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白落梅在林徽因的传记里有一句话:生活原本就不是乞讨,所以无论日子过得多么窘迫,都要从容地走下去,不辜负一世韶光。
喜欢五月天,记得是从初中开始,当时一直不愿听国语的我,在经常去买打口碟的哥哥店里听到了五月天的《拥抱》,至此五月天的歌萦绕在我周围。喜欢男孩弹唱《而我知道》,青葱岁月虽未明说,但我知道。升学错过,互念安好;《倔强》支撑轻狂的外在,其实内心深深眷恋着渴望却不可及的《温柔》;曾经有人跟我说过,心疼我一个人刚到陌生城市打拼,当时的我坚信《有些事现在不做了,一辈子都不会做了》。五月天就是这样,渗透我的生活,手机的歌单里被hippop+rock+五月天填满。
其实喜欢有时候是一件很单纯的事情,没有太多的复杂交加。阿信曾经说过,为了致敬偶像披头士,五月天只会出十张专辑。于是当《作品9号》出现时,《派对动物》还算尚可,但是看过《如果我们不曾相遇》mv后,突然间发觉,我和五月天,我们都应该和青春说再见了!阿信的嗓音在音频里听毫无瑕疵,可是随着年龄的增长和嗓子的损耗,有些现场阿信的音准或多或少都出现过问题,虽没有正式谈及,为了保护嗓子阿信究竟有没有注射过激素皆成谜。
青春不是用来纪念,而是应该用来告别。如果我们不曾相遇,一切都是未知,现在我们相遇了,感谢、感恩。
或许太重感情的人,日子终究不会好过。信任、依赖、念旧,分分钟把人虐得万劫不复。但是感谢出现在我生命中的五月天,因为有你们陪伴纪念,才会让我安心告别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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