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下这两个字,想到它当年也曾经风靡一时,如同多肉,曾成为种植界的时尚。
那几年,有人种芦荟,种成百万富翁。
主要是因为,他发现在美容界,大量使用的芦荟胶,居然没大有人去种植,于是,他就种了,也就发财了。
那几年,就像发现了宝一样。人们发现,它可以吃,有很高的营养价值。但是,很快大家都发现,它不好吃!哈哈。请原谅我不厚道地笑了,要是好吃,不早就留传下来了,肯定是不好吃,所以大家都不吃。那粘乎乎的口感,堪比吃大鼻涕,而且还带着苦味。
任凭你炒了,凉拌了,还是怎么操作了,它就那样顽固地不好吃。任凭你加上香油,还是加上了葱姜蒜,咋滴,就是不好吃。
后来,人们发现它蚊虫叮咬后,它有消炎杀菌的作用。这个效果,确实有,但是可能不如凤油精。
但是,我的母亲脸上长了一个斑,黑色的,突起来了,还很大。怀疑是扁平疣,又怀疑是其它的疣类。
母亲懒得看医生,就在家里掰了一个芦荟的叶子,然后插在叶子里一个绵棒,每天只要想起来,就用芦荟的胶涂抹,居然用了二个多月,皮肤光滑如新。
现在种芦荟已经不流行了,人们很少有人吃它。但是,我还是养了一棵,虽然它没为我贡献什么力量,但是,我知道,其实它还真是个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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