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尔

作者: 北京桂向阳 | 来源:发表于2021-09-16 17:46 被阅读0次

    黑格尔(1770-1831年),德国古典哲学的集大成者,以辩证法著称于世,是德国19世纪唯心论哲学的代表人物之一。黑格尔的思想,标志着19世纪德国唯心主义哲学运动的顶峰,对后世哲学流派,如存在主义和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著有《精神现象学》、《逻辑学》和《哲学全书》。

    黑格尔的国家观,把立宪政治制度视之为理想的国家制度。他的国家概念指的不是现存的国家制度,而是精神的国家理念。现实的国家只是国家理念的表现。国家的本质在于它是伦理理念的现实,是绝对自在自为的理性的东西。

    他对行政权的论述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指出行政权是执政权,应当掌握在为社会服务、与普遍利益相一致的等级手中。

    他的信念:分立性是不实在的,世界并不是一些各自完全自立的坚固的单元——不管是原子或灵魂——的集成体。

    黑格尔断言,现实的就是合理的,合理的就是现实的。

    黑格尔的辩证法,认为整个历史和精神的世界是一个过程,就是说,是在不断地运动着,变化着,发展着和改造着的。同时过程内部的矛盾是事物自身运动和发展的源泉。黑格尔把辩证法应用到关于概念,判断的学说上,应用到认识的逻辑上。

    他的认识论,作为整体看,具有三元运动。认识始于感官知觉,感官知觉中只有对客体的意识。然后,通过对感觉的怀疑批判,认识成为纯主体的。最后,它达到自认识阶段,在此阶段主体和客体不再有区别。所以自意识是认识的最高形态。

    客观唯心主义体系

    客观唯心主义和主观唯心主义相对,认为永恒存在之物是一种“绝对精神”,不以主体形式而转移,是形而上的本质。而主观唯心主义认为事物以主体形式而改变。事物是因主体存在而存在,即因我的存在而存在;而客观唯心主义认为:“存在不存在是与我无关的,个体存在不存在世界都存在,这绝对存在的是一种绝对精神。”

    黑格尔的哲学非常艰深,几乎在所有大哲学家当中他是最难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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