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对青少年而言,是一种社会教育,在这些教育当中,有很多是以牺牲为代价的。
但凡涉及到生死存亡的事情,都必须慎重以待。有什么事情是值得付出生命代价的?值得认真思考。
比如,报纸上《某某某县14岁青少年见义勇为不幸牺牲》等话题,为了救火救人壮烈牺牲的类似影视剧。
这些故事往往都被作者描述得可歌可泣无比悲壮。但见义勇为又有哪些真实含义呢?我们不妨先去了解清楚,再去教育孩子,帮助他们建立良好的生命观。
“见义勇为”来自于《论语》当中孔子说过的一句话:见义而不为,无勇也。意思是知道这件事情该做而不去做,那是没有勇气。
“见义而不为”和“见义勇为”是有区别的。“见义而不为”的意思是:知道这件事应该这么去做而不做,那就是没有勇气。
孔子说的这句话只是反映出了大多数人的正常心理,比如说一个人掉在水里了,让另一个不会游泳的人跳下河去救人,但他就是不敢呀。毕竟人都怕死,付出生命,确实需要非常大的勇气。
而见义勇为就是一种有意识的鼓励了。这种鼓励违反了大多数人的本性本心。如果理解错误,还会动不动就以牺牲生命为代价,去换取一项不值得的事。所以对见义勇为的理解,首先要明确地搞清楚什么是“义”。
有一个成语叫“舍生取义”。
“生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匈牙利著名诗人裴多菲的《自由与爱情》小诗中写到: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这句话对生命,爱情,自由进行了顺排序,比生命更可贵的是爱情,比爱情更可贵的是自由。这首诗经过了鲁迅的传播后在中国广为流传。
“见利忘义”成语属于贬义词,他的意思是说一个人把利益放在前面,把道义放在后面。这样的人格是有问题的。因为“利”在“义”之后。如果为了物质利益而忘了道义,那就是把顺序倒反了。
对老祖宗们而言,生命是最可贵的,什么比生命更可贵呢?就是义。也就是说,值得付出生命的事,是“义”。“义”属于道德精神层面,和物质完全不是一个概念。比如那种为国捐躯者,都会受到国家最高级别的礼遇。在抗疫前线不顾自身生命日夜奋战的医务人员,他们就是冒着生命危险,为了最多数人的利益,为“义”而战,光荣而伟大,值得受到国家最高礼遇。
但对“义”的范围并不仅仅是那些轰轰烈烈的大事。遵守道义属于我们每个人的本性,见到好事就希望去做,见到不好的事情都想主动远离。公交车上让座,买东西排队,这些都属于“义”,是在我们身边的普通事,做一个好人,并不一定非要付出生命的代价。
随着时代的发展,见义勇为的“英雄”内涵也有所变化。在和平年代,生命的位置至高无上,英雄也不必一定要担负生离死别的代价。
我们可以不往草地里扔烟头来避免一场火灾,可以遵守交通规则来避免一场交通事故,我们可以在一场错误开始之前,就勇敢地发现并扭转局面,把防范提前,让更多的人因此而受益……这些本身就是“义”。我们大胆地去做这些小事,不必付出生命的代价,也可以成为一个见义勇为的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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