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出生在农村的90后,每当回忆起童年,都会看到烈日炎炎时绿树成荫,树叶交织斑驳影错,和伙伴相互追逐嬉戏,雨后泥泞时堆砌泥墙,城堡玩过家家的场景,我家果树偏多,每当果子成熟期,总有一些喜欢占小便宜的村民趁我家人不注意摘取一些果实,偷拿着到外面去卖掉,因此小小年纪的我,每当暑假来临就有个非常重大的任务,就是在果园看守李子,谨防被偷盗。
我第一次接触文学,就是在那些微风和煦,空气清新,安静的能听见蛐蛐蟋蟀乱叫的果园里,一个亲戚家的哥哥落在我家一本文学名著,名字叫《基督山伯爵》,小学三年级以前,我还真没有看过课外书,接触到的书本只有学校的教材,我那天还真的是太无聊,和地上的蚂蚁玩了几个回合之后,就想起了那本书,当我打开它,我发现写的东西除了个别的文字我不认识,为什么他们的名字那么长,而且剧情太突然,我看了一会才发现这是一本《基督山伯爵中部》,但是即使这样,我还是被大仲马写的剧情深深的吸引,就像是一个坐在井底每天仰望天空的人,突然发现原来这个世界还有这样一种感觉,凌驾于所有吃喝玩乐的满足感,时空交错般体会着另一段人生,和平时坐在家里看电视不一样,看书的时候那些书中画面时而模糊时而清晰,就像家门口那条涓涓不息的小河,让人感觉心中清凉爽快。
随后我对书的喜爱程度越发的不可收拾,这里必须要感谢我一个小学老师,他跟我爸说要给孩子买一些课外书,能增长孩子的见识,让孩子更聪明,我爸就给我买了一整套《十万个为什么》,还有孙幼军的童话小说《怪老头儿》,以及《汤姆索亚历险记》《哈克贝恩历险记》,这对于我来说真的像是一场醍醐灌顶之路,当其他孩子只知道跳皮筋,丢沙包的时候,我开始了解植物,动物,天文地理的常识,知道百慕大三角的可怕,知道蛇为什么70多天可以不吃不喝,知道太阳系有几大行星,我到现在都记得《怪老头儿》《汤姆索亚历险记》里的情节,真的让我这个农村小姑娘开阔了眼界。
随之上了初中,我到了县城开始住宿,买书比较自由一点,那个时候由于我们班级同学家庭条件都比较富裕,我一个土生土长的农村女孩,刚开始很难跟她们融入在一起,我最喜欢的就是周末去书店,一呆就是一下午,把省下来的买零食的钱买书,我很喜欢《福尔摩斯探案集》整整看了三遍,以至于到现在我还是喜欢悬疑推理类的题材,有一本书我忘记了名字,讲的是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些真实存在的东西我们肉眼是看不见的,比如风,甚至是鬼魂,夜晚如果放床边放一杯水,你会发现有的时候水会被别人喝掉,看完这本书之后,我就开始天天做噩梦,在那个全是初中女生的宿舍,我经常说梦话的毛病已经出名了,直到上大学和现在我还是经常说梦话,经常把同学吓得不敢挨着我。
初中时期是我一个看文学名著的高峰期,《羊脂球》《茶花女》《三个火枪手》《飘》《一个世纪的忏悔》《巴黎圣母院》《复活》《拿破仑传》等等,我那个时候喜欢做读书笔记,在学校定的周报上剪一些喜欢的文章诗歌,粘贴在读书笔记上面,看见好的句子也会认认真真的写在上面,这个习惯一直延伸到了现在。
高中的时候由于课业繁重,我几乎没怎么看课外书,而且我竟然糊里糊涂的选择了我并不擅长的理科,对于物理和化学,我简直就是一窍不通,不管我怎么努力,都是徒劳,这个阶段是我学习生涯中最遗憾的日子,我没有选择自己喜欢的文科,也没有抽出时间去看书,觉得很对不起自己与书之间的感情。只有语文依然是我的最爱,比起初中时候语文成绩名列全校第一,高中语文成绩真的只能是平庸逊色,唯一让我觉得骄傲的是我一时兴起做的一首《拟钗头凤》写在周记上,竟然得到了语文老师的表扬,甚至拿到别的班级宣讲,这个小插曲让我内心小小的得意了一阵子。
好在上大学的时候,我们学校有一个很大的图书馆,里面可以免费借书,那个时候开始流行各类玄幻,武侠,修真,穿越的小说,别人都有钱买苹果三,HTC,三星等智能机看手机小说,只有我每天雷打不动的去图书馆借书,图书管理员都笑我说,我们三本图书馆,好像就只有你借书借的最勤快,我记得那个时候三本图书馆只有面积八十多平米,我几乎把里面所有流行类的小说全部看完了,当然,我也经常偷偷的在上课的时候看。三本图书馆看够了,我就开始去那个有十层楼高的二本图书馆借书,这一下子,真的是很过瘾,我几乎可以一整天都在里面待着。
后来我真的是对网络小说有些腻了倦了,套路大体相同,没有多少变化,不过我还是很钦佩那些作者对于文字的把握架构能力,换做我,真的没有能力写出那些浩瀚脑洞大开的小说。我开始看一些经典名家之作,看完余华的《活着》,让我想到很多我们当下的困境,觉得很难熬过去,其实只要想开,放下,都会过去,人活着都不会一帆风顺,平平稳稳。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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