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天津高考作文题新鲜出炉,“我的青春阅读”。看着这个题目注目了很久,今天暂且聊聊这个题目。我80年代高中毕业,在高中时代上的是天津市首批14所重点中学之一。因为要继承父母的职业当个医生我选择的理科班。但是从小学到大学我最喜欢作文,最初源于一个中学老师的诱导,加上疯狂迷恋文字,特别是高中偷偷在课堂上拜读过少年维特的烦恼、静静地顿河、茶花女。结识大仲马、普希金等等越发喜欢文字。后来上大学图书馆规模不大,藏书量也有限,第二学期学校征集两名学生做图书管理员,我积极报名竟然被选中。于是利用每周一个下午半天时间一边负责学生借阅书籍登记管理工作,一边借工作之便一饱眼福。那个时候流行琼瑶的言情小说。梁凤仪的财经小说还有亦舒作品集等等。谈恋爱时和男友一起跑到北京城里新华书店溜达,选中了张爱玲全集,被当作礼物送给我作为纪念。后来参加工作后大部头的书读的少了,但是小说月报,读者文摘,知音,瑞丽,上海服饰等杂志期期都买,周六日会到市图书馆看书,看杂志消磨青春的时光。那时候东北角有一家全市最大的新华书店,休息日,在规模庞大的书店里蹭书,带上一瓶水,一点零食,闻着书香,与书中的人物共命运是所有青春回忆中的重头戏。
女儿从小也喜欢看书,由最初我买的童话故事,儿童读物到初中疯狂迷恋郭敬明的系列丛书。以致后来中考因为偷看这些书被没收。但依然无法阻挡偷看各类纸质书。到了高中,由于互联网的便捷和信息量是任何纸质书无法比拟的。豆瓣,网易云阅读,微博,博客,各种论坛,知乎,单读等等大量的信息充斥着一个高中生的头脑,碎片的记忆串成女儿独特的文风。经常感叹她们的信息之大,之快,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如今的女儿经常是一部手机行遍天下,听说读写全都解决了。而我也在日益离不开手机,一家三口经常是各执一步手机各忙各的。而我偶尔还是喜欢纸质书的阅读。执一卷书,熏一炷香,砌一壶茶,在一个安静角落享受着背景音乐,幸福不过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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