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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胜法庭》需要真正的律师

《决胜法庭》需要真正的律师

作者: 姜成慧 | 来源:发表于2020-04-21 09:29 被阅读0次

    没做过检察官,也没做过法官,不太清楚国产影视剧中对这两个职业的描写是否贴切,做为一名律师,真的是想吐槽一下律政剧的编导们,你们眼中的律师难道都是活在想象中的吗!

    从《精英律师》到《决胜法庭》,我就没看到一点儿现实中律师的影子。尤其是《决胜法庭》,通过影视歌颂、树立检察官的光辉形象,难道非得用贬低律师的方法吗!

    目前律政剧中对律师角色的演绎集合了社会对律师的误解,这种误解通过影视的方式反作用于当事人,误导当事人按照剧中的标准聘请律师,从而加深当事人对律师的误解,反反复复,恶性循环。

    下面就以《决胜法庭》为样本,列几条不得不说的槽点,以期让大众更多了解现实中的律师。

    以胜诉率为标准评价律师完全不靠谱

    每次看到剧中评价律师用“胜诉率高”、“从没有输过”这样的词语时,心中就掠过一丝不屑。依稀记得当年看TVB律政剧中出现过相同的表述,没想到2020年对律师的评价标准还停留在上个世纪。我们无需探讨香港地区以胜诉率评价律师是否客观,也不用理论到底什么是输什么是赢,更不必纠结所谓的胜诉率是如何计算出来的。我只想给各位展示两个数据,2018年全国刑事案件无罪判决率为万分之五点七,其中公诉案件无罪判决率为万分之三。就是说10000个被告人中只有不到6个被判无罪;检察院起诉的案件中,10000个被告人中只有3个被判无罪。对刑事律师而言,胜诉率普遍不高,更不存在从没有输过的律师。

    我建议,以后编剧要描写一个律师牛X的时候,可以试试“我看过您写的xx文章,我的案子和您写的很类似”或者“我的案子和您办理的xx案子一样,所以请您一定要接受我的委托”这样的话,比用胜诉率忽悠观众好得多。

    不能戏说律师的职业纪律

    律师市场化,但并不意味着律师可以为所欲为,律师的执业行为受到法律保护,同时也受到法律约束。《律师法》等法律法规对律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都有明确的要求。违反职业纪律,会受到警告、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证等处罚,严重的还会构成刑事犯罪。表现一个律师的睿智不应该用接受妻子委托后,又假意接受丈夫委托却私下录音的方式;表现一个律师的正义不应该用把委托人的秘密向检察官公开的方式。这所谓的智慧和正义,除了误导观众,没有任何意义。

    所以,除了探讨律师伦理题材的作品,其他影视都不宜越过律师职业纪律红线,杜撰律师的行为。毕竟,影视作品也得来源于生活是不?

    没有程序正义就不算真正的胜利

    法庭似战场,但不是战场,律师与检察官的对抗目的是帮助法庭查明案件事实,帮助法庭正确适用法律,不是为了显示谁更优秀,谁更牛。检察官举证举到一半竟然要求暂停先看看律师的证据,辩方证人竟然开庭当场说自己是真凶,二次开庭前关键鉴定意见还没送到法院……这些都不是一个成熟的检察官、律师的做法,也不是一个正常法庭应该干出的事儿。影视作品表达、弘扬正义必将战胜邪恶的正能量是对的,但律政剧除了要关注实体正义外,还必须兼顾程序正义的宣传。检察官并非天然正义方,律师也不是邪恶的代言人,只有双方在程序约束范围内共同努力,让法庭可以查明每一个案件的事实,准确地定罪量刑,才是真正的决胜法庭。

    一个案件只有两方当事人,要想实现“让每一个人民群众在司法中感受公平正义”的目标,仅仅依靠正确的判决结果是无法做到的。律政剧的编剧们,请认真思考一下“什么是正义”、“正义应当如何实现”,待有了答案再下笔创作也不迟。

    原本为了放松才看剧,谁知看完之后一点儿都没放松下来。在这里也提醒各位,看国产律政剧就看个乐吧,千万不要把剧中情节和现实混淆,更不要按照剧中的方法解决现实中遇到的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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