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志如今有了女朋友,生活变得忙碌起来,不再像之前那样无聊到需要刻意地找事情做。他有时候甚至觉得太忙了,有点吃不消。他既要在女朋友面前好好表现自己,也要在未来的岳父母面前,尽心表现。他成了女朋友的专职司机,有时候连母亲这边的安排也顾及不上,让母亲颇有微词,说着养儿子不如养女儿之类的话,真是儿大不由娘。
小志现在的心思都在女朋友身上,他也管不了那么多了。他的女朋友把情侣谈恋爱该做的事,已经列出清单,交给他,让他按清单挨项实施。他觉得这个方式很新鲜,他也想完完整整地体会一次谈恋爱的感觉。更重要的是,他不想惹女友生气,所以一边答应一定照做,一边研究起清单。
按着计划,先带女友去买情侣装。他女朋友个子不高,微胖,肤色有点暗沉,两个人挑选衣服的时候,挑来选去,最后选定了他穿黑色,女友穿白色。因为女友穿黑色显得脸色太暗,不好看。想着情侣装只要样式一样,颜色不一样也没关系了。就这样选定了一人一套运动装。买完衣服,又在另一家店选了同款的白色休闲鞋。因为都是比较知名的品牌,又是专柜新款,衣服和鞋子花去小志将近5000元钱,要是放在过去,他只用付自己的钱,现在要负担两个人的费用,他感觉有点心疼,但一想到以后可以多收一倍的房租,顿觉这钱花得值。
在商场里买完情侣装,正好商场顶楼有电影院,他俩说要不一起看场电影吧。坐电梯到顶楼,选了一个正在热映的电影,票价55元/张,小志买了两张票,看女友的眼神飘向了爆米花,就又买了一桶爆米花。在附近的公共长椅上坐下,等待入场的时间。情侣两人,除了相貌有点不登对,其它方面都还和谐。小志本来就好脾气,这么多年在母亲的高压管制下,早就会了忍耐。女友因为真心想嫁给这个帅哥,也收敛着脾气,生怕把他吓跑。她不希望再像之前那样,每次男朋友受不了她的嚣张,跟她分手。每一个都很决绝,不给她留下丝毫的挽回余地。她这次是真的吸取了教训,始终将自己扮演成乖乖女,就算再难,也要演下去。
相处了半月有余,小志眼中的女友,性格温和,没冲他发过脾气,这令他感觉很满意,他不希望像父亲那样,总是挨母亲的骂,一辈子唯唯诺诺地生活。他理想中的伴侣是平等的,凡事互相商量的,要照顾他的情绪,顾及他的面子。而眼前这个人几乎完全是理想中的类型,他越发的觉得自己幸福。
穿上了情侣装,也看了电影,女友张罗着要一起去爬山,这个城市的城西和城北都有山,按照网上查寻到的攻略,他俩选择先爬城西的一座山。那个山,山脚下有小村落,村里有村民用自家的房子经营着农家院,花上一些钱,就可以在农家院里吃饭,还可以住上一晚,第二天早起在山顶看日出。他们两人做着爬山的准备,根据天气预报,选择了一个晴天,提前买了些零食和水,供路上吃喝。自从第一次见面两人一起做了那件事以后,已经没什么避讳了,他们现在已经一起住在了小志家里,过着夫妻般的生活,感受着无尽的甜蜜。两人的家长也默许了。看他俩如胶似漆的样子,老人们不忍心让他俩各回各家。
去西山路途稍远,开车进山,路上花去2个多小时,他们把车停在了山脚下,开始选择农家院。因为时间不是周末,也不是假期,人并不多,农家院的老板们热情地向他俩介绍着自己的院子,都不想错过客人。他俩看了两家之后,最后选定一家院子更大的。房子是平房带东西厢房的结构,空余房间很多,随便挑。他俩选了一间朝南的正房。这院子让小志想起了以前的家,以前的家也是平房,只是院子没这个大。
农家院的午饭,根据所选价位有所不同,他们选的是较高的价格,肉菜比较多,据说这肉来自于农家自己饲养的家禽,自然生长的,不喂药的,这在城里是买不到的。可能因为饿了,也可能是真的好吃,味道的确不同。两个人饱饱地吃了午饭,略作休息,他们跟房主问了进山的路线,就一路爬山去了。这边的山并不很高,盘旋着升上去,爬到山顶,可以附看整个城市的景色。路途中有一些小的平台,每到一个平台,可以停下来眺望远方,也可以扯着嗓子吼几句。他们走走停停,终于在傍晚来临之前,爬到了山顶。此时城里已经亮起了星星点点的灯光,他们向家的方向眺望,似乎看到了自己家的楼房。站在山顶望去,高大的建筑在眼中变得渺小了许多。由于离得较远,楼房看起来像一个个拼起来的积木,高高低低地摆放在那里,像是童话中的世界。在山顶呆了一会儿,天色渐渐暗下来,远处的灯光越亮越多,将整个城市照亮,城市风光尽收眼底。他们流连此景,有点不想回去了。
最后还是女友说回去吧,不然晚上冻感冒就麻烦了,他俩这才动身,下山。下山感觉到了累,天黑让眼前的路变得不太清晰,所以只能缓慢前行。路上没敢多停留,一直沿着山路走下去,后来借着月光和星光,终于回到了租住的农家院里。
山村里的夜晚宁静、清幽,偶尔传来几声狗叫,谁家的老母鸡咯咯哒地叫几声,又停住。走出房间,来到院中,仰头即可见满天的繁星和银色的月亮,像极了儿时的时光。小志很久没这样凝望夜空了,城里的灯光太过明亮,楼房太高,星星几乎忽闪不见。真喜欢这样的夜色啊,月光星光如水般倾泻下来,包裹着四周的宁静,此时心也跟着安静了下来。夜色欣赏不够,小志还不想休息。奈何女友直呼太累了,要早点睡觉。他知道等待他的是什么,女友嘴上说累,实则是想让他早点过去陪她。他其实有点累了,但是该做的事是绝对不能省掉的。就这样两个人一起相拥躺下,销魂一刻之后,度过了沉睡的夜晚。原本想的是早起看日出,可等他们起床的时候,已经是日上三竿了,日出景观早就错过了。难忘的山村生活就这样结束了,吃过午饭,他们返程回家。
这次爬山是很让人难忘的,他们感到意犹未尽,憧憬着下次找个时间还要来。几天以后他们又选了一座城北的山,这次当天往返,起早开车1个多小时赶过去,到地方先爬一会儿,爬到半山腰吃了些带的食物,喝足水,简单休息之后,一鼓作气爬到山顶。这座山比较小,山上的树郁郁葱葱的,景色宜人,空气很好。到山顶看了会儿远处的景色,就要下山回去了。时间略显匆忙,但该看的也都看了,相比而言,仍觉西山更好玩儿。
按着清单的规划,他们还要一起去一次游乐场。这个城市有好几个大的游乐场,思来想去,他们选定了城东的一家。这个游乐场,女友跟之前的男朋友一起去过,此次再去有故地重游的意味。小志从来没去过,看什么都新鲜。他小时候也由爷爷带着,坐过旋转木马,相比之下,这个游乐场的木马大太多了,竟然是双层的。他和女友选择了楼上的位置,一人骑一个大马,随着音乐一会儿上一会儿下,一圈一圈转动,边转边可以看周围的景色。那一瞬间小志又想起了自己的小时候和爷爷,眼里闪烁出泪光。是啊,自己已经长这么大了,离过去的生活越来越远了。
如果按小志的意见,他是不想玩儿过山车的,那项目太吓人。但是女友执意要坐,他只能陪同。坐上座椅的那一刻,小志看见自己的腿在颤抖,心里升起巨大的恐惧。再看旁边女友满脸的淡定,她怎么一点都不害怕呢?他抓紧女友的手,想传递给自己一点勇气,紧闭双眼,等待着机器启动的信号。在焦灼的等待之后,伴随在耳边的是各种尖叫声,他全程紧闭双眼低着头,极力地向下想寻求一点支撑和安慰。只觉得过山车一直在空中,分不清运行的方向,大脑里一片空白。在经历了长达5分钟的紧张刺激之后,终于结束了。当脚踏上土地的那一刻,眼泪瞬间流了下来,太不容易了,再也不想经历第二次了。所以后面再有这样紧张刺激的项目,小志打死都不参与,女友觉得扫兴,见实在拽不动他,也只有作罢。他们挑了几个相对温和的项目又玩儿了玩儿,此行在女友的不尽兴中,结束了。
由于玩儿得不开心,女友这几天都没给他好脸色,他只能想办法补偿,问女友想要什么礼物,可以送她件礼物。女友一听,来了精神,自己正想要一个金手镯,让小志买给她。小志一听,自己恐怕钱不够,这回得跟母亲求助。小志妈原本不太愿意,但是考虑到早晚是要结婚的,结婚肯定得买,现在买,结婚就省得买了。知道谈恋爱花销大,她给小志拿了2万块钱,让她剩下的就留着用吧。小志拿着这钱,哄着女友一起去挑手镯,戴上新手镯的一刹那,连续几天的阴云就这样一扫而光了。
到了此时,清单上还剩下一件没有做的事——一起去看大海。这个城市是个内陆城市,离海比较远。如果看海,只能去别的城市。他们挑热闹的景点,选了一个人气最旺盛的海边,依然挑工作日人少的时候,开车前往。这次要住上最少两晚,他们带了随身换洗的衣物,防晒霜帽子等物品,也带了路上必备的吃喝,选了一个天气晴好的早晨,向着海边出发了。
一路向东,开车3个多小时,总算是到了。他们找到了在网上预订的宾馆,先去休息一下,再选个饭店吃点东西。此处已经是大海附近了,已经闻到了大海的气息,顺着气息找寻过去,目光所及就是大海了!
不顾旅途的疲劳,在看到大海的一瞬间,两个人像孩子一样,脱掉鞋子一起向大海奔去。潮湿的海风吹拂在脸上,好像母亲的手在温柔的抚摸。松软的沙滩透过脚趾缝流出,盖过脚面。金色的阳光洒满海滩,海浪一层层翻涌上来,不停拍打着沙滩。远处海天相接的地方,有船慢慢地由远及近驶来。船越来越近,看起来越来越大。海边的景色真的很不同,跟城里完全是两种风光。可是又没有陌生的感觉,来到海边只觉亲近。
大海的温柔抚去两个人的疲惫,随身带的装备好像没怎么派上用场,就这样走了过来。只须让身体,跟海滩近距离接触,就够了。两个人在海滩写下彼此的名字,画上大大的心形,他们两个发誓要永结同心,用心相伴到老。海滩上的人有很多,但是真正跟自己相关的,只有对方,此刻他们的眼中只有彼此。
恋爱的时光如此美妙,它治愈了人内心的一切伤痛,小志将这些年所有的忧愁统统抛在了脑后,他已经忘了那个年少时受尽责骂的自己,因学不会知识早早离开校园的自己,整日骑车在村里游荡的自己,所有的不如意,都随这海风飘去吧,飞得远远的。眼前的小志,尽情享受着跟女友的恋爱,沉浸在一个全新的,没有伤痛的,只有爱的世界。
此刻的人啊,尽情地享受属于你们的快乐吧,也许这是你们一生当中,除了童年以外,最快乐的时光了。人这一生,要经历很多事,能自在的活着,是受了老天的恩赐。但你不能理所当然地以为,这恩赐将永远属于自己。终有一天,你会明白,此时彼此相伴的幸福时光,将成为最宝贵的记忆。可深埋心底,也可拿起来回忆,却也只能作为曾经的过往,在记忆里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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