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说公用品,私用品,你认为公用品,私用品是怎么划分的呢?有人会说:公园,广场,市图书馆等等,这种政府提供的免费的东西应该是公用品。那剩下的私人提供的,要收费的就应该是私用品了吧。
在经济学中,公用品、私用品的划分是有独特含义的,而不是按谁提供,是否要收费来划分的。在经济学里面,私用品最关键的含义是,一个人能用,别人就不能用的商品;公用品相反,一个人用不影响别人使用。譬如,一个鸡蛋就是私用品,因为你吃了,别人就不能吃;而公用品,譬如一段曲子,你唱我也唱,一个科学定律,我用一万遍都不影响你使用。
考你一下,公路是公用品还是私用品呢?是私用品,因为在相同的时段,路段上,一辆车占用了,别的人或别的车就没法占用。
在经济学里面,划分公用品,私用品是有原因的。譬如灯塔的使用,该把它当公用品,还是当私用品呢?在早年,就有经济学家争论过这个问题。
美国第一位拿到诺贝尔的经济学家,萨缪尔森,针对这个问题提出了他的想法。他说:一个灯塔远远的在海的中间发出光芒,周围的船只看到了灯塔,就知道怎么行进,怎么避开旋涡。一艘船使用灯塔发出来的光芒不影响另外一艘船使用灯塔,所以灯塔发出来的光芒,提供的服务,是一种地地道道的公用品。而公用品就不该收费,因为无论多少船只在使用这个灯塔,边际成本都不会增加。
提供灯塔,边际成本为零,如果你限制别人使用,带来的损失可能是巨大的,所以,应该由政府提供,而且还是免费的。
但是科思在看到了萨缪尔森的看法以后,特地写了一篇文章,反驳了萨缪尔森的说法。他说萨缪尔森讲的是黑板经济学,是想象出来的,实际上灯塔在英国早就有了,并且都是私人提供的。
也许有人会问,私人修建灯塔,怎么收回成本呢?船只一看见灯塔就远远的离开了呀。科斯说,修灯塔的人会在在码头收钱,船只只要停靠在码头,就有人在那里等着收钱了,因为这些灯塔是码头服务设施当中的一部分。
并且他讲到,灯塔发出来的光芒缺失是一个人用不影响别人使用,但是建造灯塔,维护灯塔都需要耗散大量的资源,所以我们不能够因为灯塔在使用的时候没有边际成本,它是私用品,就说它应该免费。
这两个观点,给我几点很重要的启示:
1、很多的公共服务虽然它本身是公用品,但是它的建设和运作是需要成本的,它可以由私人来提供。
2、哪怕是公共设施,私人也有积极性提供,私人也能够从中收费。
3、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如果选择收费的话,有两个效果:它可以筛选需求,看谁更需要,让谁先用。
4、如果收费的话,你就能够计算出来,修这条路到底核算不合算,如果再修一条你能不能收回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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