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关于两个男人一起旅行的故事。故事发生在1962年的美国,那时种族歧视还很严重,尤其是南方地区。白人对有色人种抱着各种偏见和自以为是。故事就在这样的背景下发生了,首先出场的是我们白人主人公Tony Lip,一个在酒吧做安保的中年男子,他很能打,一出场就把扰乱秩序的客人打得满地找牙。然后,他就失业了。没有一技之长的他,怎么办呢?还好他有一个能撑的胃,与人打赌吃热狗,比谁吃得多,50美金的赌注。然后他以多吃了一个获胜了。当妻子听到对方吃了25根时,深以为恨,已经快交不起房租的丈夫居然做那么荒唐的事。然后听到他说他吃了26根,转而欣喜。生活在底层,为了生存大家已经拼劲了全力。难怪再后来与另一主人公黑人争辩时,他说了那么一句,我比你更黑,因为我们一直生活在黑暗中。
这个时候的他,没有工作,他以前认识的客户给他介绍工作,他深知不是什么好事,嘴硬的拒绝了。已经要抵押手表过活了,他还是坚守初心和尊严的。这时有人介绍他去应聘司机,他报名去了。一开始以为是医生,后来发现是一个黑人音乐家。在这里要说明一下,他其实是个很传统的白人,前面有两个黑人来家里维修东西,妻子给他们喝水,他看到了就把两个杯子扔了。他的骨子里还是有一种白人血统的优越感。后来他们发生的最大一次坎坷也是他这种心理作祟的结果。
第一次见面,他被眼前这间房间的陈设震撼到了,都是奢侈品。我们另一个男主人Tang Shirley一袭白衣黑色的脸庞,儒雅的走出来,坐在椅子上,就像Tony描述的那样就像一个酋长,举止儒雅。但第一次见面似乎不是很顺利,毕竟Tony对黑人的成见很深,同时他对Tang提出的要做贴身男仆,给他洗烫衣服,十分反感。他提出了自己的底线,只负责做司机,安全送达,一周125美元。这比Tang给出谈价格略高。他缺钱,想赚钱,但骨子里的优越感还是让他很难接受这份工作。后来,Tang答应了他的条件,他们就这么踏上旅程。
出发时,他还是那个高傲的白人,虽然为了钱低头,给白人打工。但是同样在打工,出发前的搬行李,他一定要黑人管家去搬,这也是他小小的优越感吧。
开始踏上旅程,从繁华的都市,到越来越偏僻保守的南方。他们两个就显示了不同阶层的特质,Tony大大咧咧,一路上就想闲聊,语言粗鲁,不修边幅,在车上抽烟,讲黄色笑话,还和那些黑人司机赌钱,他没觉得不好,因为他一直都是这样的。Tang很委婉的建议他说话文明点,他拒绝了。因此跟其他黑人一起在大厅外听音乐。第一次看到Tang弹奏起音乐时,他深深震撼了。真的太美了。他真的太有才华了。从那以后,他就被收服了,安安心心地为Tang鞍前马后。从《绿皮书》上为Tang找到可以住的旅店,在酒吧救下差点被当地白人拉去做奴隶的Tang,去检查钢琴是不是施坦威时,把那个傲慢的工作人员给打了,因为那个人侮辱黑人Tang,然后演出时那架施坦威出现了,保证演出顺利进行。他一路帮助Tang,在越来越歧视黑人的南方,进行巡回演出。这一路,也是他成长的一路,他在Tang的指导下,写信给妻子,那情意绵绵的话,让妻子很感动,一路上他也学会了文雅的表达,也学会了正确的拼写和读音。他的观念也一点一点改变着,他越来越接受眼前这个黑人,这个比他灵魂比他高贵,生活在城堡里的天才音乐家。在那次被警察盘问时,他会说,他是我的老板。
Tang是一个孤独的黑人音乐家,他有才华,却不能弹奏他喜欢的古典音乐,他儒雅,微笑真诚而迷人,因为肤色饱受各种偏见和不公平的待遇。他都报之以微笑,因为他想要改变,所以他放弃高薪,放弃生活在优越的纽约,他要去西部,要去南部,要去偏见深重的地方,去改变人们的看法。真正的勇气是去改变人们的观念。就像一开始Tony以为他和其他黑人一样喜欢吃炸鸡,而他实际上却从未吃过,也从未听过其他黑人歌手演唱的歌曲。人们骨子里的偏见才是最难改变的。越是到南方,他受到的阻力越大,遭受的人格侮辱就越盛,不让在主人屋子里上厕所,要去院子里的小破屋。他拒绝了,因为他可以忍受言语的侮辱,忍受不了尊严的侮辱,他宁可回住所解决。Tony说随便在地里解决就好了。他说,动物才随地解决。后来发展到餐厅就餐都不行,他们邀请他去演奏,居然不让他在餐厅用餐,说是传统。忍无可忍,他毅然决然的走了。虽然违约会有高额的赔款。他还是走了。种族歧视真不是一个人致力去改变,就可以改变的。
虽然他们的这次旅程遇到了许多不公,但在两人的相处中,相互改变着,一个白人底层变得越来越上进,一个孤独的黑人音乐家变得越来越接地气,会吃肯德基鸡腿了,会跟其他黑人一起演奏了。而这种免费的演奏让他发自内心的快乐。两个人都放下了各自的原有的偏见。这是一部好剧,值得回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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