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男人一生会爱上两个人——至少两个——一个是红玫瑰,一个是白玫瑰。如果娶了红玫瑰,白玫瑰就会成为床前明月光,那抹红色就会成为墙上的蚊子血。如果娶了白玫瑰,那白色又会变成黏在衣角的白米饭,红色又成为了心口的朱砂痣。”
不只是男人,女人也是。
不光是爱人,任何人都是。
因为太热爱了,所以想要得到全部,也想要奉献全部,稍微怠慢就会觉得罪大恶极。在追求极致的路上越走越远,在热爱的情感里越陷越深,直到某天突然觉得,似乎可以不用这样吹毛求疵,似乎可以不用这样拼尽全力地去接近一个自己可能永远也不能到达的地方,似乎可以就那么静静地远远地喜欢着,就好像看着自己喜欢的人在夕阳里为别人撑着伞,看着他笑得开心自己也觉得幸福一样。
想通的一瞬间,做过的所有的不问归期的努力和拼命都风化成了疲惫,山呼海啸一样汹涌而至,摧垮了曾以为不会退缩也不会放弃的永远。
太热爱了,就不能够拥有。
太热爱了,就不能够做到极致。
太热爱了,就只能被辜负。
六分喜爱示于街,八分喜爱示于世。
十分喜爱,就只能藏起来,别人看一眼就会觉得是抢。
谁都不会大度到真心愿意将自己心头最最珍贵的一小块和别人分享,那是我的,只能是我的,谁都碰不得,要不得,看一眼都不行,看一眼就要拼命。
这种极致的热爱,束之高阁,拼尽全力,最后又被这喜爱本身折磨地筋疲力尽,痛并快乐着,拿得起却放不下,潦潦草草,逃跑般地收个尾,最后还是被辜负了。
不是不爱了,是因为太爱了,无论怎样都不能够到达想要的那个极致,就只能哭着不爱了。
也可以以之为生,一分一秒都是为了那种热爱,一颦一笑皆因其而生。
只是任何事情,一旦成了与生计相关的,就再也没有办法热爱下去了。
毕竟有谁能执拗过这个现实呢?
毕竟这个执拗的现实又真正心疼过谁呢?
拼过的命,流过的汗,下过的决心,还有说过的没说过的想过的没想过的未来,都会倾覆在山呼海啸之中,随着那份以为可以熬过去的黑夜一起,将心头最珍贵的东西亲手埋进土里。其实还是热爱的,其实还是珍贵的,其实还是想以之为生的,其实还是想奉为神明的。可是不能了,藏的太久了,藏得太深了,自己都找不到了。
朱砂痣和白月光,一个成了烙在心头生疼的伤疤,一个成了劈在身上淌血的寒锋。
到得了的,就不是远方。
所幸那红玫瑰与白玫瑰还好好长着。
所幸山还是山,海还是海。
我不再是我罢了。
心不可全抛,情不可滥用。
不知道什么时间,真的成了假,假的成了真。
所以热爱,不可拼尽全力,不可藏于心间,不可远远观望,不可倾尽一生。
不可向往那个永远也到不了的远方。
为了能够活着,记住所有愿意为之拼命又只能被辜负的热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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