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学娇纵了六年的我,居然很快适应了初中平平淡淡的学习生活。
回想整个三年,我唯一一次出类拔萃,是在初一的一次数学竞赛中,我考了全年级第一。那可能是我小学时代辉煌的延续,也可能是回光返照,此后我的学习,便进入了绵绵无力的境地。
我们全镇只有一所初中,每个年级四个班。经过小升初考试之前的那轮大筛选,进入初中的学生,已经是各个片区的精英,在这个新的圈子里,我的竞争能力自然大打折扣,几次小考下来,我发现,跟我一起当代表参加大会的那个女生,以不可撼动的优势牢牢占据第一。我很快就识时务地放弃了我的阵地,开始钻研歪门邪道。
其实,我新开发的阵地,现在看来很值得推崇,我无意识地走向了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道路。德,我友好主动地放弃了竞争,考试得过且过;智,我课堂上博览群书,开阔眼界、开拓智力;体,我晚上没有呆坐在教室,而是四处溜达着去附近村子看露天电影;美,我上课争分夺秒画讲台上的老师、画旮旯的扫把、画同桌戴的手表、画不明所以的圈圈……
我初中的第一位同桌,是个不爱学习但爱读书的男生,他好像有超能力,总能搞来一些流行的书,有时是言情有时是武侠,偶尔还有诗集。在那个课外书匮乏我们手头也羞涩的年代,每搞来一本新书,往往会在全班传阅,而我近水楼台先得月,总是第一个读。后面有那么多人等着呢,我看得囫囵吞枣不说,还得不放过每一个课堂。
毕业后,我曾经在私立学校带过一段时间的课,那时才恍然明白,站在讲台,只要你愿意,底下同学们的小伎俩可以一览无余,我羞愧得汗差点流下来,顺便感谢初中宅心仁厚的老师们,给我偷偷摸摸看小说的行为留足了面子,如果当年在课堂训斥我一次,对内向又爱面子的我而言,就会成为一场灾难,我的学生时代就此止步也说不定。
我那位同桌,自初中毕业后就再没见过,据别的女生后来说,当年那些书,都是我同桌从书店偷来的,而且是特意为我偷的。真是罪过啊,我不知不觉中成了帮凶。
至于我有机会四处溜达着看电影,我觉得是父亲的失误。我们学校只有初三住校,父亲心疼我每天风里雨里骑自行车奔波,就托关系安排我住在初三宿舍里,父亲以为他乖巧懂事的小女儿,晚上会乖乖地待在教室上自习,最差也是躺在宿舍睡大觉,他怎么也想不到,我会跟着附近几个村子的同学去看电影,当然作业我肯定会写完的,上节课的作业我完全可以在下节课完成,反正我很少正儿八经地听课。
在父母眼里,一切跟学习无关的行为,都是不务正业。借助看电影这种不务正业但又很高雅的行为,我结交了几个附近村里不爱学习的同学,结下了深厚的友谊,不管他们现在在老家市场卖鱼,还是在城郊开班车,他们还不曾忘记我,虽然不见面,但他们有机会就通过别的同学打探我的近况,我每次想到在某个我不知道的地方,还有我当年的哥们关心着我,我就又感动又骄傲。
初中阶段,我原本应该用在学习上的精力,大都被那些杂七杂八上不了大雅之堂的事情占用,除了看闲书,早恋的危害最大。我没有早恋过,但不排除我观摩别人的早恋,也不排除有人试图拉我下水。我的座位在教室前排,听说有坐前后位的男女生上课时拉着手,我非常好奇,上课时老想着这事,有时还忍不住回头去看。
我偷着“无恶不作”的那段时间,我自以为是个女魔头,但遗憾的是,在别人眼里,我仍然属于勤奋好学又老实的女孩,导致我时不时在课本里、在桌洞里发现几张纸条,写着一些幼稚又动人的句子。
那时我多善良呀,虽然觉得是老实人被“欺负”,但还是认认真真地写回信,想让他们因我明确的拒绝态度而停止想入非非。我努力用委婉不伤人的语气写拒绝信,但费尽心思写好后,怎么交给那些坐在教室后面的男生,成了让我头疼的事。这时,我的最后一任男同桌挺身而出,我只需要在折好的纸条外面写上收信人的名字,他拿过来看一眼,便屁颠屁颠地跑腿送过去。
因为这位同桌知晓了我太多秘密,我鸡贼地把他发展成了我闺蜜,以防止信息外传。直到年近五十的现在,在房地产热潮中攫取了丰厚资产的他,依然委身做着我闺蜜,每年生日那天都会收到他的祝福。因同学圈千丝万缕的关系,他偶尔也跟我老公把酒言欢,每次都会逼我老公多喝几杯,说要不是他当年不辞辛苦做送信员,加上使出浑身解数挡剑(有人以为我跟他谈恋爱),我老公见不到我一根毫毛。
初中阶段虽然学习不再出色,但难得是,我结识了几个好闺蜜,其中之一便是频繁出现在我文字中的玫。玫是我生命中仅次于血亲的存在,我必须在她身上多着点笔墨,以报答她这半生对我的不离不弃。
玫的村子就在镇驻地旁边,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让玫有机会晚饭后回到学校写作业或玩耍,这让玫跟我有了更多课下交往的机会。
玫是个假小子,性格豪迈爽快,有啥说啥,绝不藏着掖着。我呢,算是个文静的女生,不争不抢,喜欢默默地待在角落,看别人狂欢。如果说当时的玫活跃在教室这个舞台中央,我就是观众席上最不起眼的那一个。
跟我瞻前顾后的性格不同,玫任何事都敢为人先,当然包括时尚。我第一次去玫家过夜,是因为那时兴起了紧身裤,我用半个晚上的时间,用一台老式缝纫机,帮玫把仅有的两三条裤子的肥裤腿,都改成了紧在腿上的样式。那个年代我们穿的裤子没有弹力,我现在已经不记得,玫当年穿上我改过的裤子,走起路来,双腿是不是像不会打弯的电线杆。
那个年代,农村生活并不富裕,我晚上留宿,玫的家人并不欢迎,因为既没有多余的被子,又没有稀罕的饭菜招待。可即便这样,玫还是完全无视家人的目光,强留我吃她母亲烙的烫面饼,晚上跟她睡一个被窝。
初中三年,我一直有玫罩着。玫是班里的文艺委员,初二那年全校元旦汇演时,玫安排别人唱歌,让我和其他几个男女生上台伴舞。玫这个提议吓到了我,我急赤白赖地拒绝,班主任老师也不赞同,说我平时表情严肃,根本不适合伴舞。
那时嫉恶如仇的我,因班主任暴力过某个学生,对他充满了怨恨,每每上他的课,我要么板着脸听课,要么低头开小差,不肯给他一个正眼。班主任不明就里,以为我天生就是个苦大仇深不会笑的女生。
玫认定的事谁也拦不住,她完全不顾班主任对我的质疑,她觉得在她权力范围内,必须给我一个上台露脸的机会。她把我的恐惧,当成了害羞,她不惜软磨硬泡加道德绑架,硬是把我拉到了排练的队伍里。直到现在,我还觉得那段伴舞,是我学生生涯不忍回顾的黑历史。
我一直是个明晃晃的电灯泡,玫去见羞于单独会面的男生,总会拽上我,我尴尬,却总也拒绝不掉。玫就有那个本事,只要是她认定的事,巧舌如簧加撒娇示弱加蛮不讲理加为所欲为的霸道,总会让我乖乖听话。
玫看起来像个假小子,可感情丰富细腻,谈过数段恋爱,大都浅尝辄止。陪练的我,却得到某些男生明里暗里示好。这让玫大动肝火,有时不免迁怒到我身上,让本就嘴笨的我有口难辩。都说防火防盗防闺蜜,玫深受其苦,有时也会对我冷落一段时间,但不久就好了疮疤忘了疼,约会时又对我生拉硬拽。
中年的我,有时也会陷入怀疑,玫那么强势那么霸道,当年为啥愿意跟不善言辞蔫了吧唧的我要好?她现在的生活多姿多彩,我的日子寡淡无趣,为啥还约着一起养老?也许就像爱情吧,外人看来极不般配,相爱双方互相嫌弃却自得其乐。我跟玫,也许正谈着一场旷世奇恋。
初中阶段,我做过的最荒诞的事,是不信老师的话。在我们之前,中考只考语数英物化政,史地生是副科,课程表上也做安排,但没有专职教师,上课时一般是上自习,我们自己随便翻翻书,或者写主科作业,考试前,会被主科老师占用。当初三班主任说我们这一届有可能增考史地生时,我偷偷在心里想:骗谁呢,肯定不考,政策这么严肃的事,哪可能说变就变?
事实证明,是我过于默守陈规了。考前两三个月,中考政策落地,我傻了眼。学习本来就紧张,从头补,似乎已经来不及,于是我破罐子破摔的风格再次附体,就靠平时当故事书那样翻过几遍,就勇敢地上了考场。
那年,史地生每科30分,我最高的一科好像考了14分。而我最拿手的数学,也再次考出了让人咋舌的极差成绩。最终,我以七分之差,无缘高中。
我们班最终有四位女生上了高中,一位是靠自己实力刚刚达线的女班长霞,一位是靠教师子女身份加了10分的娟,一位是靠画了一个苹果考上了美术班的玫,还有一个曲线救国的我。
这四位女生,多年前带着孩子聚会时,大言不惭地自称小镇四大才女,后来根据场合需要,也会自称四大美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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