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地对《夫妻忠诚协议》的司法判定不同,认定协议部分或全部无效的原因主要是侵犯基本人权和违反公序良俗,譬如“离婚后禁止再婚”、“剥夺孩子的探望权”、“青春损失费”…因此小郑同志告诉大家,签订忠诚协议时要尽量避免这些词汇;
2.夫妻忠诚协议是约束夫妻双方的,权责需对等,需要体现出自愿、平等、意思真实的表述;
3.《夫妻忠诚协议》需要明确定义违反忠诚义务的情形,譬如嫖娼、婚外情、同居、私生子女…,不要仅靠笼统的“忠诚”一笔带过;
4.违反协议的违约金需要一个具体、明确的数额,二十万、三十万或是其他,不要使用“净身出户”等笼统、违法的词汇。
5.最好列一份详细的财产清单,对双方的财产进行明确的约定,双方签署完《夫妻忠诚协议》后,拿去公证处公证一下。
6.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请一个专业的律师,在充分理解双方的想法后,制定一份协议,才是上上策。
不要认为签署《夫妻忠诚协议》或《婚前协议》是可笑、丢脸的事,丑话说在前面总比丑事出在后前强,婚姻关系,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就是一种契约关系。
郑良旭2017.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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