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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本过客,何必千千结 大家小家

人生本过客,何必千千结 大家小家

作者: 一个字迷 | 来源:发表于2019-01-04 09:11 被阅读0次

    对于幼时来说,就是一支铅笔的重量,眼睛只能看到一支铅笔,丢了它会很难过很难过,会翻箱倒柜地找,感觉丢掉了全世界。

    时间又是个小偷,偷走了我不愉快的过往,但并不觉得它偷走过我的岁月,年龄,哪怕容貌。我读着曾经写下稚嫩的字,真是个多愁善感的小家伙,曾经记着觉得要死了的事,今日已全然不知是为何。记忆像从我的身体鬼使神差抽出一般,好不轻松,好不快活。也许二十年后回首今日,也当如此。

    我相信曾有一首歌,因歌词因曲风让你单曲循环一整天,我也相信曾有一部剧,一个情节,或者一句话莫名地让你泪拥心头,泪流满面。那时的你,总是觉得天是黑的,云是灰的,总觉得失去了生活意义。

    在社会这所大学中,让我慢慢变得独立,我感谢所有给过我帮助的人,同时感谢在我生命中出现的那些人,我也要感谢那些对我说过“谢谢”的人。

    而重伤我的人,诋毁我的语言,如同二战时期的“胖子”、“瘦子”和“小男孩”,那三颗美国投向日本的原子弹,日本人却感激炮轰自己国门的美国,认为国家的觉醒归功于此。此前又因打赢了甲午海战,又幸运战胜俄国,忽然之间崛起,列队世界强国。

    在我的校园期间,利用周末在画班做素描的头像模特,挺直地坐在高椅之上,一动不动两个钟头;在寒暑假白天于银行里坐班,在批发市场闭店前拿货一些小物件,每当夜幕降临时摆合法的小摊。

    “其实这些对我来说,根本都不需要。我只是觉得每天路过这里能看到你,我就会觉得很开心。”我抬眼时,这位顾客竟和我讲起价钱来。我说我没零钱,他说撒谎可不是好孩子。

    就当他转身之际留给我一句:“其实,你已经是这条街的风景了。”我记不得每一张脸庞,但迎面的微笑告诉我,我们很熟识,让我感觉很温暖。

    就像我想起在青海在西宁这座城市。这里的青年很有特色,也很有男儿本色,特别特别热心肠,特别特别有诗意。个别留着长发与乱糟糟的胡须,既不高大也不威猛但长相粗犷还戴副眼镜,如同这座城市日新月异的发展颠覆了我的想像。

    我问店家老板:“今天的雨会停吗?”

    “遇见了你,便是遇见一路晴天。”

    我……真想……留在这里不走了……哈哈哈。

    生活的意义,努力的意义,旅行的意义,人生的意义,皆在一问一答之中。此时相望不相闻,愿遂月华流照君。

    让时间为证留有怀念。为了纪念而纪念我的十八岁,五月四日当天去献血,医生询问我年龄,询问我有没有身份证件,并化验了我的血样。

    那是一位三十岁不到架着眼镜的年轻医者,他摇摇头,摆摆手地对我说:“你的体质不适合献血。”被拒绝的那一刻,我委屈得仿佛眼泪都能流下来。至今我依然很感谢那位医生。

    在我十八岁时,有人对我说:“真的,看完你的字之后,让我有一种连对生命近乎绝望的病人,都有活下去的勇气,我真的是活在一个全新(心)的世界,我认识了你——我亲爱的朋友。我觉得生命不会再被我的遗忘和冷漠而变的体无完肤,因为我爱上了它,我们不必客气,但我还是要说‘谢谢’,有你的世界真的精彩,无论我们以后的以后会是什么样子的。”

    我不知道她来过我的BLOG,看过我每篇日志。我也从来没有想过,她看我的文章会一直哭一直哭。一个与我生活没有太大联系而又没有很亲密的人,我不知道这样描述我与她之间的关系是否贴切。

    这位朋友对我说了她的感受,也许是一种感慨:“你好幸福。”她说我好幸福。

    成长犹如一首绮丽的诗,人必须首先活着,爱才会有所附丽。我不是硕士,不是博士,也不是成功人士,所以要像个战士。路在脚下,也在心里。

    我们都在努力奔跑,我们都是追梦人。

    二十岁前生活在辽宁沈阳,再具体一点在铁西区,做为东三省重工业老基地之首,经济繁荣,当然,我也会听见黑社会的枪声。

    在那年的似乎某个秋日,妈妈穿着风靡中国时尚的高跟瓢鞋,带着我去太原街散步。东北的马路很宽,途中的道路两旁有横跨火车轨道的白色加长版长桥,很壮观、很气派。

    那时的绿铁皮车次频繁,会偶尔停滞,也很慢,让我们误以觉得那时的火车很长很长。上班族为避免迟到,都会选此途径——很是吃力地推着自行车在桥上行走过往。

    说是桥,但对于年幼的我来说,那座桥更是一座山。

    “妈妈,你陪我在桥上走。”

    “妈妈今天穿的鞋子会很累,你也陪妈妈在下面走好不好?”

    我有点耍赖地讲:“不嘛,我就要在桥上走!”

    在我强烈的要求下,妈妈让我独自尝试着上桥,延着靠她的一边桥栏走,足以够让她在地面望到我。

    当我手脚并用几近爬到桥顶时,我大喊我怕,如今我依稀记得那时我真的很怕,妈妈的大概意思是:不要再往上爬了,让我小心转身向下走。

    后排右数第三位是我的妈妈

    这时,在幼小的我的身后,有一位身着暗系服装,留有短发的女士从我身后跑过来,一把拉住了我,那一刻我真是欣喜,欣喜极了,殊不知我已经被那个女人控制了。

    当我双手把住难以握紧的栏杆朝下望着妈妈时,妈妈很凶地说:“放开我女儿……”后来我什么都不记得了。

    几个小时后,天黑了,回到家中妈妈对老人复述当时的遭遇,我才知道我是如何被解救的。

    据说,那位拉我小手的阿姨,抱起我就想逃跑,似乎并不想完璧归赵。本来那条马路的行人就很稀少,下午路上的行人就少之更少了。妈妈肯求对面徐步走来的先生“营救”我,他们一人一边堵着桥头,最终使那位女士无路可走,只好摔下我,逃跑了。

    不知那年的自己究竟多大,同年的任何事我也都不曾记得了。

    长大后,我依然喜欢桥,不是刻意要去走哪座桥,一切都是随遇而安,北京十七孔桥、天津解放桥、兰州中山桥、重庆朝天门长江大桥等等不胜枚举。

    这是我生命中的一部分,已离我远去,而直到如今我也从未提起,虽然会偶尔涌现,但那已经不再重要了。

    我们用一年的时间学说话,却要用一辈子学习如何闭嘴。越不爱说话的人,越值得深交。很多人活出的姿态可与鲜花媲美,我更想用一颗树形容自己,不喜喧哗,不喜嘈杂,你动我不动,风动我也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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