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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0-第十四章 韩非和法家

8.20-第十四章 韩非和法家

作者: 灯火阑珊12 | 来源:发表于2017-08-21 06:05 被阅读0次

         西周封建社会根据两条原则办事。一是“礼”,以褒贬约束,二是“刑”,适用于平民。所以有“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之说。

          韩非:法家的集大成者。

          韩非擅长著书,著《韩非子》五十五篇。他是法家最后的也是最大的理论家。在这之前,法家已有三派,一派以慎到为首,他以“势”为政治和治术的最重要因素(势,指权力,权威),另一派以申不死为首,强调“术”是最重要的因素)(术,指办事,用人的方法和艺术,即政治手腕),另一派以商鞅为首,最重视“法”。韩非认为,三者缺一不可。

          法家的历史哲学:历史退化论。拯救人类,不在于创新,而在于复古。

           治国之道:第一是立法。通过法,告诉百姓,哪些可做,君主必须明察百姓的行为。因为他有势,可以惩罚违法的人。君主就这样用法用势治民。君主只要把赏罚大权握在手里,就是“无为而无不为”。赏、罚,韩非叫做君主的“二柄”。

           法家和道家:道家和法家代表中国思想的两个极端。道家认为,人本来完全是天真的,法家认为,人本来完全是邪恶的。道家主张绝对的个人自由,法家主张绝对的社会控制。

           法家和儒家:儒家主张,治理百姓当以礼以德,不应当以法以刑。法家强调在法律和君主面前人人平等。可是,法家不是把平民的行为准则提高到用礼的水平,而是把贵族的行为降低到用刑的水平,将礼抛弃,只靠赏罚。

           儒家的观念是理想主义的,法家是现实主义的。所以,儒家总是指责法家卑鄙、粗野,法家总是指责儒家迂腐、空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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