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有一位同事,国庆的时候找到我,进门就和我说:“有一个不情之请……”
后来得知,她想换个宿舍,因为想让她男朋友周末晚上送她到单位值班的时候,可以睡一下,免得路途太远,舟车劳顿的,她男朋友在另外一个地方上班。
说实话也能理解,她的意思是想让我和另外一个同事搬出去,但我拒绝了。虽然宿舍我现在只是白天中午去睡一会,但是换宿舍,我也不太方便。虽然她后来联系了其他宿舍,但也是上铺,考虑到自己在备孕,今后爬上爬下也不会方便,所以还是对自己不太方便。
另外,考虑到她男朋友周末如果想睡宿舍,我们那个宿舍,只有她晚上会睡在那里。如果只是周末睡一个晚上,我认为也没必要让我们另外两个同事搬出去。
总之,因为这件事,我们两个算是关系彻底掰了。明面上心照不宣,但实际上相互不再理睬。
今天回宿舍一看,她的铺盖搬走了,大概她已经申请好换宿舍了吧。
也好,事已至此,就这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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