书的那一天,我心中仍然感到不安,知道对方不会就此干休。为了这场官司,一年半以来,我都不知道跑了多少趟法院,而这一切都怪那个贱人林昊文。
林昊文是我买的房产的业主,我们因为房产买卖纠纷打上了官司,他倒好为了拖延结案时间,居然连律师发送的催告书,法院下达的传票,统统都不接,导致我的开庭时间一再被延迟,我对他恨得真是咬牙切齿。
果然不出我所料,收到判决书,贱人还不买账,以上诉为由继续折腾幺蛾子。
事情的起源要追溯到2014年初,原本生活平静的我,一家三口日子过得平淡而又幸福。来深圳近十年了,好不容易奋斗有了一个安稳的家,也有了一个稳定的住所,这对于白手起家的我们来说是难能可贵的。
然而,就在3月30号那天,国家发布了一条新的政策:原来二手房买卖五年免交增值税的,改成了二年免交增值税。
这条政策出台后,大大地刺激了二手房地产市场的蓬勃发展,我和老公也正是看中了这一机遇,想着以后生了二孩,家里的两居室就不够住了,准备入手一套更大的。经过一番盘算,我必须要先卖掉名下的房产,才能腾出名额和资金再买入新的房产,于是当机立断决定卖掉唯一住房。
此后的一个星期,受“330”政策的影响,房价蹭蹭蹭上涨,我们迫不及待要买入新房。加之在中介的大力推动下,我们手里的两居室快速地成交了。只是办手续需要时间,大概要一个月半后才能最终过户掉房产并拿到房款。
与此同时,我们看中了一套双拼四居室,由于是双拼房产,需要占用两个名额,很难有符合条件的买家,据中介了解这套房也是卖了好几个月都无人问津,恰巧被我们看上了。签约那天,业主两口子别提有多高兴了,带着红本房产证,喜气洋洋地和我们聊了很久,从他们当时买房聊到卖房,甚至还传授我们一些后续装修房子的经验,乐乐呵呵几个小时,大家相谈甚欢。
就在我们兴致勃勃的准备办理手续时,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房地产市场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房价一天高过一天,更有甚者,有一套房一夜之间涨价超过百万的乱象。
我购房的业主林昊文当然也不例外,虽然签了合同,他也收了我三十万定金,可就在房价上涨的途中,我们再也联系不上他人了。
无论我们怎么拨打他电话,中介也帮忙拨打,每天少则几十个多则上百个地拨打,就这样持续了一个多月,竟再也没有打通过。
眼看着手中的房子已经卖掉了,支付的三十万定金也没了,我和老公焦虑得辗转难眠。
这当然不是个案,腾讯弹屏新闻“二手房买卖业主集体违约”刷爆全网,整个深圳二手房市场受此政策影响已经哀鸿一遍。
鉴于此,被违约的我们组织了维权群,仅入群者就多达上千人。
和我们的情况一样,有业主收完定金就消失的;有说房产证是老婆名字,被老公偷着卖了,不能认可合同的;有出具证明,说自己签合同时正犯精神病的;有一套房先后签了好几份买卖合同,以套取最高成交价的等等;各种违约的借口和方式数不胜数,层出不穷。
总之,就为了告诉你,房子现在我不卖了,签过的合同统统无效,收过的定金最好能合理没收。至于你的什么损失,是市场导致的,和我无关。
这一个个堂而皇之的理由令我震撼不已,人性在利益的诱惑面前竟然可以如此扭曲?
一个月后,走投无路的我们来到了律师事务所,在认真听取了律师的建议后,无奈只能走法律程序。
这一个月的时间,我损失的不仅仅是三十万定金要不回,更重要的是现行房价已经涨到一个我们无法企及的高度。而当时被我卖掉的唯一住房,眼看面临着交房,我顿时感觉自己走入了“前无去路,后有追兵”被两面夹击的绝境。
为此,我气得后背痉挛,躺床上好几天不能下床。那一段时间,感觉我的整个人生都是灰暗的。
青黄不接的时候,我们只能搬离原来的房子,到外面租了房来住着。当时一心希望官司能早日结案,我能尽快拿到应退回的定金和赔偿,有了资金再做打算。
然而事与愿违,更可恶的是,在审案的一年半里,林昊文但凡法律文件都不接,后来经维权群网友们分享才知道,这是违约方为了拖延支付赔偿金的时间故意采取的手段。就这样,对方每不接一份通知,我们就得去法院发布公告三个月,费时费力。那个时候,我有种想将他碎尸万段的冲动。
经历了重重困难,一审判决书终于下来了,要求对方除退回我的定金外,还要赔付我合同金额15%的损失。此时,相较我买房时,房价已经上涨了何止50%,按理他已经获利不少,令人不齿的是贱人林昊文居然还要上诉,这邪恶的态度真是毁尽我的三观。
很快,上诉案件到了中级法院,因为有一审做铺垫,二审程序比较简单,不到半年时间,判决书就下来了,维持原判。收到终审判决书的那一刻,心里轻松了很多,好在法律还了我公道。
事情还没有结束,接下来到了对方执行判决的时候,可对方一如既往地玩失踪,经过这两年的等待,我们已经有了心里准备,赔偿还将遥遥无期地等待下去。执行法院表示也很无奈,他们能做的就是将林昊文这三个字拉进“老赖”黑名单。
直到2017年的某一天,事情终于迎来了转机,他在一次出境时因在黑名单之列被截住了,迫不得已的情况下,主动邀请了律师和法官打来电话请求和解。
约定了时间,我和老公一起去到法院,刚一进到法官办公室,就看到林昊文着一袭黑衣,坐在椅子上,头戴一顶棒球帽,帽檐遮挡了自己的脸,满脸胡渣,低着头,也没说话。过去我臆想了无数次见到了他本人的情景,想想自己这三年来承受过的压力,还曾一度陷入无家可归的境地,心里的憋屈全涌了上来,此时若能上前抽上他几个耳光,那才叫解恨。
见我们都不说话,执行法官首先询问了我们和解的意向,通过电脑系统打印了结案文件,并算好违约金以及延期执行判决的滞纳金,其中滞纳金已累计到一万多块。交由我们签字时,一个颤抖的声音冒了出来“能否减免这一万多块?”我瞪了一眼,确认是林昊文说的。
“嗤,真是厚颜无耻”我心想。最后,老公一句“你占用别人的资金,是会有资金成本的”,给怼了回去。
他不再说话,当着法官的面,林昊文终于将所有要赔偿我们的损失一并付到了我的账上。虽然最终赔偿的金额远不足市场行情上涨给我带来的损失,也算是给了违约人一个有力的惩处,事情到此告一段落。
开车回家的路上,我和老公回顾了整个事情的经过,回想着当初财房两空时的无奈与无助,不觉落下泪来,人间正道是沧桑,我们从中受到了深刻的教训。
有人曾说过“有时候,人心,比牛鬼蛇神,魑魅魍魉更加可怕,因为,人性的贪婪是无限的。”是的,人性是贪婪的,它经不起考验。
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仍旧会对这件事耿耿于怀。
无独有偶,2015年深圳房价出现了一个小幅的回调,原签的合同房价处在下行阶段,当即又出现了一个买家反价的违约潮。
无论卖家还是买家违约,祸起都是为经济利益的争夺,几十至几百万巨额的财富面前,谁能将契约和诚信精神坚守?
交易面前,只要违约的成本低于能获取的利益,他们便会毫不犹豫地选择违约,自己利益最大化是人性中不堪的一面。
前不久,林昊文的律师打来电话,说那套房要重新拿出来交易,请求我们将在审案时做的房产查封申请给解除了。
我唯有嗤之以鼻地回复他,“你个老赖,罪有应得”。
(此为真实故事,人物采用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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