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知网因在姑苏法院败诉给一名高校学生,引发了舆论广泛关注。没错,就是某青年博士演员称“不知道”的知网。因长期以来在学术资源整合、收录、集纳、数据汇总、论文查重等领域独占鳌头,且和各大高校机构达成了战略合作关系,知网一直是广大学者、师生开展研究学习不可或缺的研究利器,在学术界未曾听闻知网是要被侧目而视的。这家点击率、下载率、市场份额都遥遥领先的营利性机构,却在案发后被舆论口诛笔伐,历数知网织就的“三大原罪”。
首先,本次被诉诸法庭,是因为知网长期以来面向个体消费者不合理的充值制度:为不同交易方式划定最低消费额,例如支付宝最低充值50元,而消费者在购买价值7元的单篇论文后,剩余费用不支持退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简称为自主选择权。显然,知网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构成“霸王条款”。
其次,知网近年来的频频乱涨价行为也引起了各大高校机构的不满,一些机构甚至不堪巨额的订购费用,愤而放弃与知网的合作。但知网凭借其市场垄断地位,继续对学术机构征收高额“智力成果税”。
还有,虽然知网本身是营利性法人,但对学术资源提供者,也就是那些生产论文和专利的学者却没有半毛分成,这种无偿收录、有偿使用的运营模式十分不公平。既不利于鼓励学术研究,也不利于知识界信息流动,更让人深深担忧中国学术资源市场的未来。
在案件逐渐到达沸点后,知网基于舆论压力,调整了原有付费机制,表现为向部分地区移动号段用户提供最低0.5元,最高30元的自由充值额度。这种附条件的调整模式有敷衍群众之嫌。
我们知道,资本向来具有逐利性,但仅具有逐利性的企业是缺乏良心和长久生命力的。在一定程度上,知网迎合了人们对知识投资不遗余力的心态,也在技术上做到了繁荣学术产品供给、促进学术发展,但在毛利率0.6以上,可以“躺着赚钱”的情形下,它非但没有思考对社会的贡献率、承担大机构的社会责任,反而一再剥削广大知识分子,无怪乎要遭到学界的广泛抵制。
在国外,同等水平的高校之间实现信息交换、资源共享已是常事。但我国高校机构由于门户之见等原因,迟迟没有建立适应于时代发展的学术分享架构。这种不作为,助长了知网的一家独大,最后受害的还是高校师生。
知网以知识为节点,以利益为引线,织就了一张网住广大师生、高校的大网。要想实现学术自由和学术源泉充分涌流,还要依靠学界和社会的共识和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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