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杀事件,我的一点看法
文 李伯强
唐雪事件关注量这么大说明了人们法制意识增强,维权意识增强,参与意识增强。
同时人们处于信息时代,那么舆论是否绑架法律呢?我们对唐雪反杀事件全面清楚了解后,人人皆有感言。“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吧。
反杀事件,我的一点看法这件事令我想起水浒中的牛二这个人物,牛二一个街头泼痞,对街上卖刀的杨志三番五次无故寻事调戏侮辱,后被杨志所杀。
在那个朝代,人们意识所限“杀人偿命”的时代。对杨志所判也不是秋后斩立决的偿命,那个时代的法律可没有正当防为或防为过当意识的规定。可喜当时审判的官员竟能与时俱进,采用符合多数民众的愿景没判死刑。
现代,唐雪所处村庄还是宋朝吗?一个身体强壮的男子,只因喝酒了,就可以任性得寻滋事了,就可以为所欲为了。
大家想一下,一个酒醉的人拦截自家姐妹等,且孤身一下。我们能怎么办?任其所为,不能出手,不然,对方一有不舒服或其他,我们防为过当了。
事情发展的令人细思极恐,道歉后还想碰瓷啊。这是为自己过错真诚的道歉吗?自己理亏,还想找茬,胡搅蛮缠啊,这够无赖的,真是牛二哥再世。
聚众持刀打上对方家门,厉害了,我的牛二哥!门上有你的伟绩,唐雪胸上有你的脚印,可惜,你没有鲁提辖之能。
一个小小的水果刀,一切结束了。
冤不冤呢?自有公道。
相信一千多年过去,法治更健全的今天,会给你和唐雪一个公道。
法律会保护每一个善良的人们,会惩罚每一个作恶的人。想一想吧,人家一个妇女,惹你吗?找你的事吗?过自己的平淡日子。
因你喝酒了,就可拦,打,持刀上门了。别人只能束手待毙,任其所为。
防为,就是别人侵犯我了,我就得奋力而战,哪来的过当?若他停止,我必须停止,不然过当。他继续,我继续。这是那个专家定的,让恶人占主动。
我个人认为只要受到别人非法侵袭,自己必须奋力抗争,过当不过当,这个度,只能让自己安全后,让专家们划红线吧。
鼓励犯罪继续,还是让犯罪急刹车,这个过当红线怎么画?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法治本质应让人们弃恶向善,让社会和谐安康。而唐某本人对社会对外人皆为善,无恶意,拦人者侧是对别人充满恶意,对社会有危害,不拦住唐某,会有李某、张某的,因为自己有意酒后滋事,危胁别人,与唐某发生了事情,冲突后又步步紧逼,升级危害程度。令别人防不知怎么防,事态已不是唐某自己所控的。
防卫必须有上限,那就是防到犯罪分子不能继续实施犯罪即可即。
法治的目地就是让人们心有所依,心所惧。在有恶的念头及时止步!所以相信云南的法官们会让人们有更大的信心:知法,信法,守法!
相信云南的天空处处是青天,更相信会给这两个不幸的家庭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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