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标之书写
书写是语文教学的最基本的技能之一,既是基础教学也是文化体现。在课标中将中学语文的书写识字作为第四学段的内容,在课标中是这样要求的:“写字姿势正确,保持良好的书写习惯。在使用硬笔熟练地书写正楷字的基础上,学会规范、通行的行楷字,提高书写的速度。临摹、欣赏名家书法,体会书法的审美价值。”在识字书写要求中发现到了中学阶段好像没有了毛笔的临摹,不知是不是到了中学阶段这种适应性就减少了,但是到了大学却又把这些传统捡起来了。而在这里要求的“学会规范,通行的行楷字书写”但在我们的教学现状之中是没有人去这么要求做,但是在我们的统编课本上,文本后的词语是用行楷书写的,但是我们并没有教学生去做,原因在于认识度不够。也或许是教师自己的认始没跟上,亦或是水平没跟上。在我们的教师队伍之中存在很多教师连基本的书体都未掌握。更别提去教育学生掌握了,这些任务还是落在了其他专业老师的身上了。所以如果要落实好课标的任务时,必须要让教师进行一番自我提升和修炼。否者新课标的理念将难以实行。
在课标之中对于每个学段都作出了相应的要求,识字书写的要求结构是一致的,除了字体的临摹书写就是对于文章的书写。对于没个学段都有明确的要求,在这点上都是有完成的。只是在效果上有待商榷。在阅读鉴赏中,对于中学阶段的要求,我认为只要落实一样就算是不错的成绩了——背诵优秀诗文80篇。这里的80篇的量也是不少的,至少在我自己班的孩子身上还未做到这点。因为在鉴赏的条件下上最基本的要求就是要掌握背诵要求。只有在充分的理解内容上才能更好的去进行赏析。
对于这些课标的要求更多的是需要我们教师去身先士卒,现在教育之中所缺乏的就是下潜。不能深入到最前沿去思考去创新,一味的抱着理念是很难将教育落实下去的。没有经过具体实践的教学理论都只是流于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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