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2015年秋季赴台湾佛光大学研修生的通知
2015-04-29来源: 浏览次数:20
为促进我院与台湾佛光大学两校间的学术及文化交流,于2013年12月签订了两校合作协议。本学期我院将继续选派优秀学生赴台湾佛光大学研修,为期一学期。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流期限:
2015年9月5日—2015年1月10日
二、选派范围:
在校大一、大二学生(专业目录详见附件 1:“有关研修生申请说明”)。
三、选派人数:20名。
四、有关费用:
赴台手续费、往返旅费以及在台湾学习期间的学费、食宿、教材、保险、医疗等费用均由参加研修学生个人承担(费用请参考附件1:“研修生申请说明”)。
五、研修生的学籍管理:
1、研修生赴佛光大学学习期间保留南昌职业学院学籍,按学院规定缴清学院的所有费用。
2、学院认可学生在佛光大学取得的课程成绩。研修生在佛光大学研修课程应经过选派系和教务处的同意;返校后,我院有关系、部门将根据学生在对方研修课程所取得的成绩换算成我院相应的课程成绩。
六、申请条件:
1、德智体全面发展、成绩优秀、身体健康;
2、同等条件下,英语成绩较好或熟识繁体字者优先考虑;
3、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富有组织才能、沟通能力以及协助精神;
4、研修期满后返回母校继续完成学业;
5、家庭经济条件许可,有能力自行负担费用。
七、申请办法:个人申请、系推荐、择优录取。
八、申请材料:
1、填写“南昌职业学院与台湾佛光大学学生研修项目报名表”(附件2);
2、在校生证明(学院教务处学籍科);
3、身份证复印件;
4、英语成绩证明复印件;
5、个人所获证书、荣誉称号等复印件。
九、报名时间:
4月28日至5月12日;5月12日上午10点前由各系统一将材料上报。
十、联系人:李海峰老师:18720900878
地 点:综合楼3号楼5楼公教部办公室
附件:
1、有关研修生申请说明
2、南昌职业学院与台湾佛光大学学生研修项目报名表
外事办
2015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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