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时代,各国纷纷变法图强,打击旧贵族,强化君主专制权力。同时,为应付战争,统治者向老百姓征收沉重的赋税、兵役徭役,阶级矛盾激化。法家主张严峻刑法、中央集权的“法治”思想适应了当时社会形势的需要,自然受到青睐。
所以,春秋战国时期,秦国采用了有严酷刑罚、主张中央集权的法家思想。用于稳定社会秩序,巩固权力和维护自身的统治。
法家是从国家内部着手,研究如何纯粹地使用规矩使国家规整、强大,儒家则研究道德问题,如何建立一套道德使社会有序
秦始皇重视法治,赵高为投其所好,便开始钻研当时的显学狱律。不久,他便熟悉了许多案例,一手篆字也写得相当漂亮,这使他在众多宦者中脱颖而出。
秦始皇推崇法家和阴阳家,信奉阴阳五行的"五德终始说"。按照"五德终始说"的说法,周为火德,秦代周,故为水德,水主阴,阴重刑杀,造成秦律特别苛刻,"事无大小皆决于法"。因此,若有赵高这么一个"通于狱法"、身强力壮的宦官在身边使唤,就再理想不过了。赵高很快就获得了秦始皇的赏识,被任命为负责皇室车辆的中车府令,这使赵高有了一个既可接触朝廷机密,又可博取秦始皇欢心的机会,从太监群中,摇身一变,成了掌管皇厩车马和能自由出入戒备森严宫廷的秦朝官吏了。秦始皇为了统一全国文字,将原来繁琐且六国不统一的大籀改作小篆,令丞相李斯写了《仓颉篇》、赵高写了《爰历篇》、太史令胡毋敬写了《博学篇》,作为小篆范文颁行全国。以赵高这么一个卑微的宦官荷此重任,可见,秦始皇对他的信用程度了。
秦国历代君王,都采取过许多法治手段。到了李斯相秦的时代,治国、治军、治民的各种法律更臻系统和完备。加上秦始皇登基之后,希望他的一统江山能够万代相传,就更加刚愎自用,对一切持不同政见者和反抗者,一律施以严刑酷罚。赵高看在眼里,便利用一切机会献谋献策,在秦始皇面前循规蹈矩,表现得既精明强干,又忠心耿耿,因而更进一步获得了秦始皇的青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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