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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劝学篇》福泽谕吉

《劝学篇》福泽谕吉

作者: 荆棘谷的春天 | 来源:发表于2024-01-29 15:42 被阅读0次

    这是福泽谕吉自1872年开始陆续写成的17篇文章,其中所述种种,很像今日某国之情况。

    1,天不生人上之人,亦不生人下之人

    2,政府,人民各守本分

    3,社会地位由德行决定,德行来自于学识,所以要学各种学问,主要是经世济用的实学

    4,只有每个人都是独立的,国家才能独立。否则闭关锁国时当然没问题,一旦和高大的外国人接触,就会卑躬屈膝。

    5,政府,底层人民不适合引导国家,中间阶层应该是主力,而且不该去做官,应投身各行各业。

    6,人民要积极制定法律,守法,积极监督政府,非暴力,要据理力争。遇到政府的恶,三种办法: 服从,革命,改良。第一种违反人的本分,丧失人的义务和权利;第二种以暴易暴,弊大于利 ;第三种应该坚持到底,直到政府改正。

    7,转述美国人威兰德《道德学》身心自由的观点,由:(1)身体(2)智慧(3)欲望(4)理性(5)志向,控制得当就可以自我的独立。同时不可妨碍他人运用的这五个因素的界限,即自我权利和他人权利要互不妨碍。如妨碍,就是一人身体住着他人意志,何其荒谬。进而可知,数千年来统治者即是想把他们的名分想法植入底层百姓身体中。进而,反对女子的三从四德,反对纳妾。能看出这段至少是在婚姻问题是上提倡男女平等,甚至以孟子“自反而缩,虽千万人吾往矣”的态度,批评孟子“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认为是简直是罪人之言。再有,认为孝敬老人是应该的,但二十四孝简直是迂腐可笑。婆婆对儿媳妇,也应该将心比心。

    8,一个人如果只关注个人生活,那和蚂蚁没区别了,还必须尽到社会的义务。

    9,名分之说是把个人家庭里的父子关系,硬套到社会关系中的陌生人之间,父母官一切说了算,下面人无事可做就变着法作假索贿,专制制度下产生了大量的伪君子。易中天先生有类似的说法,不知道是不是从这里来的。

    10,推崇演说,认为演说是履行表达自己意见权利的重要练习。学者的职责之一就是指导这些见识很低的民众们提高。

    11,人生和国家都要有更高的目标,不要目光短浅。

    12,不能怨尤。无论是个人还是国民,言论和行动被妨碍而不自由的人,就容易产生这种情绪。

    13,要保持怀疑。不可轻信圣贤,也不可怀疑过度。不能把西方的一切直接拿来就用,不符合国情,要保持谨慎怀疑。对西方的弊端,也要拒之门外。作为中坚力量的学者责无旁贷,要多读书,多接触事物,自然就知道信疑的标准了。

    14,物质上要独立。也不要因为物质和金钱,影响精神的独立。

    15,思想和行动要一致。理想过高,缺乏实际行动的人,有时会被人厌弃而陷于孤立。想要批评轻视别人时,要换位思考。

    16,人望。信任一个人,可以用事物来衡量,能委托他办一毛钱的事,还是一块钱的事。一省之长,必须有一省人民的信赖,否则就要被无止境地怀疑。对大企业也是一样,老百姓靠信任他们才买东西。要保持和颜悦色,要多交朋友,不要迂腐。

        最后还有作者化名写的一篇文章,反击《劝学篇》发表后的一些社会人士批评。争议主要是: 要遵守国法不能动用私刑,要根据社会文明程度和情况来确定什么是义举什么是狂夫,还举例子某义士在中国元朝侵略日本时斩杀元使就是义举,在明智维新时斩杀俄英使者就是狂夫。最后反击了某些人批评他有不尊重天皇制度的倾向,想要基督教和共和的观点。

        篇尾还有1983年国内编辑的一段评价,说什么福泽的文章推动了历史,但因为属于资产阶级,所以不彻底云云。比如福泽反对社会上高低贵贱这类名分,却提倡百姓安守本分,自我矛盾。其实福泽说的是每个社会单元要完成自己的社会义务,但各单元之间不应该有天然的高下之分。再有编辑指责福泽不该号召人民一味守法,万一是统治者的恶法呢?其实福泽在前几个篇章说了人民应该积极参与法律制定。编辑又说,福泽承认人人平等,却承认由于才智财富等原因造成的不同,这点实际福泽也是对的。人人平等仅限于社会契约的权利义务,而每个人高低胖瘦,努力懒惰等方面不能相同,所以在私人财产等方面不同是正常的结果。反倒是编辑,都1983年了,见识反倒不如一个1876年的人。说明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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