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一个人要多久?
→三年吧!第一年相识,伪装最好的自己;第二年相处,暴露隐藏的缺点;第三年相知,接纳对方的一切。
我去年看过一部爱情片叫《爱情与灵药》,片中浪荡的杰克·吉伦哈尔邂逅了患帕金森症潜伏期的安妮·海瑟薇,如常见的艳遇一般,两个人开始亲密做爱、彻夜长谈,做着做着、谈着谈着,谈出了海枯石烂的真爱。
即使在这部电影里安妮海瑟薇露点了,杰克吉伦哈尔也脱了,而且笑点颇多,但我还是不喜欢这部电影。
如果爱情能开始于一夜情的话,那还要来日方长干嘛?
不够了解对方的爱情,最终总是会被某些芥蒂所击垮。
所以长途跋涉的爱情是最值得被珍惜的,因为双方间彼此了解,知根知底,不必去隐瞒过去的污点和性格,也不用因为适应的过程而产生摩擦。
人啊,都是奇怪的动物,认识之后,越是不该知道的事情就会越想去问个究竟。
小A新谈了个女朋友,女朋友总是没日没夜地和他说前任的事情,细节到睡觉的习惯和上厕所的洁癖。
久而久之,小A对女朋友的前任开始产生了敏感反应,任何一点小举动都会问女朋友:你前男友会不会这样?
有时越不想问,反而越激起内心的求知欲望。
而越问,心里的芥蒂反而越凝固,成为了梗塞在双方关系中的瓶颈。
在这个愁婚愁嫁的年代,可能有些人无在乎单身与否,但大部分人还是处在焦虑的时期,所以相亲和偶遇成为了选择伴郎的唯一方式。
一见钟情的事总是少见,更多的都是将就将就吧。
而这种不了解的将就总会引发太多的问题,因为没有三年以上的相处,不了解对方的性格、爱好和洁癖,等你发现了要去接纳时,才发现内心的隐忍永远没有那么强大。
不是有“糟糠之妻”的说法吗?也只有共过患难的妻子,爱才来得那么真实。
那种忠贞不渝、至死方休的爱情,总是在男女双方经历了生离死别后才变得刻骨铭心。
许多电影里都是这样演的啊,我没瞎说。
其实,爱情是长途跋涉的路程,从相识、相处再到相知,每个阶段都考验着对方的信任和包容。
所以最好的方式是,不管过去的自己是什么样的,抹去,翻开一张新的白纸去写一书新的爱情故事。
你不够爱自己,因为你处在自我怀疑的阶段,对爱情和伴侣也产生怀疑和猜忌,所以永远也走不出自己的牢笼。
我要活成你爱的模样,去认识你;
我还得活成我爱的模样,再去认识你。
如果我爱现在的自己,我就有能力给你更多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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