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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检察官)辞职做律师,这些问题你想清楚了吗?

法官(检察官)辞职做律师,这些问题你想清楚了吗?

作者: 5253a3916400 | 来源:发表于2017-04-12 22:36 被阅读0次

    法官(检察官)辞职做律师,这些问题你想清楚了吗?

    因众所周知的原因,法检辞职原来是沿海的潮流,慢慢也变成了中部省份和城市的一种趋势。但是,我想问辞职的法官(检察官),在辞职之前这些问题你都想清楚了吗?

    第一个问题:你的优势在哪里?

    虽然你可以说,我做了法官(检察官),有了实务经验,做律师应该没有多大问题。优势在于哪儿?我想更多的是有了法律思维和法律修养,这一点比未做过法官(检察官)的律师,或许有一定的优势。第二个优势在于,书面表达的能力。毕竟做法官(检察官),每年那么多案件,那么多裁判文书要写,书面表达能力被逼得水涨船高。但是问一句,假如除去这些优势,作为曾经的法官(检察官),你还有别的优势吗?你是否从裁判者的判案思路进行深度挖掘,法官(检察官)是如何思考的?判案过程中,法官(检察官)考虑了那些除了法律方面之外的其他因素。司法从业经验是否仅仅是你的唯一的优势,你的优势是否别人难以复制。这个都是要考虑和分析的。假如打个问号,那么你的优势并不是非常突出,那么竞争优势不是很明显的话,别人或许也有。曾经的法官(检察官)除了从业经验外,还有一个优势,就是资源,曾经所在法检的资源,毕竟从业那么久,曾经的单位的人脉还是有的。这个比一般的律师,肯定有着更深一层进一步的优势。是否可以发挥大极致,资源最大化,对自己的两年的禁业期是否有帮助。辞职前,是否累积了足够的这方面的人脉资源。这个应该考虑,也必须考虑。

    第二个问题,你的劣势是什么?

    我想,最少有以下几个劣势。第一,原来的职业习惯和思维惯性。法检是机关单位,尤其是法院,基本上案件都是被动上门来的。这对法官(检察官)而言,就很容易形成等待的心理惯性,在开拓业务方面,就很可能不擅长与其他律师形成竞争,并且可能不擅长竞争。第二,保守性,不敢冒险。毕竟法官(检察官)基于工作性质,求稳,那么很容易形成保守的的心态。第三,心态单纯,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的很大不同在于,比较注重法律业务,因为是业务部门,而往往很容易忽略其他能力的发展,很多情况下可能会就法律问题谈法律问题,唯法至上,假如一个律师仅仅懂法律,显然是不够格的。心理上,法官(检察官)应该比较容易犯“法律之上,不及其余”的通病。第四,法官(检察官)的求公正心理。因为职业的惯性,很多事情往往会基于社会公平正义的心理,在维护当事人利益方面,心理上一时难以转变心态。第五,对当事人求全责备心理。法官(检察官)从事裁判,往往会有当事人才烂,怎么那么不懂法的求全责备心理。这个换做法官(检察官),没有问题,但是假如从事律师,仍然有这样的心态,显然不是妥当。假如当事人都懂法,那么要你律师何用,假如当事人都懂法,何必要你律师做代理。针对劣势,这方面,法官(检察官)在辞职前要有个心态转变过程。

    第三个问题,你的机会在哪里?

    诚然,法律服务市场肯定是一年比一年扩大的,但是这个扩大是否与你有关,这个得打个问号。法律市场竞争非常激烈,再怎么都是符合二八定律,百分之二十的律师垄断了百分之八十的案源,获得百分之八十的收入。换到法官(检察官),你知道法律服务市场在扩大,但是如何拓展自己的个人业务,寻找自己的案源,这个是必须考虑清楚的问题。传统行业求稳,新兴行业求快。假如沿海没有机会,那么内地是否有机会。机会总是有,关键在于如何争取。

    第四个问题,你的威胁在哪里?

    首当其冲的威胁,就是现在太多法官(检察官)辞职的了。法官(检察官)跳槽剧增,这样就出现一个问题,同是法官(检察官),同时出来做律师,同质化严重的情况下,你又如何差异化发展。第二个威胁,法律服务市场竞争加剧,面对移动互联网和人工智能的迅猛发展,如何应对。假如还是按照传统的模式,那么必然落伍了,又如何与资深的律师形成竞争。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微信群、公众号、头条、企业号、UC全方面营销,如何开展?如何提高自己的营销,尤其是新兴渠道的营销,是否有自己的想法?否则,假如仍旧按照传统熟人介绍、人脉关系和资源,那么必然落后于这个伟大的时代。第三个威胁,失去体制的保护伞,无权的你,如何获得你的权利,如何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司法环境尽管一日好于一日,但是基于中国的国情和现状,你是否考虑过,如何在没有“体制金刚罩”的情况下,如何据理据法力争。这个心理转变有一个漫长的过程,一旦没有转变好,曾经的法官(检察官)生涯,会影响以后从事律师的一生。自信心要更强,面对强权,更要有底气和信心。比作法官(检察官),要几倍的自信支持。要维权,不是那么容易,要学会与政府机关单位打交道的能力。而这个却是法官(检察官)缺乏的。第四个威胁,是什么样原因辞职,是收入还是其他。假如是其他,那么在法院得不到的,做律师后也未必能得到。在法院都无法实现的,那么从事律师职业后,更难实现。情怀可以装在心里,假如一旦当真,那么也是一个巨大的包袱。第五个威胁,看是自由的律师职业,真的比法官(检察官)更自由吗?我看未必,律师经常加班无自由是常态,法律服务市场竞争非常激烈,要生存要发展,不忙是不可能的。不忙就没有业务,没有收入。忙的话,必然加班加点。无论是诉讼律师还是非诉律师,诉讼律师考虑的官司的输赢,非诉律师考虑的项目的完成。前一阵子,中山三名律师在短短几天居然累死了,这就可以管中窥豹,律师行业的竞争压力和自由程度可见一般。那么曾经的法官(检察官),能适应得了吗?回头再看,或许发现。蓦然回首,幸福居然在曾经的灯火阑珊处。这个法官(检察官)在辞职前就需要做好一切高压准备,善于学习并利用工具,以提高工作效率,而不能像法官(检察官)一样,能拖则拖,反正审限还有呢。选择做律师,其实是选择走上一条高速公路,你不超车,就被超车。你不进攻,那么就被击败,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第六个威胁,两年规避期问题,如何很好的渡过,当然这就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了。这个算个小威胁。第七个威胁,作为专职律师,是否考虑过本质上仍旧是一个打工仔的角色,付出自己的体力和脑力,但是仍旧不是资源和资本的支配者。资源和资本仍旧垄断于固化的律师界大佬等手中。这个,看心态。假如没有一个正确的心态,肯定也是难以做持久。律师本身就是你争我抢弱肉强食的市场。打工是否心服,一直做专职律师,是否心甘情愿。假如不情愿,那么就需要考虑是否增加管理方面的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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