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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对于我,并不是什么不能触碰的话题。

死亡,对于我,并不是什么不能触碰的话题。

作者: 靡柒柒 | 来源:发表于2016-07-25 18:56 被阅读28次

    《奇葩说》已有三季了,至今它是第一个能将我的精分,发挥得如此极致的节目。

    很庆幸,在大陆,难得还存在有言论自由的节目,广电也不干涉不禁播。

    嗯,以至于我还是相信大陆的文化娱乐产业还有希望的可能。

    不过,这个节目,播了三季,但我从来不看。

    我有我的坚持。

    一直都认为,话,应该好好聊。

    雄辩,只会让话题失去讨论的价值。

    我喜欢有价值的讨论,但我不接受抠字的强辩。

    有些时候,

    我们总会因为输赢,

    蒙蔽了我们最真实的观点。

    有些观点,

    我们并不是如此肯定,

    但是为了输赢跪着也要讲完。

    所以有些输赢,

    并不能代表事实的正反黑白。

    那么,这样的辩论,对我个人而言,不过是强词夺理,那不看也罢。

    除非,它真的能有一次,是用真心辩题,无关输赢。

    绕回来主题,我说了这么大一段很大几率惹死忠粉暴打的话,是因为前两天我第一次主动去看《奇葩说》,第二十二期。

    相信大家都知道是哪个辩题,那一期,也如我所愿,没有输赢。

    很多人都跟我说,她们是哭着看完整期节目。

    预估之内却又意料之外的是,看完整期节目的我,眼眶泛红而已。

    和我看过电影的都知道,我可是一个看青春片都会看到痛哭流涕的人。

    但是,这一次,我「反常」得很。

    或许是天生自带免疫功能,又或是受妈妈佛教的熏陶,也有可能是自己脑袋开窍吧。

    对于「死」字,我真的从不避讳。

    反倒,很爱谈及,尽管没有几人能与我自如探讨。

    我不怕有一天您将逝世离我而去,却怕您就在我对面,您却记不起我的小名。

    我不怕有一天你撒手人寰永不在,我却怕丢了你,满世界翻腾依旧不知你下落。

    我不怕有一天你突然不告而逝,我却怕明明有机会抓紧你,可你却头也不回只顾消失在我面前。

    所以,讲真,生离在我眼里真的比死别更加忌讳。

    说白,我宁愿我是躺直了,都不愿意留给你只是冷漠消失的背影。

    我宁愿你又有新的生命继续开始,都不愿意每天提心吊胆担心你。

    你过得好不好,我无从知道。

    你是否还在世,我无法确定。

    能否有那一天,我们再次相视,我未得结果。

    而我所说的生离,是明明他就还在世上,可你们却如同平行线一样,一个在这头,一个在那头,从此不再相交。


    死别,爱,还能在心里。

    生离,心里除了有爱,还有,不能爱。

    他死了,是的,你会觉得天塌下来般难过。

    但是,一年,两年,三年,终有一天你会痊愈。

    你还是会慢慢习惯没有他的生活,依旧记着和他相处的美好日子。

    若有他失踪了,消失了,你也会觉得天塌下来了。

    不过,一年,三年,甚至十年,你都还是会像着了魔,发了疯般地全世界寻找他的踪影。

    这就是一丝希望和绝望的微妙之差。

    一丝希望总会比绝望来得更折磨人。

    死别,便是绝境。

    你终究还是会掉头而走,虽有惋惜,虽有停留,但回头还是继续会有向前的路。

    生离,那是硬生生的围栏。

    你不甘,你心里还有一丝期望,你便放不下。

    而往后的日子,那便是无尽的疯狂与等待。

    所以古人才会说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所以网友们才会如此激进地议论贩卖人口比杀人放火更十恶不赦。

    就像《亲爱的》,失踪、拐卖、剥夺,上下两篇幅无一不是赤裸裸的生离。

    折磨,痛苦。而且,还是漫漫岁月的挣扎。

    直至现在,偶尔经过城中村小路,还是会想起鹏鹏走丢的那一幕,阴影面积太大了。

    而另一种生离,是虚无缥缈的距离。

    你们就好似曾在一起过,又好似从未接近过。

    科技是很发达,发达到两个人即使不相见,也能相识相知甚至相爱。

    以至于,最后你都混淆了你爱上的,究竟是一个人,还是一个机器。

    以至于,最后你宁愿相死而生地,去寻找他这个人,而不是他这一张单薄的书信。

    可是啊,我们终究还是人,有血有肉的人,我们还是希望能亲眼,看看他的脸。

    我们还是希望能并肩,和他齐步行走。

    我们还是希望能亲手,感受他的温度。

    我总觉得,死亡就像扎针,消失就像腐蚀。

    针扎一扎,很痛啊,但过后连疤都会愈合。

    可是腐蚀糜烂,却是一点一点渗透入心,越久越痛,直至满目沧口。

    因为,人还在,所以总会有牵挂。

    无论多少年,你终还是会忘不掉,放不下,

    某一天再次触及,你还是会歇斯底里。

    而你,不过是一匹披着我还好的羊皮却不再会撕咬的狼。

    所以,我相信生命的轮回转世。

    死别,缘还在,终究还是会有从陌生人开始,再相遇相知的时候。

    生离,缘分浅,那这辈子,下辈子,或再几次的轮回都不一定能再相见。

    最后,我推荐你们去看看,

    姜思达的那个关于【网恋】故事。

    不论真假,

    不管是否为了辩题,

    至少,我被感动了。

    或许,你们也早就看哭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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