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如潮水
——爱如潮水它将你我包围。
1
对我来说,这是无数次下海中极为普通的一次,但对阿西来说,这是她第一次跟随渔民们去往大海深处,今天明媚的阳光好比她雀跃的心情,阿西一会儿双肘搁在栏杆上,一会儿小跑到我的身后,快乐得像只滑翔的海鸥。
我和阿西出生在海边,父母是普通的渔民,有一个挺大的房子,其中最大的那间房间全都用来放置渔具和海味,阿西从小就喜欢那儿,每次我们出海归来,阿西都会蹭蹭跳跳地跟在我的身后使劲嗅,说是带回了大海。
阿西是我的妹妹,小我四岁。我们虽是同胞,却一点儿不相像。我皮肤白,阿西皮肤黑,我个儿高,阿西个儿矮,我笑起来有两个酒窝,阿西有一个,我性格沉静稳重,阿西从小到大都是爬上窜下的小猴子。所以,一同出去,阿西若是人前喊我阿姐,大家都会惊诧,这是姐妹俩吗?怎么一点儿也不像啊?
阿西还因此苦恼过很长一段时间。
“阿姐,阿姐!”阿西快乐地说,“是不是阿爸阿伯捞到大鱼啦!哇哦,我第一次出海就有大鱼啊,我真是幸运星!”
顺着阿西的目光,我看到阿爸阿伯和一船的渔民一同收网,表情吃力。看来今天真是个好日子,第一网就是大鱼。
但是下一秒,我就后悔这么想,今天真是个坏透了的日子,因为今天是我第一次遇见方熠,我看见他像尸体一样和一群鱼儿躺在甲板上,鱼儿在他身旁拼命跳动,而他,面色苍白,身体僵硬,像一尊倾倒的神像又像被圣水洗涤后虔诚的灵魂。
我们救回了一个人。
这个结论,是在那天夜里,我掌灯夜行,碰见方熠时候
事实证明,这的确是噩耗。方熠醒来后,热心肠的父母给他端茶送水,熬汤炖药,母亲还熬夜为他改制了一件衣裳,全家人除了我都在为他忙碌。阿西花痴一般看着方熠的长腿在裤子里晃动,他微笑着说:“阿西,你的头发真美。”
阿西还没来得及娇羞,我将手里硬邦邦的鱼干啪的一声拍在桌上,恶狠狠地看着他。
方熠目光转向我,他的眼瞳恍若盛了一整片大海,一微笑,水波荡漾,狠狠浇灭了我全身的怒火。
2
方熠来自北京,天知道他们这些城里人脑子里到底想着什么,他和朋友追求亲近大自然,自己租了船航海,一群年轻人背着相机,驮着无稽的梦想乘风破浪,可惜的是他们爱自然,却远不了解自然,在一个阳光好得要命的天气里,方熠失足掉进了海水里,被海浪冲得好远。那天救援的人也是拼了命,还是没找到方熠的影子。听方熠说,幸亏他有点儿常识,尽量不扑腾,让自己浮在海面上,坚持了好几个小时,终于被救助了。
方熠说这段经历时候,语气轻描淡写得像碾死一只蚂蚁。
“你是在鬼门关走了一圈!”阿西用沾满
我瞪着眼看他,我们对视了有整整一分钟,我羞红着脸大喊,“快让开,菜都糊了!”
他乖乖让开。
“玥玥要是有阿西一般乖巧可爱,追你的人一定排队到北京去!”
这也并不是第一次听到这样的话,我倒是赌气般地做了葱爆花蛤,方熠不能吃花蛤,上次他吃了就长了全身的疹子,泡了好几个小时的金银花澡。
晚饭上桌的时候,花蛤实在香,他端起筷子去夹,我盯了半天,叹了口气,说:“你对花蛤过敏,就别吃了。”
方熠悻悻地收回手,说:“闻起来超级香。”
做这道菜的也是我,不让他吃的也是
像他阿姐一样,阿姐,你说,阿妈就是阿妈,怎么能看起来那么年轻呢。”阿西说,“城里人会保养,哪像我们风吹日晒,哎呀,但是多健康呀!”
阿西是个满脑子都是十万个为什么的人,但有一点甚好,就是她不需要你去回答她,自己就能得出个像样的答案。初中那会儿,我有个同桌叫孙旭然。孙旭然是学校里的扛把子,虽然样貌眉清目秀,却是有熊心豹子胆,他敢趁老师转身飞快地朝老师杯子里吐口水,学校里大大小小的打架他路过总是要上去踹一脚,如果他问你学校老大是谁,你一定得回答是“孙旭然”不然瞬间他就给你一个失传已久的铁砂掌。
有一天放学,孙旭然收好书本之后朝我桌上丢了张纸条,接着就灰溜溜地拿着书包翻窗逃跑。我刚抄完英语笔记,一直站在门口等我,目睹了这一切发生的阿西大叫道:“阿姐!是不是给你的情书啊?我看看!”
我在人群中红了脸,拎着这个小丫头出去。
“小点儿声,你。”我汗涔涔的手心里捏着纸条,“给你。”
我就知道阿西会读出来,她红着脸蛋儿,字正腔圆地读:“章玥玥,跟你坐同桌有半年了,你可能不知道,我一直喜欢你,你写作业的样子,你出黑板报的样子,你拿了满分试卷开心笑的样子,在我心中比天使还要美……妈呀好肉麻啊……如果你也喜欢我,那放学后我在北教学楼后面等你……放学后!??”
“早就过了好几个小时了。”
“啥???阿姐,你不去啊?”
“我去干嘛,信上说了‘如果你也喜欢我’。”
“阿姐,你真冷血无情!”阿西又开启了她的问题模式,“为什么孙旭然会喜欢阿姐呢?因为阿姐漂亮,成绩好,还是班上的学习委员,而孙旭然是个超级淘气包,所以一定和所有成绩差的男生一样,仰慕着无敌优秀的阿姐。”
我好笑地看着她。
当然,后来听说孙旭然在那里等到天黑,然后一脚踢碎了学校的宣传栏。他依然不依不饶地追我,坦白了以后更加明目张胆,恨不得让全校人喊我嫂子。事情在毕业之后消停了,听说孙旭然去了外地打工,他阿爸是船长,他却不想拘泥于一览无余的大海之上,一路向北,去了遥远神秘的大城市。
而我,因为家里没有足够的钱上大学,高考落榜之后,也便继续跟着阿爸阿妈打渔。我向来是有打渔天分的,我眼力极好,一捞一个准,有时候会捞到像水母一样奇妙的玩意,带回来养在在水缸里。就连船长夸我打渔麻利有劲儿,一点儿也不像个女孩子。
以至于方熠和我们一同出海,他看着我扎起裤腿,绑着马尾,满头大汗地拉起满满的渔网时,忍不住拍手称赞:“玥玥,你真棒!”
那天我们坐在船边吹着海风,方熠轻轻握住了我湿润的手。
“玥玥。”他轻声说,刘海遮住了他的眉眼,“我走了之后,一定要记住我的号码。”
不久后方熠回家了,给我们都寄了礼物。送了阿西一个名牌书包,送了阿妈一件新衣,送了阿爸一个打火机,送了我一瓶香水,还给我们打了钱。阿西一直念着他的好,想去北京看看他生活的世界,也因此高考考去了北京,我们全家第一次来到北京,瞬间便被它的宏伟辉煌感动了,阿妈为她整理床铺的时候,阿西咬着个棒棒糖和我聊天。
“阿姐,你恋爱过吗?”她好奇地问。
“没有。”
“那你觉得方熠哥哥怎么样呢?”她更好奇了。
“他?”我露出鄙夷的表情,“不喜欢。”
阿西一脸放心了的样子:“阿姐不喜欢,那我就可以喜欢啦!”
“你?”我睁大眼看着她。
“对啊,我喜欢方熠哥哥。”阿西压低声音,眼睛亮晶晶的,“我想努力地变优秀,总有一天能配上他的。”
我头一次感觉到心堵,低下眼说:“你也长大了,要为自己的想法负责。”
“哎呀哎呀!我会的!”阿西快乐地叫起来。
我们离开那天,方熠也来送行了。我头一次看到他穿自己衣服的样子,让我突然想起一句诗来——夭夭桃李花,灼灼有辉光。他过来和阿爸阿妈问好,看着我,又眨着眼笑起来。终于王子回到了城堡,而灰头土脸的小渔女抱着她陈旧的渔网,一个人徘徊在他们相遇的地方,眼泪汇聚成浩瀚如烟的海洋。
4
阿姐,我跟你说,我向方熠哥哥告白了哦!我还给他买了一个钥匙串,他笑着摸了摸我的头发,我好幸福!他说一直把我当小妹妹看,可是我真的好喜欢他啊!阿姐,阿姐,你给我出出主意呗?你说他到底喜不喜欢我呀!作为一个女孩子,我会不会太主动了呢,可是我真的好喜欢他呀!他好聪明,什么都会,我已经崇拜加拜倒在他的裤子之下了,哎呀,怎么说呢,我会努力让他喜欢上我的,真的,我有信心,怀挺!
深夜,我侧躺在床上,看阿西给我发的短信。
她一直这么乐观,好像即使天塌下来,泰山崩于面前,她都会觉得只要努力就能修复。她也一直有勇士精神,初中时候我被几个女生抓着头发打,口里骂着狐狸精的时候,小学生的阿西飞快脱下书包,冲上去跟她们打架,打得鼻血就流下来,而一旁的我像看一个神迹般看着她。
阿西,你羡慕我模样生得好看,读书时候追求者不断,羡慕我会唱歌,会捕鱼,你说阿姐的一切一切都是最好的。但你并不知道,阿姐多羡慕你可以如此无忧虑,如此没心肺,如此大胆,如此快乐。
这段时间,方熠也给我打过好几个电话。
我听着手机,他在那头久久不出声,我听着他轻柔的呼吸,说:“你能不能出点儿声。”
“玥玥,你们都还好吗?”
“好,很好。”我说。
“哈哈哈哈,我怎么也想不到我人生还有这么一个插曲……遇见你。”方熠的声音像羽毛,挠痒了我紧绷的动脉,我支吾了半天,我承认我很快乐,但想起阿西,我又皱起眉头。
“阿西喜欢你的。”
“应该是哥哥一样的喜欢吧,她也告诉过我,她还小,不懂这些……”
“不是的。”我打断他,“你不够了解阿西,她是真的真的喜欢你。”
方熠沉默。
“所以,你不要再找我了,我并不爱你,我希望我的妹妹快乐,如果可以,我也希望你能带给她快乐。”
四岁的记忆像斑点一样留在我心头。我还能想起阿西刚出生的时候,我抱着巨大的玩偶,矮矮地站在母亲的床边,看着那个还没有一条鲤鱼大的婴儿闭着眼,偎依在阿妈怀里。我想,这就是我的妹妹。
那天阿爸让我学着给妹妹喂奶嘴,我笨拙地拿着奶嘴,用力塞进妹妹的小嘴中,她的哭声又细又小,像只小奶猫。我也哭了,我是害怕阿妈骂我,当然那时的我也年幼,阿妈一边哄着阿西,一边说:“没事了啊,没事了啊,姐姐不知道怎么喂宝宝,弄疼宝宝了哦……”
再长大一点,阿西也调皮起来。她偷我那份蛋糕,吃完了,把空盒子装好不动声色地放进冰箱里,等到我看到空荡荡的蛋糕盒哇地哭出来,她假装茫然地说:“我也不知道怎么,就没有了呀!”我擦擦眼泪,站起来就开始和她打架。
直到略懂事一些,我学会保护阿西,阿西也会在我出海的十几天里,为我准备一些小惊喜:从学校带回来的小零食、捉住的蟋蟀、新买的钢笔……在我跟着阿爸回来的那天,她精心准备好,突如其来的快乐吓了我一跳。
这么多年肆意生长的爱,像潮水一般淹没我整颗心脏,和我流着相同血液的阿西成为我发誓守护的朱砂痣。当然我也曾偷偷恨过她,但所有的爱与恨最终都演化成痛痒相关的爱,血缘总是如此奇妙难解。
5
收到阿西出车祸的消息,我站在甲板上,怀里抱着湿漉漉的渔网,愣了足足十分钟才反应过来问她怎么样了。阿爸叹了口气,说今晚就订了车票去看她,现在还在医院昏迷着。那天我执意也要去,凌晨两点的车票,全家人根本没有睡着,一直在火车站挨到了两点。
看到戴着氧气罩的阿西,我的心顿时疼得不能跳动。旁边睡着三个小女生,是阿西的室友。她们揉着眼睛,半睡半醒地喊叔叔阿姨好。
才知道,阿西是因为救方熠才出车祸的。
事情也就是那么狗血。方熠说带阿西逛逛北京,他把车停到路边,等阿西放学。后面的一辆公子哥开着兰博基尼一个失手,要不是阿西眼尖,拉开了方熠,正在接电话的方熠一定会死。这是方熠哽咽着的原话。他看着昏迷的阿西,眼睛里像是弥散了整个冬天的大雾。
我怔了好久,回过神狠狠给了方熠一巴掌。
“阿西有个三长两短,你死了都陪不起!”
“我知道,我知道。”方熠难过地说,“玥玥,我知道,我欠你们家的,一辈子都还不清。”
阿西喜欢方熠的事,不用她说,我早就能看出来。方熠身体恢复的那段时间,东西总是吃的很少,整张脸都瘦得可怜。阿西经常向我借手机,然后在厨房里煮一些东西,我过来瞧她煮什么,她尖叫着用小手遮挡着。其实我不看也知道,她在炖汤,海味方熠吃不惯,阿西就用我手机百度各种补汤,她放学后去村里买菜,回来炖上几个小时。
我路过他们说笑的房间,听到方熠温柔地说谢谢,阿西大笑说,哎呀!没事啦,你快快好起来就值得了。她一定很害羞,我了解她的性子。
现在,我坐在安静的病房里,阿爸阿妈躺在椅子上休息,我怎么也睡不着,看着她快乐的小脸变得苍白,我的心真是难过。
方熠走过来,拍拍我的肩膀,示意我出去。
他说:“我会补偿你们的。”
“你他妈。”我再次恶狠狠地对他,“我就知道你是扫把星,第一眼见你,我就知道。”
方熠眼眸里装着忧伤的月光:“玥玥,对不起。”
“说对不起不如你给我磕几个响头。”
“我可以给你跪下,我欠你们的。”方熠说,“如果阿西醒了,不管她如何,等她毕业,我就娶她。”
我原以为他有无数个对不起要说,我也准备好骂他个狗血淋头,但他这么一说,我真的呆掉了,不知说什么好,但他的话并没有让我好过,甚至我觉得我的伤口被再次撒了把盐。
“我说的,我答应的,我一定会对她好。”方熠发誓的样子很迷人。
“好,这是你说的。”我转过身去,瞬间就流下了眼泪。
阿西醒了,我从没看过她这么憔悴的样子,但她依然很快乐,她看着病房里的我们,扬起一个笑容。“阿爸阿妈,阿姐~”眼神转向方熠,“方熠哥哥也在呀!”
阿西在医院住了一个月,她的双腿没好,仍然一瘸一瘸地跑回了学校。她坐在镜子面前,看着镜中的我,眼神闪烁,她说:“阿姐,你给我化个妆吧。”
我拨开她的刘海,为她上粉底,画眼线,她有着清冷素雅的眉目,同时也有媚人可爱的神情。我逗她:“恋爱中的女孩子真的美得像仙女一样哦。”
“阿姐!”她刷得一下闭上眼,我一个手抖在她脸蛋上画了黑黑的一条长线。
“不要动,不要动,文静点儿。”
这是方熠和阿西的第一次约会,阿西还瘸着一条腿。阿西穿了我给她买的裙子,扎着公主头,化了柳叶眉,粉红的唇,流转的眼波,我顿时感到这再也不是小时候在我身边一个劲打转的孩子了。
我送她到方熠的车前,她向我挥了挥手,方熠也向我挥了挥手。
“阿姐,再见。”
车开走之后,我转身拦的车去了火车站。在车站,我蹲在人流中流眼泪,我觉得肝肠寸断,到底是为什么这么难过,因为方熠的温柔终于找到了归路,还是阿西找到了新的人可以围绕,还是我自己,给方熠织了一条毛巾的我,在还未送出它之前,看着他们两人一同对我微笑,朝我再见挥手。
6
阿西毕业那年,我和她定在同一天结婚。我的丈夫叫孙旭然,是初中时候一直追我的小混混,他从城里回来,完全扔掉了以前的不羁,眼神成熟又真挚。他打开准备好的钻石戒指,跪下来,对我说:“章玥女士,还记得我吗?我爱你爱了整整十二年,这枚戒指只配你一人,你非不要的话,现在我就把它扔了。”
“你是傻瓜吗。”我说,“多贵的东西。”
孙旭然咧着嘴笑,他将戒指带上我的无名指,一把抹掉泪水,哽咽地说:“前一秒,我的心纠成了麻花,如果你拒绝,我真的不知道怎么才好了。”
后来我们一起去选婚纱。大学之后的阿西白了很多,也漂亮了很多,试婚纱的时候大家都说我们真的很相像,甚至有人也调侃两个新郎穿一样的西装也像极了兄弟俩。
孙旭然比方熠高一点,他友好地和方熠握手:“妹夫。”
方熠大笑:“姐夫,你还没我大呢。”
“这我不管,我娶了姐姐我就是姐夫。”孙旭然像个孩子,“你都不知道章玥玥有多难追,初中时候,我跟在她屁股后面追了整整三年,她看到我还装作一副不认识的样子,说‘你是?’简直要把我气死!”
“她高中去县城里读书,我给她寄了好几件新衣裳,那是我打工的钱舍不得用给她买的,玥玥每年冬天都会冻手,我为了她穿暖愁破了脑子,她还把我买的衣裳带回去给你老婆穿。”
“是她妹妹嘛,当然要疼。”方熠笑。
“我算是知道她刀子嘴冰块心了,但我也是爱定她了。”
在试衣间听到他们的对话,阿西偷笑:“阿姐,你给我那几件棉袄是姐夫送你的啊?”
“是呀。”
“你怎么那么狠心啊,要是我心都碎了。”阿西说,“不过打死我也没想到,孙旭然那个混世小魔王能追到你,打死我也想不到当年的混世小魔王现在这么英俊好看。”
结婚那天,阿西挽着方熠,我挽着孙旭然,新娘身穿圣洁的婚纱,新郎燕尾服笔挺,四人一起看着教父,他戴着金丝边眼镜,怀里捧着厚厚的圣经,一本正经地问:“方熠先生,你是否愿意娶章小西女士为妻,从此爱她尊重她不离不弃忠诚一生,无论富贵和贫贱,无论健康和疾病,无论成功与失败,都会不离不弃,永远支持他,爱护他,与他同甘共苦,携手共创健康美满的家庭,直到死亡?””
“我愿意。”方熠说。
“章玥玥女士,你是否愿意嫁给孙旭然先生,从此爱她尊重她不离不弃忠诚一生,无论富贵和贫贱,无论健康和疾病,无论成功与失败,都会不离不弃,永远支持他,爱护他,与他同甘共苦,携手共创健康美满的家庭,直到死亡?””
“我愿意。”我说。
愿意愿意,我真的愿意。我流下快乐的眼泪,愿潮水倾覆我安宁的心脏,愿我爱的人事事无忧。
今日,欢声雷动,觥筹交错,相视微笑,情定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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