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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论》读书笔记(三十三)

《知识论》读书笔记(三十三)

作者: 白色石南 | 来源:发表于2022-09-02 09:10 被阅读0次

    《知识论》读书笔记三十三

    2022年9月1日

    D:以不变治变

    1,意念不随个体的变而变

    意念无所谓就是取消意念,意念不随个体的变而变。

    2,不然的话情形不堪设想

    若任何意念都无所谓,都可以是任何其他的意念,则根本无意念本身。同一律根本不能引用到意念上,此律失效,即为矛盾,就是说在此假设的情形之下,任何意念都是矛盾的,同理也表示本假设是矛盾的或不可能的。

    要不变的意念,才能应付个体的变。

    3,意念和名字不同

    若意念随个体的变而变,则此意念就只是个体的名字而已。

    名字是不能按名得实的,不能传达的,名字是跟随有此名字的个体的变而变的,不能摹状个体,我们不能用意念去表示个体的变更。

    4,意念根本无所谓变

    意念是抽象的,普遍的,不能变。

    引用意念于所与或个体,实在是以不变治变。

    不变的意念有根据,根据是共相的关联,是理。

    经验得自所与者还治所与,是以不变治变。

    官觉以意念呈现,也是以不变治变。

      先天先验

    A:所谓先天先验

    1, 不论innate idea的问题

    本节专就先天先验的意念立论,不讨论innate idea的问题。

    意念有所谓先天后天,先验后验问题。

    2, 先天先验与秩序问题

    先天先验发生的理由之一,就是秩序问题。

    如休谟与康德提出的因果的看法。但休谟的经验主义产生不出秩序来。为求得秩序起见,康德发明了先天先验的意念,从而可以担保有而且继续有秩序。

    作者认为先天先验的意念不会为将来所推翻。

    3, 先天先验地分别

    将先天视为所与之所以为可能的必要条件,如此才能官觉到所与,才能有经验。先天的形式无所谓来去,是普遍的,是知识经验中的分析成分。先天的形式的呈现是在某时某地出现。

    本条注重“先天”的意义,暂且不论先天的形成的有无,若有,则是所与的可能的必要条件。

    4, 先验的定义

    所与无论如何呈现,都可用先验的形式形成经验的接受的方式。

    先天与先验大不同,先天是就所与之所以为可能说的。

    先验则已经承认所与是可能的。

    先验形式(担保经验是可能的)蕴含先天形式(担保所与是可能的),有先验形式总有经验,对于有官觉能力的个体,先验形成担保经验的继续。

    B:无先天的形成经验的接受方式

    1,没有先天的形成经验的接受方式

    意即没有先天的能够利用到所与上而为我们接受所与的方式的意念。先天的接受方式的用处是维持秩序。

    2,用比喻方式表示

    可用比喻:所与(材料),接受方式(模型)表示。

    在此也探讨了以“时间”为接受方式,表明没有纯理论上的理由,说所与非合乎“时间”这一方式不可。就是说所与不“必”“合乎”“时间”这一接入方式的要求或条件。

    先天的接受方式是所与之所不能不遵守的,所以,时间这一接受方式不是先天的,不必遵守它的条件。

    3,无先天的接受方式

    论道书中所说“式”是所与不能不遵守的方式或条件。

    纯理论上的理由表明,所与就“式”的范,且与经验不相干。

    若如此,所与不能逃“式”,可逃“经验”,我们的经验的世界没有了,“式”就成了先天的接受方式,但实际上式不是一接受方式。

    4,消极与积极

    意念有消极,有积极,“式”完全是消极的(只有式是如此)。

    ”式“是先天的意念,但我们不能用“式”的方式去接受所与,不能从所与中有所得,无所得,而又不能还治,就是没经验,这一切皆因“式”完全是消极的。

    5,先天与积极两不相容

    意念有积极性,则意念不是先天的。先天的意念,一定也是完全消极的。

    完全消极的意念可以用,但无所得,无经验,若有所得,则接受方式非有积极性不可。

    有积极性的意念才能担保经验的继续,才能担保秩序的保存。没有先天的而能够维持秩序的意念。

    本条所要表示的是,维持秩序的不是先天的意念。先天的意念不能维持秩序,并非说没有先天的意念,也不是说秩序无法维持,因为秩序本来就有的。

    C:意念的先验性

    1,意念的后验性

    意念有摹状,有规律。

    就摹状说,意念是得自所与之所呈现的,是有后验性的。

    作者指出,本条所说后验的“验”字,是普通所谓经验,而不是本书所谓经验(本书的经验:是指经验得自所与且还治所与。还治所与非只有意念的摹状所能办到)。

    2,意念的先验性

    就意念的规律方面说,意念有先验性。

    规律以意念的所谓为接受办法,此办法不随所与的变更而变更,无论何时都可以引用。

    意念可以取舍,取舍就是决定一办法。这办法先于以后而有效,意思是说无论所与以后如何呈现,办法已经决定,这就是意念的先验性。不是说意念都是先验的。

    3,先验与后验不能分

    意念的后验性与先验性,二者不能分开。

    意念只有后验性,可以实而无效,只有先验性,意念可以完全是空的。意念不空而又实在的引用,非要求它既有后验性,而又有先验性不可。

    4,意念是二者的综合

    意念是普遍的,本身无所谓在某时某地。

    意念(除式外)总是摹状,总有后验性,总是规律,总有先验性。

    有意念者得到意念的官觉者不会被动的等意念来,也不主动的乱用意念,引用意念就受意念的约束。

    D:完全变更与先验的意念

    1,完全变更这一假设

    意念无所谓不能用,可以不用。

    在某时,除式外,所与的意念都是空的,都不能引用,这就是假设的是完全变了,不是完全的变,二者的分别在理论上没有多大问题。若有一意念能用,则世界没有完全的变。

    2,这假设不是不可能的

    对以上假设讨论两方面:一方面,没有纯理论上的理由表示完全的变是不可能的,意即使所与不能不遵守意念之所谓或条件,所与不能不遵守“式”,但不能得到经验,意念都是“空”的,假设现实了,所与从纯理论而言,假设是可能的。

    3,新意念的产生

    另一方面,从意念的先验性着想,对于完全的变仍有办法。在意念上会用一种负的办法,从负的接受起,进而入于正的意念上的安排。没有放弃因世界完全变更而不引用的意念,这些意念依然保存,引用,这就是意念的先验性的妙用。

      逻辑

    A:先天的命题

    1,先天的命题

    没有先天的形成经验的接受方式,但有先天的命题。

    先天的命题是经验之所以可能的必要条件,所以必须承认这些命题是真的,所与才可能,才能从所与有所得,而得经验。

    此处先天的“先”只是以必要条件为先的“先”,非时间上的“先”。

    2,逻辑命题是先天的命题

    逻辑命题:表示逻辑本身的定理的命题,是先天命题(本条即指此)。

    合乎逻辑的命题:不是表示逻辑本身的定理的命题。

    任何命题都蕴含逻辑命题。

    逻辑命题不能不是真的,逻辑命题是任何命题的必要条件。

    逻辑命题是经验的必要条件,是所与的可能的必要条件。

    如此,逻辑命题是先天的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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