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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浪潮之巅(一)

 浪潮之巅(一)

作者: 幻无名 | 来源:发表于2017-03-25 22:44 被阅读126次

    帝国的余辉:AT&T

    AT&T 本来有两次绝佳的发展机遇,2000 年前后的网络革命,和从九十年代中期延续至今的无线通信的飞跃。AT&T不仅没有利用好机会,反而在这两场变革中丢了性命。

    道琼斯工业指数早期包括 20 家上市公司,后来扩大到三十家。这三十家公司是美国支柱产业的大公司。因此道琼斯又成为蓝筹股— blue chips,因为蓝色的筹码是赌局中面值最大的筹码。

    AT&T 的麻烦也伴随着公司的发展而来,美国政府司法部盯上了它。1913 年,根据司法部的金斯堡(Kingsburg)协议,AT&T 不得不收敛一下它的扩张。1925 年,它甚至将除加拿大以外电信业务分离,专注于美国市场。这次收缩歪打正着,使它成功地在 1929-1933 年的大萧条中存活下来。可以想象,如果当初 AT&T 的摊子铺得太大,躲过经济危机的可能性会小得多。事实上,很多道琼斯工业指数中的公司都没有逃过那次经济危机。

    反垄断法逼着 AT&T 靠科技进步来提升自己的实力。因此,AT&T 巩固了自己在技术上的领先地位。

    ** AT&T 衰落 **

    AT&T 设备制造部门的执行官们短视地提出分家的建议。他们的理由似乎有道理,因为 AT&T 和另外两家长途电话公司 MCI 和 Sprint 是竞争关系,后者拒绝购买 AT&T 的电话设备,如果成立一家独立的设备公司,就可以做 MCI 和 Sprint 的生意了。但是这种一次性的销售增长显然对一个公司长期增长意思不大。这一点 AT&T 无数的管理者和员工都看到了。

    很多人觉得,设备部门为了 MCI 和 Sprint 的市场,离开收入和利润都很稳定的 AT&T 可能得不偿失。

    他们之中不乏有远见者,但是根本左右不了董事会。更何况公司的长期利益和他们没有太大关系。如果能在任期内狠狠捞一把,何乐而不为呢?作为华尔街的投资公司,他们关心的是手中的股票何时能翻番

    他们之中不乏有远见者,但是根本左右不了董事会。更何况公司的长期利益和他们没有太大关系。如果能在任期内狠狠捞一把,何乐而不为呢?作为华尔街的投资公司,他们关心的是手中的股票何时能翻番。一九九五年正是一个机会,整个股市长势很好,在这时将设备制造部门和电信服务部门分开,那么前者的股票一定会飞涨。华尔街看到了这一点,公司的老总们懂得这一点,公司大量拥有股权的员工们也明白这一点。本来大家都是明白人,但是利令智昏。一场杀鸡取卵的分家就开始了。

    AT&T 将分为三个部分,从事电信业务的 AT&T,从事设备制造业务的朗讯 Lucent 和从事计算机业务的NCR。

    和预期的一样,MCI 和 Sprint 果然来买朗讯的设备了。朗讯的销售额比原来作为 AT&T 一部分时有了明显的增长。不久,股价就翻番暴涨,而同期 AT&T 公司的股票还按着原来不快的速度慢慢地爬,这正应了华尔街和大家的预想。华尔街的人大发了,朗讯的高官们中发乐,有股权的员工小发了。1999 年,我在一个会议上见到不少贝尔实验室的科学家,谈到股票时,他们一个个意气分发,人人都洋溢着笑容。在 2000 年的股市泡沫破灭以前,朗讯的股票四年长了十三倍,市值达两千四百四十亿美元。
    但是,这些科学家们也隐隐地感到一些危机。原来的贝尔实验室因为有 AT&T 这个大靠山,从来不发愁自己的经费。现在,朗讯的利润不足以养活有两万人的巨型实验室,开始要求那里的科学家和工程师开发能尽快赚钱的研究上来。(我在以后会谈到AT&T这种大实验室的弊端)贝尔实验室此时已不是过去以研究为主的地方了,它的创新能力不复存在,从一九九五年至今,贝尔实验室没有再搞出轰动世界的发明。本来,AT&T 的电信服务和设备制造相辅相成,是个双赢的组合。分家对双方长远的发展都没有好处。AT&T 和朗讯的衰落都从这时起。

    一般来讲,一个公司当前的股价,已经反映了当前和几年后的盈利能力。如果想让股价快速增长,公司的盈利就必须高于大家的预期。

    为了能支撑得住一个高股价,朗讯走了一步后来被证明是败笔的险棋。在互联网泡沫时代,有无数的中小公司在兴起、大公司在膨胀,朗讯决定“促销”它的电信设备。具体做法是由朗讯借钱给各公司来买朗讯的设备。只要设备运出朗讯,它就在每季度财务报表中,计入销售额。如果仔细读它的财报,人们可以发现朗讯总有一笔很大的"应收款项",这笔钱其实从未进到朗讯公司。到了两千年互联网泡沫破裂后,借钱买设备的公司统统倒闭,朗讯的这笔"应收款项"一下子变成了净亏损。2001 年,朗讯公司不得不关闭贝尔实验室的几乎全部研究部门。只是象征性的留下了一两个实验室,以保住贝尔实验室这块招牌。这次裁员,使得世界上很多一流的科学家失业。朗讯由苟延残喘了几年终于被法国的阿尔卡特并购。并购时的市值还不到 1996 年上市时的水平,只有它自己峰值时的二十分之一。

    AT&T 的景观比朗讯略好些。它有相对稳定的利润很高的长途电话收入以及发展得很快的移动通信业务,因此在分家的前几年继续支撑并且扩大了它的实验室。因为没有抢到贝尔实验室这个牌子,AT&T 以信息论发明人香农的名字命名了它的实验室。这时互联网的崛起和无线通信的普及对 AT&T 的核心业务开始形成威胁。但是,AT&T 在这两方面以及快速发展的宽带电视业务上都很强。本来,AT&T 最有资格成为这些新领域的老大,就像它成功地从有线通信扩展到微波通信一样。但是短视彻底毁了它。

    在两千年前后,短线投资者发现最快的挣钱方法不是把一个企业搞好,而是炒作和包装上市。将公司的一部分拆了卖无疑挣钱最快。于是 AT&T 决定一拆四,分成长途电话,移动电话,企业服务和宽带四个公司。其中最大的手笔是将移动部门单独上市。一九九九年五月,AT&T 移动(AT&T wireless)在华尔街最好的投资公司高盛(Goldman Sachs)的帮助下挂牌上市,募集到现金一百亿美元。这是人类历史上迄今最大的上市行动。当时 AT&T 的董事和执行官们给出了一些冠冕堂皇的理由拆分后对发展如何有利,但其实,用 AT&T 实验室的一位主管的话说,原因只有一个字—贪婪(greedy)。AT&T 在一次性得到一笔横财时,也失去了立足于电信业的竞争能力,因为它所剩的只有一个收入不断下滑的传统长途电话业务。同时,香农实验室萎缩到 1996 年成立时的规模。2001 年发生的 9.11 恐怖袭击,AT&T 在纽约的很多设备被毁,而它几乎拿不出修复设备的钱。半年后,AT&T 的香农实验室也几乎解散了。在 AT&T 实验室解散前,它的主管拉里∙拉宾纳(Larry Rabinar)博士已经预感到情况不妙了,他很有人情味地为他的老部下们安排了出路,然后自己退离了香农实验室第一把手的岗位。身为美国工程院院士的拉宾纳,无论是学术水平还是管理水平,在世界上都是首屈一指,但是他根本无力扭转 AT&T 实验室的困境。这也许是命运。

    如果说终结 AT&T 帝国的内因是华尔街和 AT&T 自己的贪婪和短视,那么互联网的兴起从外界彻底击垮了这个帝国。在互联网兴起以前,固定电话几乎是人类唯一的交互通信手段,因此,只要在这个产业中占领一席之地,即使不做任何事,也可以由着它的波浪推着前进。AT&T一百年来就是这样。它不紧不慢地发展着,还有很多失败的投资,但这些丝毫伤害不到它。也不能阻止它一次又一次的形成垄断。
    互联网兴起后,情况就不同了。当人们有一个不要钱的实时通信方式后,就无人为一分钟三美元的国际长途买单了。

    随着互联网崛起的是移动电话业务。本来,AT&T 在此领域是领先的,借着移动电话业务,它可以在当今的通信业一拼。(谷歌不少优秀的科学家和工程师都来自于 AT&T,包括 Unix 操作系统和 C 语言的发明人汤普生——Ken Thompson)但是,当 AT&T 自断左右臂后,一切都变得不可能了。

    互联网对朗讯的冲击也是同样的。在互联网时代,世界上对数据交换设备的需求渐渐超过对语音交换设备的需求。前者是新兴公司思科(Cisco)的长项,而后者才是朗讯的强项。思科战胜朗讯,又成为一股不可阻挡的潮流。

    蓝色巨人:IBM

    IBM 公司可能是世界上为数不多的成功地逃过历次经济危机,并且在历次技术革命中成功转型的公司。在很多人的印象中,IBM 仅仅是一个大型计算机制造商,并且在微机和互联网越来越普及的今天,它已经过气了。其实 IBM并没有这么简单,它至今仍然是世界上最大的服务公司(consulting company),第二大软件公司,第二大数据库公司。IBM 有当今工业界最大的实验室 IBM Research(虽然其规模只有贝尔实验室全盛时期的十分之一),是世界上第一专利申请大户(以后我们还要讲 IBM 对专利的态度),它还是世界上最大的开源(Open Source )的 Linux 服务器生产厂商。

    IBM 能成为科技界的常青树,要归功于它的二字秘诀——保守。毫无疑问,保守使得 IBM 失去了无数发展机会,但是也让它能专注于最重要的事,并因此而立于不败之地。

    我们可以将第二次世界大战作为机械时代和电子时代的分水岭。二战后,IBM 显然面临着两种选择,是继续发展它的电动机械制表机,还是发展新兴的电子工业。在 IBM 里,这两派争执不下,而代表人物恰恰是华生父子。老华生认为电子的东西不可靠,世界上至今还有不少人持老华生的观点。而小华生则坚持电子工业是今后的发展趋势。这场争论终于以小华生的胜利而告终。1952 年,小华生成为 IBM 的新总裁。IBM 从此开始领导电子技术革命的浪潮。

    IBM 的小华生看到了计算机在今后社会中将扮演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他决定投资发展计算机,并请来冯· 诺伊曼做顾问。IBM 还请来了很多工程师,并且把麻省理工学院作为它强大的技术支持。小华生将 IBM 的研发经费从他父亲时代的 3% 增加到 9%。到六十年代,IBM 生产出著名的 IBM360 为止,IBM 在计算机研制和生产上的总投入高达 50 亿美元,相当于整个马歇尔计划的三分之一。小华生上台后短短五年,就将 IBM 的营业额提高了三倍。在小华生执掌 IBM 的二十年里,IBM 的平均年增长率高达 30%,这在世界上可能是绝无仅有的,他的父亲也没有做到这一点。
    在我个人看来,小华生对世界最大的贡献不是将 IBM 变成一个非常成功的公司,而是将计算机从政府部门和军方推广到民间,将它的功能由科学计算变成商用。这两条使得计算机得以在公司、学校和各种组织机构中普及起来。十几年前,当计算机在中国还不很普及时,如果做一次民意调查计算机是干什么的?我想,八九成的被调查者都会认为计算机是用于科学计算的。而实际上,世界上并没有那么多的题目需要计算。如果将计算机局限于科学计算,它就不会像今天这样普及。当然,今天我们知道计算机可以单纯用于存储信息、处理表格和文字、编辑和打印文章。但是在五十年前,能够看到这一点是非常了不起的。小华生看到了这一点,这一方面是他天才的地方,另一方面是 IBM 长期制造表格处理机械的公司,了解这方面的需求。

    性能优先与价格和集中式服务的原则。高性能的,服务于多用户的主机一直是 IBM 硬件制造的重点,

    IBM 的研究水平很高,还参与了很多标准的制定,因此,它在商业竞争中,同时扮演着运动员和裁判员的双重角色。从五十年代到八十年代初,IBM 在计算机领域基本上是独孤求败。

    对于个人电脑,IBM 观望了几年。这对 IBM 这样一个大公司来讲是非常有必要的。我们前面讲过,IBM 成功的秘诀是保守,它基本上是不见兔子不撒鹰。如果苹果公司失败了, IBM 不需要做任何事情。如果前者成功了,IBM 依靠它强大的技术储备完全可以后发制人。

    先谈谈 IBM 的基因。IBM 无论是在老华生执掌的机械时代,还是在小华生接管的电子时代,它的客户群基本上是政府部门、军方、银行、大企业和科研院校,它从来没有过经营终端消费型产品(consumer products)的经验,也看不上这类产品。以往,IBM 卖计算机的方式是和大客户签大合同。八十年代的计算机,除非是专业人员,没有人玩得转。因此, IBM 从来将计算机和服务绑在一起卖,至今也是如此。IBM 一旦签下一个大型机销售的合同,不但可以直接进帐上百万美元,而且每年还可以收销售价 10% 左右的服务费。等客户需要更新计算机时,十有八九还得向 IBM 购买。这样,它每谈下一个合同,就可以坐地收钱了。因此,虽然I BM PC 在外面的反应很好,在公司内部反应却冷淡。

    IBM在个人计算机失败的原因

    IBM PC 第一年的营业额大约是两亿美元,只相当于 IBM 当时营业额的 1% 左右,而利润还不如谈下一个大合同。要知道,卖掉十万台 PC 可比谈一个大型机合同费劲儿多了。因此,IBM 不可能把 PC 事业上升到公司的战略高度来考虑。

    1982 年,IBM 和美国司法部在反垄断官司中达成和解。和解的一个条件是,IBM 得允许竞争对手的发展。如果不是 PC机的出现,这个条件对 IBM 没有什么实质作用,因为过去一个公司要向开发计算机,必须是硬件、软件和服务一起做,这个门槛是很高的。但是,有了 PC 以后,情况就不同了。因为 IBM PC 的主要部件,如处理器芯片、磁盘驱动器、显示器和键盘等等,或者本身是第三家公司提供的、或者很容易制造,而它的操作系统 DOS 又是微软的。因此,IBM PC 很容易仿制。IBM PC 唯一一个操作系统的内核 BIOS 是自己的,但是很容易地就被破解了。在短短地几年间, IBM PC 的兼容机入雨后春笋般地冒了出来。如果不是反垄断的限制,IBM 可以阻止这些公司使用自己的技术进入市场,或者直接收购其中的佼佼者。但是,有了反垄断的限制后,它对此也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一方面,自己不愿意下功夫做 PC,另一方面无法阻止别人做 PC,IBM 只好看着康柏(Compaq),戴尔(Dell)等公司作大了。

    当时 IBM 为了以最快速度推出 PC,连操作系统都懒得自己开发,而是向其他公司招标。

    IBM 先找到了 DR 公司(Digital Research),因为价钱没谈好,只好作罢。盖茨看到了机会,他空手套白狼,用七万五千美元买来的磁盘操作系统(DOS),转手卖给了 IBM。盖茨的聪明之处在于,他没有让 IBM 买断 DOS,而是从每台 IBM PC 中收一笔不太起眼的版权费。而且, IBM 和微软签的协议有个很小的漏洞,没有说清楚微软是否可以将 DOS 再卖给别人。盖茨后来抓住了这个空子,将 DOS 到处卖,IBM 很不高兴,告了微软好几次。因为在大家看来这是以大欺小,IBM 得不到别人的同情,从来没有赢过。(在美国,以大欺小的官司常常很难赢,而且即使赢了,也不可能得到太多的赔偿,因为小公司没有什么油水可榨)。

    IBM 原来认为 PC 机赚钱的部分是几千块钱的硬件,而不是几十块钱的软件,后来发现满不是这么回事。由于兼容机的出现,IBM 沦为了众多 PC 制造商之一,利润受到竞争的限制。而所有微机的操作系统只有一种,虽然每份操作系统现在还挣不了多少钱,将来的前途不可限量。显然,微软已经占据了有利的位置。因此,IBM 决定和微软共同开发微机的新的操作系统 OS/2,共同来开发微机的软件市场。如果是别人,也许就乐于当 IBM 的一个合作伙伴了。但是,盖茨可不是一般的人,他的心志非常高远,他不会允许别人动微机软件这块大蛋糕,虽然此时的微软的规模远没法和 IBM 相比。盖茨明修栈道,暗渡陈仓,一方面和 IBM 合作开发 OS/2 ,挣了一点短期的钱,另一方面下大力气开发视窗操作系统(Windows)。当视窗 3.1 研制出来的时候,微软帝国也就形成了。十几年后,硅谷一位最成功的 CEO 讲,凡是和微软合作的公司,最后都没有好结果。IBM 也许是其中第一个吃亏者。

    到八十年代末,由于微机性能每十八个月就翻一番,微机慢慢开始胜任以前一些必须要大型机才能做的工作。这样,微机开始危及到大型机的市场。

    IBM 出现了严重的亏损,有史以来第一次开始大规模裁员。

    郭士纳的改革

    郭士纳上台后第一件事就是对 IBM 进行大规模改组。IBM 由于长期处于计算机产业的垄断地位,从上到下都习惯于高福利得舒适环境。机构庞大、官僚主义、人浮于事和内耗严重等等,总之繁荣的背后危机四伏。

    IBM 里面的人常常讲这么一个故事,在 IBM 公司,如果要把一个纸箱子从二楼搬到三楼,需要多长时间。这件本来几分钟就能办成的事,在 IBM 需要几个月。原因是,要搬动一个箱子,你要先打报告,然后经过层层审批;审批后,审批报告再层层向下落实,最后交给替 IBM 搬家的搬运公司。在搬运公司的任务单上,上个月的任务可能还没有完成呢,现在提交的任务单一个月以后能完成就不错了。这样,搬动一个纸箱花几个月时间一点也不奇怪。

    一招用他自己的话讲是将 IBM 溶解掉,通俗地讲,就是开源节流。他首先裁掉了一些冗余的部门和一些毫无前途的项目。包括我们前面提到的操作系统 OS/2 的项目。这样,人员相应减少了,费用自然降低了。

    接下来,他对公司的一些机构和制度进行改革。首先,他不声不响地将分出去的一些服务公司买回来(那时 IBM 快破产了,美国政府不反对它将服务公司买回来),然后将 IBM 的硬件制造、软件开发和服务合成一体。对比几乎同时代 AT&T 将公司拆分的做法,郭士纳完全是反其道而行之。他的目的是打造一只 IT 服务业的航空母舰。在公司内部,它引入竞争机制,一个项目可能有多个组背靠背地开发。为了防止互相拆台、加强合作,郭士纳将每个人的退休金和全公司的、而不是以前的各部门的效益挂钩。

    在研究方面,郭士纳将研发经费从营业额的 9% 降到 6%。以前的 IBM 实验室很像贝尔实验室,有不少理论研究,郭士纳砍掉了一些偏重于理论而没有效益的研究,并且将研究和开发结合起来。一旦一个研究项目可以实用了,他就将整个研究组从实验室挪到产品部门。到后期,他甚至要求 IBM 的所有的研究员必须从产品项目中挣一定的工资。这种做法无疑很快地将研究转化成产品。但是这样做无疑会影响 IBM 长线研究和基础研究,为了弥补这方面的损失,IBM 加强了和大学的合作,在几十所大学开展了科研合作或者是设立了奖学金。

    IBM 将自己确立为一个服务型的技术公司,并将自己的用户群定位在企业级,而放弃了自己不在行的终端消费者市场。以往,在争夺低端企业用户的竞争中,IBM 并没有优势,因为它的产品太贵。在郭士纳任期的最后几年里,IBM 开始大力推广廉价的开源的 Linux 服务器。IBM 的产品头一次比竞争对手便宜了。经过十年的努力,郭士纳完成了对 IBM 的改造,确立了 IBM 在针对各种规模企业的计算机产品和服务上的优势地位。今天,IBM 成为了世界上最大的开源操作系统 Linux 服务器的生产商。上个世纪九十年代,IBM 和 AT&T 走了两条截然相反的路。AT&T 是将一个好好的公司拆散卖掉,IBM 则是将分出去的公司整合回来,打造了一个从硬件到软件到服务一条龙的航空母舰。今天看来,无疑是 IBM 的路走对了。

    从 IBM 和 AT&T 的不同结果可以看出一个有远见的经营者和一群贪婪的短期投机者在管理水平上的差别。

    IBM 在经营上相当的保守,它一直固守自己的核心领域,很谨慎地开拓新的领域。

    IBM 在自己一些非核心领域也常常处于领先地位,但是它也不轻易在那些领域快速膨胀。

    们很少看到 IBM 花大力气开拓这些市场。保守的好处是不容易轻易出错,因为像 IBM 这样服务于美国乃至世界各国核心部门的公司,产品上出一点错就会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

    在美国,申请专利的目的一般有两种,第一种是保证自己不被别人告侵权,即防御性的。一个公司发明一种东西后,为了防止其它公司和个人将来声称什么不合理的要求,通过申请专利来保护自己。第二种是进攻性的,一个公司申请一些可能以后有用的但是自己未必使用的专利,专门来告别人侵权。

    IBM 不断地淘汰不挣钱或者挣钱少的部门,扩充利润高的部门。

    “水果”公司的复兴:乔布斯和苹果公司

    乔布斯高中毕业后进了一所学费很贵的私立大学。他贫困的养父母倾其所有的积蓄为他付了大学学费。读了半年,乔布斯一方面觉得学非所用,另一方面不忍心花掉养父母一辈子的积蓄,就退了学。但是,他并没有离开学校,开始旁听他感兴趣的、将来可能对他有用的课。乔布斯没有收入,靠在同学宿舍地板上蹭块地方睡觉,同时靠捡玻璃瓶、可乐罐挣点小钱。每星期天,为了吃一顿施舍的饭,他要走十公里到一个教堂去。当时,乔布斯只做自己想做的事。他所在的大学书法很有名,他也迷上了书法。虽然当时他还不知道书法以后有什么用,但是后来事实证明,乔布斯的艺术修养使得苹果公司所有的产品设计得非常漂亮。

    在每一次技术革命中,新技术必须比老的有数量级的进步才能站住脚。乔布斯很清楚这一点,他必须让计算机价钱降几十倍、甚至上百倍才会有人要。

    苹果走了一条封闭的道路,它不允许别人造兼容机,以便独吞 PC 市场。如果苹果开放了麦金托什的硬件技术,允许其他硬件厂商进入市场,我们今天可能使用的就不是 IBM PC 系列,而是苹果系列了。但是,因为苹果可能在硬件上竞争不过兼容机厂商,因此它只能扮演一个像微软一样的以操作系统为核心的软件公司角色。这时,两种系列的个人电脑胜负的关键就要看苹果和微软在操作系统上的决斗了。在没有兼容机帮忙的情况下,苹果无法挑战微软,虽然它努力试过,但最终败了下来。

    当时工作站很红火,乔布斯创立了一个做工作站的公司 NeXT,不是很成功。NeXT 工作站的图形功能很强,使得乔布斯想在动画制作上发展。于是他用五百万美元买下了电影“星球大战”导演卢卡斯创办的一个极不成功的动画制作室,并把它重构成一个用图形工作站做动画的工作室 Pixar 公司,这是今天世界上最好的动画工作室,后来被迪斯尼公司以七十四亿美元的高价收购,很多很好的动画片都是 Pixar 制作的。事实上,乔布斯从 Pixar 挣到的钱比他从苹果挣的还多。

    乔布斯自己也更像一个才华横溢的艺术家,而不是一个严谨的工程师。既然苹果在微机领域已经不可能替代兼容机和微软的地位了,他干脆往高端发展,讲究性能、品味和时尚。慢慢地,苹果的产品成了时尚的东西。

    乔布斯的运气很好,一上台就赶上了网络泡沫时代,那时什么公司的业绩都上涨,苹果也跟着上涨。由于苹果已经将自己定位在很窄的高端市场,就避免了与微软、戴尔和惠普的竞争。加上微软当时正被反垄断官司搞得焦头烂额,也无暇顾及苹果这个小弟弟了。

    好景不长,随着网络泡沫的破碎,苹果公司的发展面临再次受到阻碍的可能。当然只要它老老实实地固守自己的高端市场,随着经济的复苏,苹果还会慢慢好起来,成为高端PC的制造商。如果只是这样的话,苹果就不值得我们在此大写特写了;而乔布斯也就不是乔布斯了。乔布斯的超人之处在于他善于学习,并且能把得准时代的脉搏。

    他已经认识到了苹果封闭式的软硬件,从成本上讲,无法和微软加兼容机竞争,也无法为用户提供丰富的应用软件。乔布斯做了两件事,他在苹果的微机中逐渐采用了英特尔的通用处理器,同时采用 Free BSD 作新的苹果操作系统的内核。这样相对开放的体系使得全社会大量有兴趣的开源工程师很容易地为苹果开发软件。但是,至关重要的是如何为苹果找到 PC 以外的成长点,

    互联网是信息传播的渠道,多媒体技术则提供了数字化的信息源。原来的录音带和录像带很快被激光唱盘和 DVD 代替,随着声音和图像压缩技术的出现,这些数字化了的音乐和录像很容易在互联网上传播。到九十年代末,互联网上充斥了各种盗版的音乐和电影。以前,音乐唱盘属于一个垄断的暴利行业,这个行业的一位朋友告诉我,音乐 CD 平均一张十美元左右,而除去版税后的制作成本总共只有十几美分到几十美分,视批量而定。现在网上有了不要钱的,音乐下载很快占整个互联网流量的四分之一,广大网民一下子学会了听下载的音乐、看下载的录像。同时,市场上出现了一些小的音乐播放器,但做的都不是很理想。虽然唱片公司集体告赢了帮助提供盗版音乐的 Napster 公司,盗版的音乐和录像很快从互联网中消失了。但是,用户用一个小播放器听音乐和歌曲的习惯已经养成了。
    乔布斯看到了两点最重要的事实,第一,虽然已经有了不少播放器,但是做的都不好,尤其是当音乐数量多了以后,查找和管理都很难。要知道,从一千首歌里面顺序找到自己想听的可能要花几分钟时间。另外,要把自己以前买的几十张 CD 上的歌倒到播放器上更是麻烦;第二,广大用户已经习惯戴着耳机从播放器中听歌而不是随身带着便携的 CD 唱机和几十张光盘。因此,它不需要花钱和时间培养出一个市场。基于这两点的考虑,乔布斯决定开发被称为 iPod 的音乐和录像播放器。

    他们在播放器上设计了一个用手转圈划的音乐查找手段,使用户可以非常快地找到自己要听的歌。同时他们设计了一种叫 iTune 的软件装在个人电脑上,可以自动地把电脑上和光盘中的歌曲音乐传到 iPod 中。另外,iPod 的电池一次充电后的可播放的时间高达十个小时,比以往的各种播放器都长得多。同时,苹果 iPod 的外观设计非常漂亮,

    仅一年,iPod 的销售就突破一亿美元。又过了一年多,iPod 的销售额接近 10 亿美元,占公司营业额的 15%。去年,iPod 的销售额近八十亿美元,占整个苹果收入的四成。苹果公司的股票从 2003 年的最低点开始,至今已经涨了 20 倍。

    世界上整个音乐市场当时被五家大的唱片公司百代(EMI)、环球(Universal)包括下属的宝丽金、华纳兄弟(Warner Brothers)、Sony 和 BMG 垄断。后两家今天已经合并。这五家基本上各自签约不同的艺术家、各卖各的音乐,共同维持着一个高利润的市场。大部分听众可能都有一个体验,就是每个人可能只喜欢一张唱片中的一两首曲子而不是全部,但是,买 CD 时必须整张 CD 一起买。苹果建议唱片公司和它一起开发音乐付费下载市场,把一个专辑拆成一首首的曲子来卖,这样听众可以只选择自己喜欢的来下载。

    计算机工业的生态链

    英特尔公司的创始人戈登·摩尔(Gordon Moore)博士。早在 1965 年,他就提出,在至少十年内,集成电路的集成度会每两年翻一番。后来,大家把这个周期缩短到十八个月。现在,每十八个月,计算机等 IT 产品的性能会翻一番;或者说相同性能的计算机等 IT 产品,每十八个月价钱会降一半。

    在世界经济的前五大行业中,即金融、信息技术(IT)、医疗和制药、能源和日用消费品,只有 IT 一个行业可以以持续翻番的速度进步。

    和任何其它商品相比,IT 产品的制造所需的原材料非常少,成本几乎是零。

    摩尔定理主导着 IT 行业的发展。首先,为了能使摩尔定理成立,IT 公司必须在比较短的时间内完成下一代产品的开发。这就要求,IT 公司在研发上必须投入大量的资金,这使得每个产品的市场不会有太多的竞争者。在美国,主要 IT 市场大都只有一大一小两个主要竞争者。比如,在计算机处理器芯片方面,只有英特尔和 AMD;在高端系统和服务方面,只有 IBM 和太阳;在个人电脑方面,是惠普和戴尔

    摩尔定理给所有的计算机消费者带来一个希望,如果我今天嫌计算机太贵买不起,那么我等十八个月就可以用一半的价钱来买。要真是这样简单的话,计算机的销售量就上不去了。需要买计算机的人会多等几个月,已经有计算机的人也没有动力更新计算机。其它的 IT 产品也是如此。

    事实上,在过去的二十年里,世界上的个人微机销量在持续增长。2004 年,英特尔公司估计,五年内,即到 2009 年,世界上 PC(包括个人机和小型服务器)的销量会增长 60%,远远高于经济的增长。那么,是什么动力促使人们不断地更新自己的硬件呢?IT 界把它总结成安迪-比尔定理,即比尔要拿走安迪所给的(What Andy gives, Bill takes away)。

    安迪是原英特尔公司 CEO 安迪·格鲁夫(Andy Grove),比尔就是微软的创始人比尔·盖茨。在过去的二十年里,英特尔处理器的速度每十八个月翻一番,计算机内存和硬盘的容量以更快的速度在增长。但是,微软的操作系统等应用软件越来越慢,也越做越大。

    更糟糕的是,用户发现,如果不更新计算机,现在很多新的软件就用不了,连上网也是个问题。

    虽然用户很是烦恼新的软件把硬件提升所带来的好处几乎全部用光,但是在 IT 领域,各个硬件厂商恰恰是靠软件开发商用光自己提供的硬件资源得以生存。

    个人电脑工业整个的生态链是这样的:以微软为首的软件开发商吃掉硬件提升带来的全部好处,迫使用户更新机器让惠普和戴尔等公司收益,而这些整机生产厂再向英特尔这样的半导体厂订货购买新的芯片、同时向 Seagat e等外设厂购买新的外设。在这中间,各家的利润先后得到相应的提升,股票也随着增长。各个硬件半导体和外设公司再将利润投入研发,按照摩尔定理制定的速度,提升硬件性能,为微软下一步更新软件、吃掉硬件性能做准备。华尔街的投资者都知道,如果微软的开发速度比预期的慢,软件的业绩不好,那么就一定不能买英特尔等公司的股票了

    今天,一个中档手机的计算性能,超过了五年前的个人微机,而且还按着摩尔定理预计的速度在增长。虽然在手机行业,并没有一个类似微软的通用操作系统公司存在,但是手机制造商自己、运营商和增值服务商加在一起起到了微软的作用。它们在提供新的但是越来越消耗资源的服务,使得用户不得不几年更新一次手机。
    就这样,安迪-比尔定理把原本属于耐用消费品的电脑、手机等商品变成了消耗性商品,刺激着整个 IT 领域的发展。

    Google(谷歌)的 CEO 埃里克·施密特在一次采访中指出,如果你反过来看摩尔定理,一个 IT 公司如果今天和十八个月前卖掉同样多的、同样的产品,它的营业额就要降一半。IT 界把它称为反摩尔定理。反摩尔定理对于所有的 IT 公司来讲,都是非常可悲的,因为一个 IT 公司花了同样的劳动,却只得到以前一半的收入。反摩尔定理逼着所有的硬件设备公司必须赶上摩尔定理规定的更新速度。事实上,所有的硬件和设备生产厂活得都是非常辛苦的。

    笔记硬件产业利润比软件业要低的多。

    这些公司的发展波动性很大,一旦不能做到摩尔定理规定的发展速度,它们的盈利情况就会一落千丈。

    事实上,反摩尔定理积极的一面更为重要,它促成科技领域质的进步,并为新兴公司提供生存和发展的可能。

    每一种技术,过不了多少年,量变的潜力就会被挖掘光,这时就必须要有革命性的创造发明诞生。
    在科技进步量变的过程中,新的小公司是无法和老的大公司竞争的,因为后者在老的技术方面有无以伦比的优势。比如,木工厂出身的诺基亚在老式的模拟手机上是无法和传统的通信设备老大摩托罗拉竞争的。但是,在抓住质变机遇上,有些小公司会做得比大公司更好而后来居上,因为它们没有包袱,也比大公司灵活。这也是硅谷出现了众多的新技术公司的原因。

    奔腾的芯:英特尔-Intel

    个人电脑工业的生态链 可以看出在这个生态链中,只有作为操作系统开发商的微软和作为处理器制造商的英特尔处于一个不可替代的地位。因此,英特尔的崛起就成为历史的必然。这正是时势造英雄。

    八十年代,英特尔果断地停掉了它的内存业务,将这个市场完全让给了日本人,从此专心做处理器。

    1985 年,英特尔公司继摩托罗拉后,第二个研制出 32 位的微处理器 80386,开始扩大它在整个半导体工业的市场份额。这个芯片的研制费用超过三亿美元,虽然远远低于现在英特尔新的处理器芯片的研制成本,但在当时确实是一场豪赌,这笔研制费超过中国当时在一个五年计划中对半导体科研全部投入的好几倍。英特尔靠 80386 完成了对 IBM PC 兼容机机市场一统江湖的伟业。

    接下来到了 1989 年,英特尔推出了从 80386 到奔腾处理器的过渡产品 80486,它其实是 80386 加一个浮点处理器 80387 以及缓存(Cache)。靠 80486 的销售,英特尔超过所有的日本半导体公司,坐上了半导体行业的头把交椅。

    奔腾的诞生,使英特尔甩掉了只会做低性能处理器的帽子。由于奔腾处理器的速度已经达到工作站处理器的水平,高端的微机从那时起,开始取代低性能的图形工作站。到今天,即使是最早生产工作站的太阳公司和世界上最大的计算机公司 IBM 以及以前从不使用英特尔处理器的苹果公司,都开始在自己的计算机中使用英特尔的或者和英特尔兼容的处理器了。现在,英特尔已经垄断了计算机处理器市场。

    分析摩托罗拉之败,我们不妨来比较一下英特尔和摩托罗拉这两个公司。首先,这是两个不同时代的公司。总部在美国中部伊利诺斯州的摩托罗拉虽然也是一个高技术公司,也经历了八十年代的信息革命,但是它的作态完全还是五六十年代的传统的公司。虽然摩托罗拉对雇员在工资和福利上待遇不错,但是公司和员工,基本上还是传统的雇佣关系,公司内部管理层次较多,大部分员工基本上没有多少股票期权。因此,公司的业绩和员工的利益关系不大。英特尔公司则是一的典型的硅谷公司。每个员工的工作强度比摩托罗拉要大很多,但是每个人平均的股票期权也多很多。硅谷几个比较好的学区的房子,不少被英特尔公司的早期员工买走了,而这些房子靠工资是一辈子也买不起的。

    在业务上,半导体只是摩托罗拉的一个部门,而微机处理器又只是其半导体部门的一项业务,可是它对于英特尔来讲却是全部。因此,摩托罗拉即使完全退出微机处理器市场也不过是损失一些地盘,而英特尔一旦失败,则会面临灭顶之灾。

    英特尔公司做事情非常专注,直到今天,它一直集中精力于个人微机的处理器上。每一代产品的研发都是集中大量的人力和资金,每一次都是只能成功不能失败。这就像一把散线和一股绳,一把散线很容易被一股绳扯断。因此,专注的英特尔最终把计算机处理器的业务做得很大、很好,而业务多元化的摩托罗拉最后除了在微机处理器上败给了英特尔,

    英特尔经过十年努力终于打赢了对精简指令集的处理器之战。需要强调的是,英特尔不是靠技术,而是靠市场打赢的此战。

    首先,英特尔坚持自己系列产品的兼容性,即保证以往的软件程序肯定能在新的处理器上运行。这样时间一长,用户便积累了很多在英特尔处理器上运行的软件。每次处理器升级,用户原来的软件都能使,非常方便。因此大家就不愿意轻易更换其它厂家的处理器,即使那些处理器更快。而其它处理器生产厂家这点做的都没有英特尔好,它们常常每过几年就重起炉灶,害得用户以前很多软件不能用了,必须花钱买新的。时间一长,用户就换烦了。

    二,英特尔利用规模经济的优势,大强度投入研发,让业界普遍看衰的复杂指令集处理器一代代更新。在九十年代初,英特尔的 x86 系列和精简指令集的处理器相比在实数运算上要略逊一筹。但是,英特尔十几年来坚持不懈地努力,后来居上,而其它厂商因为各自市场不够大,每一个单独的处理器芯片的投入远远不如英特尔,因此反倒落在了后面。

    第三,英特尔并没有拒绝新技术,它也曾经研制出两个不错的精简指令的处理器,只是看到它们前途不好时,立即停掉了它们。第四,英特尔运气很好,在精简指令处理器阵营中,群龙无首。这一战,看似英特尔单挑诸多处理器领域的老大。但是,这几家做精简指令处理器的公司因为彼此在工作站方面是竞争对手,自然不会用对手的产品,而且各自为战,互相拆台打价格战,最后,太阳公司和 IBM 倒是把其他几家工作站公司全收拾了,但自己也无力和英特尔竞争了,现在这两家自己也用上了英特尔的芯片。

    谷歌研究院院长、美国“人工智能”教科书的作者彼得.诺威格博士有一句很经典的话在业界广为流传:当一个公司的市场份额超过 50% 以后,就不用再想去将市场份额翻番了。言下之意,这个公司就必须去挖掘新的成长点了。

    英特尔虽然雄霸个人电脑处理器市场,但随着个人微机市场的饱和,它远景不容乐观。从某种程度上讲,它是反摩尔定理最大的受害者,因为处理器的价格在不断下降。同时,它在新市场的开拓上举步艰难,很难摆脱“诺威格效应”的阴影。

    在个人微机时代,组装甚至制造微机是一件非常容易的事,连我本人都攒PC机卖过。因此,二十几年来,出现了无数的微机品牌,小到中关村攒出来的自己贴牌子的兼容机,大到占世界绝大部分市场的所谓品牌机,如戴尔、惠普和联想。虽然这些计算机配置和性能大相庭径,但是它们都使用微软的操作系统和英特尔系列的处理器。从这个角度讲,微机时代的领导者只有两个,软件方面的微软和硬件方面的英特尔。有人甚至把 PC 机行业称为英特尔/微软体制。

    IT业的罗马帝国:微软-Microsoft

    在整个IT领域,微软永远是所有公司最可怕的敌人。微软靠它在操作系统上的垄断地位和无比雄厚的财力在计算机领域几乎是无往不胜。二十几年来,微软作为计算机领域生态链最上层的一个环节一方面刺激着整个计算机领域的发展,另一方面微软扼杀了无数具有创新的大大小小的公司。

    1981年,在硅谷的库帕蒂罗市苹果公司的总部,举行了一次微机领域的世纪双雄会。事业正蒸蒸日上的苹果公司的创始人史蒂夫.乔布斯邀请了刚刚拿下IBMPC操作系统合同的微软公司创始人比尔.盖茨洽谈合作事宜。乔布斯给盖茨看了新设计的麦金托什个人电脑以及漂亮的基于图形界面的操作系统。还沉浸于拿下IBM大合同的盖茨一下子给镇呆了。这种基于图形界面加上一个小小的鼠标的操作系统比他们的DOS不知道要强多少倍,前者使得计算机的操作比以前方便了许多。盖茨马上意识到,眼前这种虽然还不完善的操作系统代表了今后的趋势,而微软当时产品线上所有的东西都显得寒酸而落后。

    毫无疑问,乔布斯不经意的错误等于告诉了盖茨今后个人微机操作系统发展的方向。我想,如果乔布斯年龄大上个二十岁,他不会犯这个简单的错误。

    我在学校的老板贾里尼克院士以前在IBM当任要职,因此我们经常去IBM作报告,每次去以前贾里尼克都要确认我们报告的每一页内容是已经公开发表过的。原因很简单,IBM有世界上最好的科学家和工程师,他们可以用比你还快的速度将你没有发表的想法实现、申请专利并发表。在这次双雄会上,乔布斯犯下的错误有两方面,首先,他自己没有意识到操作系统在今后整个微机工业中的重要性,否则他不会过早地给别人看他还没上市的设计;第二,也是更重要的,他给谁看都可以,就是不该给盖茨这个人看。

    乔布斯和盖茨都意识到了微机及其相关工业将是一个大产业,事实证明这确实是一个万亿美元的大产业。我们在前面已经分析过,计算机工业比任何行业都容易出现垄断公司。乔布斯和盖茨都想做垄断者,但是他们的方式不同。前者是想做原来IBM那样的垄断者,从硬件到软件全部垄断,这后来证明是行不通的。而盖茨天才之处在于,它在微机工业刚刚开始的时候,就意识到只要垄断了操作系统,就间接垄断了整个行业,因为操作系统和别的软件不同,是在买计算机时预装好了的,一般用户没有选择权。而其它的软件用户则有选择权。
    所有的应用软件又必须在操作系统下开发。因此,操作系统必然会在自由竞争后,率先出现赢者通吃的垄断局面。

    盖茨采取了亡羊补牢的措施,他知道要在短时间内在操作系统上赶上苹果已经不可能了,微软只能先减小苹果麦金托什对微机市场,尤其是操作系统市场的冲击,赢得时间,然后再迎头赶上。盖茨从来是个置于死地而后生的人,早在哈佛大学读书时,他就是这样。那一年他刚上大二,从一本杂志上看到一篇介绍Altair公司微处理器的文章,于是就给该公司老板写了封信说他们为贵公司的微处理器写了个BASIC语言的解释器,这样用户就可以在Altair的处理器上使用BASIC编程了。其实,当时这个解释器完全是盖茨杜撰出来的。Altair公司倒很认真,要来看看盖茨的东西。盖茨和艾伦等人居然在几星期内赶制出来了一个。Altair公司对盖茨等人的工作很满意,干脆雇了艾伦。几个月后,艾伦说服了盖茨退学,全时办起了自己的公司微软。

    盖茨的反攻

    首先,他兑现对苹果的承诺,开发麦金托什上的应用软件。整个开发工作进展缓慢,盖茨暗暗高兴,这说明在麦金托什上开发应用程序比在DOS下难。这些工作对微软了解苹果,并为自己今后开发图形操作系统都很有用。第二,他答应了IBM一起开发新的操作系统OS/2的合作。显然,IBM此目的是想从微软手里夺回自己PC机操作系统的控制权,但是微软还是答应了,因为这样一来可以借助IBM的力量锻炼队伍,二来可以制约苹果,但是,微软在推广OS/2上并不卖力。

    第三步棋,微软暗地里偷偷地、非常低调的学习苹果悄悄开发Windows。并抛出了两个玩具版Windows 1.0和2.0,这两个必须依靠DOS的版本很不成功。当时,没有人认为微软能做好图形界面加鼠标的操作系统。盖茨暗地里却请了很多高手来助阵,包括施乐公司最早做图形界面的一些人,当时最好的操作系统VMS的主持人David Neil Cutler以及操作系统著名专家Jim Allchin等。Jim Allchin当时对微软的技术根本瞧不上,他说,你们微软的东西是世界上最烂的。盖茨倒很大度,回答说,正因为它们很烂,才要请你来把它们做好。最后,盖茨的诚意和微软的股票期权打动了Allchin。
    完成了在研发上的布局

    盖茨要在市场上尽可能用它落后的DOS坚持到微软新一代操作系统开发出来。微软的做法概括起来是两句话,薄利多销和来者不拒。

    鲍尔默到了后,把公司管理得正规起来,他为微软制定了后来证明是非常有效的营销方案。微软将BASIC免费提供给IBM,同时已近乎免费的价格,即每个拷贝5美元,将DOS预装在IBMPC机上,这个价钱便宜得大家连盗版都懒得盗。(也正是这些原因,微软早期软件销量大但是不很挣钱。)但是,微软用这些条件换回了DOS的销售权。

    IBM心思根本不在微机上的,也没有意识到这个合同最终使得IBM失去了对微机操作系统的控制权。免费的BASIC和五美元预装的DOS其实是微软的一个钓饵,它是为了吸引软件公司和计算机爱好者在上面开发出各种各样的软件,使用户产生对微软的依赖。

    乔布斯在双雄会上的失误虽然严重,但还不是致命的,因为微软最终花了九年时间才做好图形界面加鼠标的操作系统视窗,即Windows,期间苹果本来还很有机会,但是一步致命的败棋使它断送了原来的好局。乔布斯和盖茨一样,都是卧榻之旁不容他人安睡的垄断者,但是乔布斯和他的继任者功利之心太急了一点。在微机工业这盘大棋中,苹果是抢实地,而微软是先造势再破实空。结果是,苹果好处抢得快,微软大局布得好。

    领先下的苹果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走封闭式道路和纯技术路线。当IBM因为反垄断的限制,不得不容忍兼容机厂家克隆自己的产品并抢走越来越多市场时,苹果正在为自己没有遇到同样的麻烦而高兴。在微软以前,软件是不能直接挣钱的,因为都是在卖硬件时送给用户的。这样,软件的价值必须通过硬件销售才能体现出来,也许是处于这种考虑,苹果始终坚持软件硬件一起卖。苹果拒绝开发自己麦金托什计算机技术的结果,客观上把所有的想从微机市场分一杯羹的兼容机厂商推给了IBM和微软。从八十年代中期起,世界硬件市场的格局从苹果对IBM一下子变成了苹果对IBM加上所有的兼容机。开始,苹果这种劣势还不明显,因为它的系列市场占有率还很高。但是由于IBM PC的开放性特点和信息工业全球化的效应,使得IBM兼容机越做越便宜,市场占有率越来越高,DOS在操作系统占有率上便领先于苹果。

    微软一方面将操作系统以近乎免费的价钱提供给PC制造商。虽然盖茨从来对盗版深恶痛绝,并且早在1975年就写了"给玩家的公开信"指责那些使用盗版软件人,但是盖茨在成为操作系统领域霸主之前,对盗版居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在另一头,微软在建成它的软件帝国前,对应用软件厂家以支持和合作为主。一种操作系统成功与否,最终要看上面有多少既有用又廉价的应用软件。微软在很长时间里,都是靠第三方开发应用软件。

    苹果另外一个不容忽视的失误就是兼容性。苹果的产品和其它微机不兼容就不用说了,就是它自己内部也不兼容。

    这样不仅使软件开发商无可是从,更使得用户的一遍遍花钱买新的软件

    这样有了兼容机厂商和应用软件开发商,更重要是用户的支持,微软就等于在和苹果打人民战争,虽然它的在长达九年的时间里只有DOS这个大刀长矛,却靠广大的用户基础占住了脚。

    苹果既做硬件又做软件,很难平衡两者的速度。软件做得太快了硬件就跟不上,硬件做的太快了有没有合适的软件可用。在历史上,苹果有几款计算机一推出来时速度就已经落后了;还有几款比如早期PowerPC推出来时速度奇快但没有什么应用软件可用。另外,要用户每几年更新一次计算机价钱不能太贵,苹果机的价钱大部分时候是IBM PC兼容机的两倍以上,一般个人用户用不起。概括地讲,一个公司再强也拗不过客观规律。

    人和了。我们在前面介绍苹果时提到,八十年代中期在苹果内部,创始人乔布斯和CEO斯库利打的一塌糊涂,各个部门的经理各自为战搞出成千个大大小小的项目。反观微软,自从盖茨把鲍尔默请来,就将日常事务全权交给后者处理。虽然鲍尔默脾气暴躁,但是和盖茨合作的很好,使得盖茨有精力考虑战略问题。在八十年代末到两千年这段日子里,微软基本上是人才净流入,而苹果从上到下都不稳定。虽然大家都知道人才的重要性,但是至少从表面上看,盖茨比较礼贤下士,而苹果比较傲士。

    到1990年,微软经过Windows1.0和2.0的失败终于迎来了成功的Windows3.0和接下来持续使用了很长时间的Windows3.1(在中国版本号是Window3.2中文版),在短短几个月里,它的销量就超过了IBMOS/2多年来的全部销量。Windows3.1对苹果的打击是致命的。而苹果当时正处在历史上最混乱的时期,竟然组织不起一次有效的反击便一溃千里。微软终于靠十年的人民战争夺得了微机操作系统的统治地位。

    微软在一统操作系统的天下后,已经没有后顾之忧了,便接连打出三记重拳,干净利落地消灭了莲花公司,WordPerfect公司和网络界新星网景(Netscape)公司,夺得了利润最大的几个应用软件市场。这三记重拳和它给苹果的打击一样,都是转市场优势为技术优势。微软靠它拥有操作系统的便利条件,率先推出基于Windows版的办公软件Excel和Words。而莲花公司和WordPerfect公司得等到微软操作系统做得差不多的时候才能起步开发新品,因此战争还没有开始就注定要失败。

    IE浏览器的横空出世

    微软之所以得以控制整个微机行业,在于它控制了人们使用计算机时无法绕过的接口-操作系统。现在,网景控制了人们通向互联网的接口,这意味着如果微软不能将它夺回来,将来在互联网上就会受制于人。

    盖茨让很多工程师立即停掉手里的工作,不管做到那个阶段,然后全力投入微软浏览器IE的开发。盖茨的这种魄力我以后只在佩奇和布林身上又看到过一次,而在世界上找不到第三次。很快,微软的IE浏览器就问世了,但是功能上远不如网景的。盖茨动用了他的杀招-和Windows捆绑,免费提供给用户。很快,网景就被垄断了操作系统的微软用这种非技术,非正常竞争的手段打败。微软终于取得了用户到网络的控制权,从此,微软帝国形成,再也没有一个公司可以在客户软件上挑战微软了。

    盖茨首先做到了保守和冒险的平衡。盖茨和苹果争霸操作系统时,采用了最保守的做法,靠落后的DOS,靠十年的持久战取胜。如果盖茨冒冒失失地,大张旗鼓地开发宣传图形操作系统,那么,不但事倍功半,就连应用软件开发商和用户都会对微软失去信心。

    一直惯用冒险的空手套白狼的手法抢的先机。1980年,盖茨到IBM去推广自己作的BASIC解释器,在那里了解到IBM需要一种微机的操作系统。盖茨给IBM推荐了DR公司,但是DR和IBM公司在价钱上谈不拢。IBM 又回过头来问盖茨是否可以做类似DR-DOS的东西,盖茨非常聪明地从西雅图计算机产品公司SCP买下了DOS,但是没有讲其实是IBM要,所以买价只有区区七万五千美元(也有说是五万元)。而盖茨再卖给IBM时,只收版权费,不卖源代码。这样盖茨就控制了微机的操作系统。盖茨以后干脆多次打擦边球,仿制甚至抄袭别人的东西,使用这种做法使得微软避免了很多漫无目的的研究和不必要的失败,因为别的公司已经把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告诉了他。

    从生意经上讲,盖茨深知赚大钱和赚小钱的关系。盖茨和他的忘年交投资大师巴菲特做法相同,他们都是要从每一个人身上挣或多或少的一笔钱,而不是从富人身上狠宰一刀了事。
    要知道,世界上最挣钱的汽车公司是生产大众型汽车的丰田公司而不是生产跑车的法拉利和豪华车的劳斯莱斯,事实上后者因为亏损已经被卖给了宝马。巴菲特投资的公司,都是像保洁(P&G)和强生(Johnson & Johnson)这样生产每个人日常要用的东西。

    盖茨做的每一件事,都是针对全世界所有人的,这样才能达到聚沙成塔的效果。

    如果说乔布斯是锋芒毕露,聪明写在脸上;盖茨就是一个平衡木冠军,聪明藏在肚子里。
    无疑,后者比前者更可怕。

    雅虎在微软和网景争斗时,抢到了门户网站的先机,并率先为大家提供免费电子邮件Email的服务。微软打败网景和Real Network等公司的绝招是免费提供和对手竞争的产品。但是这一招对雅虎不灵,因为雅虎的服务本身就是免费的。网景和RealNetwork这样制作微机客户端软件的公司不收软件的钱是活不下去的,而雅虎找到了一个新的商务模式,即让内容的提供商出钱

    微软的失误

    微软那时恰恰错过了进军互联网最好的时机。那时没有一个公司在财力上可以和微软相比。微软坐拥数百亿美元的现金,而且每个季度还产生数十亿美元的利润,完全有能力打造一个网络帝国。

    另一方面,很多公司开始整部门整部门地裁员,本来正是收购人才和技术的好机会,但是微软按兵不动。其中原因很多,主要的有四条。首先,微软已经不是当年那个礼贤下士的公司了,变得对人才和技术都很傲慢,微软人才开始流失。第二,它毕竟因为反垄断官司在身,在公司收购上多少有些限制,以至于在收购搜索公司Inktomi和在线广告公司Overture上被雅虎抢了先。第三,长期以来,鲍尔默和华尔街合作很好,为了迎合华尔街,微软总是把财报搞得漂漂亮亮的,因此,它不愿意大量长线投资新技术项目,这会使得利润和现金流入下降。
    笔记2000年互联网泡沫

    新的布局

    微软打造的游戏机可不是过去简单玩游戏的小玩意,而是一个功能强大的计算机,它是一个工具,微软要把它变成家庭娱乐中心,从而控制每一个家庭的娱乐活动

    在每个人家,必须有一个娱乐中心,它既能提供观众和电影电视服务器的接口和控制功能,又能输出高清晰度、环绕立体声音响的视频和音频信号。而后者,便是微软要争夺的目标。垄断了这个娱乐中心,将比垄断操作系统带来多得多的利润,因为这种被称为"根据需求来观看"模式,是按照每个观众每次观看收费的。现在,微软的软件不过是每个人每几年买一份,将来如果微软真的能控制每个家庭的客厅,它将每天从每个观众身上挣一笔钱。

    微软争夺小小游戏机市场的动机。如果微软的想法得以实现,它将改变整个电影电视和其它娱乐业的生态链。
    而微软将再次做到这个生态链的龙头位置。

    互联网的金门大桥:思科

    虽然,网络早有了,美国很多大学、公司和政府部门从七十年代起就开始使用局域网了,连接网络的路由器也早有了。但是,由于不同网络设备厂家采用的网络协议,每个公司都要推广自己采用的协议,没有公司愿意为其它公司做路由器。在互联网还没有普及时,这个问题不大,因为一个单位内部的网络基本上会采用相同的协议。在 1984 年,互联网还没有兴起,因此各个网络公司如 IBM 并没有注意到这种多协议路由器的重要性。

    在他们创办了思科公司的一年前,即 1983 年,美国自然科学基金会(NSF)刚刚投资建设了连接各个大学和美国几个超级计算机中心的广义网 NSFNet,即今天的互联网雏形。当时建设 NSFNet 的目的是让科研人员不需要出差到超级计算机中心就能通过远程登录而使用那些超级计算机。而思科创建的一年后,即 1985 年 NSFNet 就开始和商业网络对接。由于各大学、各公司的网络采用的协议不同,使用的设备也不同,因此对多协议路由器的需求一下子产生了。正在这时,1986 年思科推出第一款产品,连市场都不用开拓,就用于了刚刚起步的互联网。思科 Cisco 是旧金山英文名字 San Francisco 的最后五个字母,思科公司的图标正是旧金山的金门大桥,创始人的意思是要建起连接不同网络的桥梁。

    硅谷著名的风险投资公司红杉风投(Sequoia Capital)看中了这个市场将来的潜力,给这对年轻夫妇投了资。红杉风投投资喜欢投给年轻的穷人,因为越是穷人越有成功的欲望和拼搏精神。

    思科早期成功的关键在于它的两个创始人在最合适的时机创办了一个世界上最需要的公司。假如思科早创立两年,它可能在市场还没有起来时就烧完了它的投资而关门了,反过来也一样,如果它迟了两年,就可能被别的公司占了先机。在思科还是一个小公司时,各大计算机公司各自有自己很大的市场,它们首先想的是在网络市场上打败对手们而不是研制包容各公司网络产品的路由器,因此,没有公司和思科争夺多协议路由器的市场。而等到互联网兴起时,思科已经占据了路由器市场的领先地位。

    一个成功的公司的早期员工是非常宝贵的财富。他们一般是一些非常爱冒险的人,否则他们不会选择加入新开办的甚至是还没有投资的小公司,他们技术和能力非常强,常常每个人可以独挡一面,因为早期的公司要求员工什么都得能干。他们同时对新技术非常敏感,否则他们在众多新兴公司中就不会挑选中那些日后成功的。但是,他们也有他们的弱点。他们虽然善于开创,但不善于或者不愿意守成,而后者对于一个大公司发展至关重要。他们做事快,但是不够精细,因为在公司很小时,抢时间比什么都重要。因此在公司发展到一定阶段,他们会和新的管理层发生冲突 —— 新的主管会觉得他们不好管。这就如同打江山的人未必能治理江山。这些员工很可能自己出去开公司。而即使留在公司的这些早期员工已经腰缠万贯,原先的动力也要大打折扣。因此,如何留住早期员工,并且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便成为了每一个上市的科技公司的难题。

    另外,一个公司大到一定程度后,每个人的贡献就不容易体现出来,大锅饭现象几乎是全世界的通病。一些员工虽然有很好的想法,也懒得费功夫去推动它,因为自己多花几倍的时间和精力最多能多得百分之几的奖金。偶尔出来一两个人试图推动一下,又会发现在大公司里阻力很大。因此,有些员工一旦有了好的想法,宁可自己出来创业,也不愿贡献给自己的公司。这两个问题在硅谷普遍存在,而思科是这些问题解决得最好的公司。

    思科具体的做法是,如果公司里有人愿意自己创业,公司又觉得他们做的东西是好东西,就让他们留在公司内部创业而不要到外面去折腾,而思科会作为投资者而不再是管理者来对待这些创业的人。一旦这些小公司成功了,思科有优先权把它们买回来,思科的地盘就得到扩大。而这些独立的小公司的创办者和员工,又可以得到很高的回报。这样本来想离开思科出去创业的人也就不用麻烦了,接着上自己的班,只是名以上换了一家公司。当然,如果这些小公司没办好关门了,那么思科除了赔上一些风险投资的钱,没有额外的负担。这种做法不仅调动了各种员工尤其是早期员工的积极性,也避免这些员工将来成为自己的对手或者加入对手的阵营。

    思科通过这种做法,基本上垄断了互联网路由器和其它重要设备的技术。因为一旦有更新更好的技术出现,思科总是能有钱买回来。如果说微软是赤裸裸地直接垄断市场,那么思科则是通过技术间接垄断了互联网设备的市场。

    大家也许会问,既然思科这种办法证明有效,为什么别的公司学不来。当然这一方面因为并非所有公司的领袖都有思科 CEO 钱伯斯(John Chambers)的胸怀和远见卓识,更重要的是思科的基因使然。思科自己的创建就是用到了两个创始人的职务发明。斯坦福大学当时虽然很想独占“多协议路由器”的发明,但是最终很开明地和两个发明人共享了这项技术。当然思科上市后,波萨克和勒纳为斯坦福捐了很多钱,除此以外斯坦福还拥有很多思科的股票,因此斯坦福和波萨克和勒纳通过思科的到了双赢。正是如此,思科能做到宽容员工用自己职务发明开办公司。另外,思科员工的发明,一般很难单独成为一种产品,而必须应用到现有网络通信系统或设备中,因此它们最好的出路就是卖给思科。所以,思科倒是不怕这些小公司将来反了天。

    虽然目前华为的市场占有率按营业额计算只有思科的四分之一,但是前途不可限量。这不仅因为华为以比思科更快的速度发展,更重要的是华为将思科拖入了“中国制造”效应的阴影中,这是后者极不愿意的。我们在以后会专门讨论“中国制造”的效应。它基本的影响是,当一个原本只能在美欧生产的产品,经过一段时间则可以过渡到日本和韩国,进而落脚于中国。美欧公司能赚钱的时间只有从美国到中国这段时间差,以前这段时间可以长达数十年,现在只有几年。一旦一项产品可以由中国制造,那么它的利润空间就会薄到让美欧公司退出市场。现在,思科和华为的竞争就是在这种阴影笼罩下。

    谷歌研究院院长彼得.诺威格博士说,当一个公司的市场占有率超过 50% 以后,就不要再指望在市场占有率上翻番了。这句话在信息工业界广为流传。这是一个很朴素的道理,但是常常被一些公司领导者忽视。在互联网泡沫时代,太阳公司占有了觉得部分工作站市场,市值一度超过一千亿美元。但是,它还在盲目扩大试图在工作站和服务器上进一步开拓市场,结果,一旦经济进入低谷,工作站和服务器市场迅速收缩,即使它占到 100% 的市场份额也无济于事,事实上,太阳公司的市值蒸发了 90% 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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