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14

作者: c3764d852b81 | 来源:发表于2018-05-14 18:50 被阅读3次

    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省级和校级教改课题的通知

    2012-05-11来源: 浏览次数:22

    各院(系)、处(室):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赣教高字[2012]10号)和学院有关文件精神,2012年度省级和校级教改课题申报工作即日起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程序

    教师个人申报,院系推荐,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的教改项目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的评审意见,推荐申报省级教改课题的项目名单,上报江西省教育厅。推荐的项目中,没有被省教育厅批准为省级教改立项的,则作为校级课题予以立项。省教育厅对省级教改立项进行盲审制,课题申请人需填写《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省级立项课题申报书》和《课题活页》。

    二、立项的范围和重点

    本年度省级教改课题立项的主要范围是高等学校办学定位,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教学管理改革的研究与实践等。课题分重点课题、一般课题两类。重点课题应是适应时代要求,具有先进理念,采用现代化手段,在培养创新创业型人才、应用型人才、高技能型人才方面有推广价值,能产生良好社会效益和较高理论成果的研究课题。

    三、教改课题的申报要求

    1 、为了保证研究质量,申请人必须是主持过校级以上科研课题或参加过省部级课题研究的、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其他人员应当具备中级职称,并由2名与申报课题内容相关专业的副教授以上人员推荐,推荐函应说明主持人的科研能力、专业知识以及对申报项目的研究成果预测等内容。

    2、省级教改课题实行课题申请人负责制,主持人仅限1人,参研总人员一般不超过5人(含主持人)。

    3、本次课题申报开始时,凡承担省级教改课题未结题的,不得申报省级教改课题;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一般不得同时作为其他项目成员;项目组成员最多同时作为2个项目的成员;若有违规,其相关申报材料自动作废。

    4 、申请人填写《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省级立项课题申报书》(一式四份,根据省评估所要求不需配硬质封面)和《课题活页》(一式四份),不具备副高以上职称的申请人应将推荐书和《申报书》一起装订,处室兼职老师申请交所在院(系)汇总申报。

    5、申请立项的课题在选题时,应参考《2012年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指南》(附件一)。申请人根据《课题指南》自行设计具体的课题名称。

    四 、申报截止时间

    各院系于5月20日之前把申报材料和汇总表交教务处。

    五、附件请到江西教育网上通知通告栏中《教改课题申报材料》内下载其中附件五至七是为了方便教老师进行课题研究,请分时段填写交科研科,此次申报材料只需填写附件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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