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时,因为我学习成绩优秀,深得老师的爱戴,所以升入四年级后,我便身兼数职:不仅是班长和全校学生集合时的喊队人(那现在的校体育委员),还是全校的打钟人(即按时用一根一尺多长的铁棒,按一定的节奏敲打挂在一棵小柏树上的钢条,以提示上课或下课铃声)。我是我们小学同学们的头儿,他们都比较听我的调排。
春芳、红菊、庆凤的到来,使我有了玩伴,不再孤单,好像胆子也大了。
我不再热爱学习,我成了调皮捣蛋的代表,我领着红菊、庆风经常逃课。白天,我们仨满山遍野地跑,去摘酸枣,爬树偷核桃;晚上,如哪里放电影,我们仨个就逃自习去看电影。(那时的学校管理不像现在这么谨慎严密――学生在学校的每一个时间点都在老师的无缝监管下进行。那时,上午四节课,下午两节课,每节课45分钟,其余时间都由学生自由安排,晚自习很少有老师进教室。)更有甚者,有一次,我竟领着红菊和庆凤,跑到距离学校10里路的源上村去看了一下午的戏。
这一次的逃课,直接导致上初中刚月余的红菊失了学。(不是被学校开除的,那时,学校很少有开除学生的,除非犯了特别严重的错。是因为红菊逃课的事,让她娘知道了,她娘直接把她的铺盖卷卷回了家,不让她念了,主要还是因为家庭贫寒。)接下来,没多久,庆凤也因家庭原因退学了。我又成了孤家寡人。(虽然还有春芳,但春芳胆小温顺、听老师父母的话,不肯随我胡作非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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