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网首页
初唐(五十七)贞观之治(三) 所纵死囚无一人亡匿 颉利可汗、温彦

初唐(五十七)贞观之治(三) 所纵死囚无一人亡匿 颉利可汗、温彦

作者: 南邻先生 | 来源:发表于2024-07-12 23:40 被阅读0次

    贞观六年 632年

    春,正月,乙卯朔,日有食之。

    癸酉,静州獠反,将军李子和讨平之。

    上以新令无三师官,二月,丙戌,诏特置之。

    夏,四月,辛卯,襄州都督邹襄公张公谨卒。明日,上出次发哀。有司奏,辰日忌哭。上曰:“君之于臣,犹父子也,情发于衷,安避辰日!”遂哭之。

    七月,辛未,宴三品已上于丹霄殿。上从容言曰:“中外又安,皆公卿之力。然隋炀帝威加夷、夏,颉利跨有北荒,统叶护雄据西域,今皆覆亡,此乃朕与公等所亲见,勿矜强盛以自满也!”

    闰月,戊辰,秘书少监虞世南上《圣德论》,上赐手诏,称:“卿论太高。朕何敢拟上古!但比近世差胜耳。然卿适睹其始,未知其终。若朕能慎终如始,则此论可传;如或不然,恐徒使后世笑卿也。”

    九月,己酉,幸庆善宫,上生时故宅也,因与贵臣宴,赋诗。起居郎清平吕才被之管弦,命曰:“《功成庆善乐》,使童子八佾为《九功之舞》,大宴会,与《破陈舞》偕奏于庭。同州刺史尉迟敬德预宴,有班在其上者,敬德怒曰:“汝何功,坐我上!”任城王道宗次其下,谕解之。敬德拳殴道宗,目几眇。上不怿而罢,谓敬德曰:“朕见汉高祖诛灭功臣,意常尤之,故欲与卿等共保富贵,令子孙不绝。然卿居官数犯法,乃知韩、彭菹醢,非高祖之罪也。国家纲纪,唯赏与罚,非分之恩,不可数得,勉自修饬,无贻后悔!”敬德由是始惧而自戢。

    十月,突厥颉利可汗郁郁不得意,数与家人相对悲泣,容貌羸惫。上见而怜之,以虢州地多麋鹿,可以游猎,乃以颉利为虢州刺史;颉利辞,不愿往。癸未,复以为右卫大将军。

    十二月,辛未,帝亲录系囚,见应死者,闵之,纵使归家,期以来秋来就死。仍敕天下死囚,皆纵遣,使至期来诣京师。

    上谓侍臣曰:“朕比来决事或不能皆如律令,公辈以为事小,不复执奏。夫事无不由小以致大,此乃危亡之端也。昔关龙逄忠谏而死,朕每痛之。炀帝骄暴而亡,公辈所亲见也。公辈常宜为朕思炀帝之亡,朕常为公辈念关龙逄之死,何患君臣不相保乎!”

    贞观七年 633年

    春,正月,更名《破陈乐》曰《七德舞》。癸巳,宴三品已上及州牧、蛮夷酋长于玄武门,奏《七德》、《九功》之舞。太常卿萧瑀上言:“《七德舞》形容圣功,有所未尽,请写刘武周、薛仁果、窦建德、王世充等擒获之状。”上曰:“彼皆一时英雄,今朝廷之臣往往尝北面事之,若睹其故主屈辱之状,能不伤其心乎?”瑀谢曰:“此非臣愚虑所及。”魏征欲上偃武修文,每侍宴,见《七德舞》辄俯首不视,见《九功舞》则谛观之。

    三月,戊子,侍中王珪坐漏泄禁中语,左迁同州刺史。庚寅,以秘书监魏征为侍中。

    直太史雍人李淳风奏灵台候仪制度疏略,但有赤道,请更造浑天黄道仪,许之。癸巳,成而奏之。

    夏,五月,癸未,上幸九成宫。

    雅州道行军总管张士贵击反獠,破之。秋,八月,乙丑,左屯卫大将军谯敬公周范卒。上行幸,常令范与房玄龄居守。范为人忠笃严正,疾甚,不肯出外,竟终于内省,与玄龄相抱而诀曰:“所恨不获再奉圣颜!”

    辛未,以张士贵为龚州道行军总管,使击反獠。

    九月,山东、河南四十馀州水,遣使赈之。

    去岁所纵天下死囚凡三百九十人,无人督帅,皆如期自诣朝堂,无一人亡匿者;上皆赦之。

    冬,十月,庚申,上还京师。

    十一月,壬辰,以开府仪同三司长孙无忌为司空,无忌固辞曰:“臣忝预外戚,恐天下谓陛下为私。”上不许,曰:“吾为官择人,惟才是与。苟或不才,虽亲不用,襄邑王神符是也;如其有才,虽仇不弃,魏征等是也。今日之举,非私亲也。”

    十二月,工部尚书段纶奏征巧工杨思齐,上令试之。纶使先造傀儡。上曰:“得巧工庶供国事,卿令先造戏具,岂百工相戒无作淫巧之意邪!”乃削纶阶。

    嘉、陵州獠反,命邗江府统军牛进达击破之。

    贞观八年 634年

    春,正月,癸未,突厥颉利可汗卒。命国人从其俗,焚尸葬之。

    辛丑,行军总管张士贵讨东、西王洞反獠,平之。

    上欲分遣大臣为诸道黜陟大使,未得其人;李靖荐魏征。上曰:“征箴规朕失,不可一日离左右。”乃命靖与太常卿萧瑀等凡十三人分行天下,“察长吏贤不肖,问民间疾苦,礼高年,赈穷乏,起滞淹,俾使者所至,如朕亲睹。”

    三月,庚辰,上幸九成宫。

    夏,五月,辛未朔,日有食之。

    秋,七月,山东、河南、淮、海之间大水。

    上屡请上皇避暑九成宫,上皇以隋文帝终于彼,恶之。冬,十月,营大明宫,以为上皇清暑之所。未成而上皇寝疾,不果居。

    甲子,上还京师。

    贞观九年 635年

    三月,庚寅,诏:民赀分三等未尽其详,宜分九等。

    贞观十年 636年

    十二月,戊寅,硃俱波、甘棠遣使入贡。硃俱波在葱岭之北,去瓜州三千八百里。甘棠在大海南。上曰:“中国既安,四夷自服。然朕不能无惧,昔秦始皇威振胡、越,二世而亡,唯诸公匡其不逮耳。”

    上曰:“法令不可数变,数变则烦,官长不能尽记;又前后差违,吏得以为奸。自今变法,皆宜详慎而行之。”

    治书侍御史权万纪上言:“宣、饶二州银大发采之,岁可得数百万缗。”上曰:“朕贵为天子,所乏者非财也,但恨无嘉言可以利民耳。与其多得数百万缗,何如得一贤才!卿未尝进一贤,退一不肖,而专言税银之利。昔尧、舜抵璧于山,投珠于谷,汉之桓、灵乃聚钱为私藏,卿欲以桓、灵俟我邪!”是日。黜万纪,使还家。

    是岁,更命统军为折冲都尉,别将为果毅都尉。凡十道,置府六百三十四,而关内二百六十一,皆隶诸卫及东宫六率。凡上府兵千二百人,中府千人,下府八百人。三百人为团,团有校尉;五十人为队,队有正;十人为火,火有长。每人兵甲粮装各有数,皆自备,输之库,有征行则给之。年二十为兵,六十而免。其能骑射者为越骑,其馀为步兵。每岁季冬,折冲都尉帅其属教战,当给马者官予其直市之。凡当宿卫者番上,兵部以远近给番,远疏、近数,皆一月而更。

    贞观十一年 637年

    正月,房玄龄等先受诏定律令,以为:“旧法,兄弟异居,廕不相及,而谋反连坐皆死;祖孙有廕,而止应配流。据礼论情,深为未惬。今定律,祖孙与兄弟缘坐者俱配役。”从之。自是比古死刑,除其太半,天下称赖焉。玄龄等定律五百条,立刑名二十等,比隋律减大辟九十二条,减流入徙者七十一条,凡削烦去蠹,变重为轻者,不可胜纪。又定令一千五百九十馀条。武德旧制,释奠于太学,以周公为先圣,孔子配飨;玄龄等建议停祭周公,以孔子为先圣,颜回配飨。又删武德以来敕格,定留七百条,至是颁行之。又定枷、杻、钳、锁、杖、笞,皆有长短广狭之制。

    自张蕴古之死,法官以出罪为戒;时有失入者,又不加罪。上尝问大理卿刘德威曰:“近日刑网稍密,何也?”对曰:“此在主上,不在群臣,人主好宽则宽,好急则急。律文:失入减三等,失出减五等。今失入无辜,失出更获大罪,是以吏各自免,竞就深文,非有教使之然,畏罪故耳。陛下倘一断以律,则此风立变矣。”上悦,从之。由是断狱平允。

    三月,丙戌朔,日有食之。庚子,上宴洛阳宫西宛,泛积翠池,顾谓侍臣曰:“炀帝作此宫苑,结怨于民,今悉为我有,正由宇文述、虞世基、裴蕴之徒内为谄谀、外蔽聪明故也,可不戒哉!”

    房玄龄、魏征上所定《新礼》一百三十八篇;丙午,诏行之。

    六月,右仆射虞恭公温彦博薨。彦博久掌机务,知无不为。上谓侍臣曰:“彦博以忧国之故,精神耗竭,我见其不逮,已二年矣,恨不纵其安逸,竟夭天年!”

    丁巳,上幸明德宫。

    秋,七月,癸未,大雨,穀、洛溢入洛阳宫,坏官寺、民居,溺死者六千馀人。

    乙未,车驾还洛阳,诏:“洛阳宫为水所毁者,少加修缮,才令可居。自外众材,给城中坏庐舍者。令百官各上封事,极言朕过。”壬寅,废明德宫及飞山之玄圃院,给遭水者。

    冬,十月,癸丑,诏勋戚亡者皆陪葬山陵。

    十一月,辛卯,上幸怀州;丙午,还洛阳宫。

    贞观十二年 638年

    正月,吏部尚书高士廉、黄门侍郎韦挺、礼部侍郎令狐德葇、中书侍郎岑文本撰《氏族志》成,上之。先是,山东人士崔、卢、李、郑诸族,好自矜地望,虽累叶陵夷,苟他族欲与为昏姻,必多责财币,或舍其乡里而妄称名族,或兄弟齐列而更以妻族相陵。上恶之,命士廉等遍责天下谱谍,质诸史籍,考其真伪,辨其昭穆,第其甲乙,褒进忠贤,贬退奸逆,分为九等。士廉等以黄门侍郎崔民幹为第一。上曰:“汉高祖与萧、曹、樊、灌皆起闾阎布衣,卿辈至今推仰,以为英贤,岂在世禄乎!高氏偏据山东,梁、陈僻在江南,虽有人物,盖何足言?况其子孙才行衰薄,官爵陵替,而犹卬然以门地自负,贩鬻松槚,依托富贵,弃廉忘耻,不知世人何为贵之!今三品以上,或以德行,或以勋劳,或以文学,致位贵显。彼衰世旧门,诚何足慕!而求与为昏,虽多输金帛,犹为彼所偃蹇,我不知其解何也!今欲厘正讹谬,舍名取实,而卿曹犹以崔民幹为第一,是轻我官爵而徇流俗之情也。”乃更命刊定,专以今朝品秩为高下。于是以皇族为首,外戚次之。降崔民幹为第三。凡二百九十三姓,千六百五十一家,颁于天下。

    二月,乙卯,车驾西还;癸亥,幸河北,观砥柱。

    甲子,巫州獠反,夔州都督齐善行败之,俘男女三千馀口。

    乙丑,上祀禹庙。丁卯,至柳谷,观盐池。庚午,至蒲州,刺史赵元楷课父老服黄纱单衣迎车驾,盛饰廨舍楼观,又饲羊百馀口、鱼数百头以馈贵戚。上数之曰:“朕巡省河、洛,凡有所须,皆资库物。卿所为乃亡隋之弊俗也。”甲戌,幸长春宫。

    戊寅,诏曰:“隋故鹰击郎将尧君素,虽桀犬吠尧,有乖倒戈之志,而疾风劲草,实表岁寒之心;可赠蒲州刺史,仍访其子孙以闻。”

    闰月,庚辰朔,日有食之。

    丁未,车驾至京师。

    三月,辛亥,著作佐郎邓世隆表请集上文章。上曰:“朕之辞令,有益于民者,史皆书之,足为不朽。若其无益,集之何用!梁武帝父子、陈后主、隋炀帝皆有文集行于世,何救于亡!为人主患无德政,文章何为!”遂不许。

    夏,五月,壬申,弘文馆学士永兴文懿公虞世南卒,上哭之恸。世南外和柔而内忠直,上尝称世南有五绝:一德行,二忠直,三博学,四文辞,五书翰。

    秋,七月,癸酉,以吏部尚书高士廉为右仆射。

    八月,霸州山獠反,烧杀刺史向邵陵及吏民百馀家。

    冬,十月,乙亥,巴州獠反。

    己卯,畋于始平;乙未,还京师。

    钧州獠反;遣桂州都督张宝德讨平之。十一月,丁未,初置左、右屯营飞骑于玄武门,以诸将军领之。又简飞骑才力骁健、善骑射者,号百骑,衣五色袍,乘骏马,以虎皮为鞯,凡游幸则从焉。

    己巳,明州獠反;遣交州都督李道彦讨平之。

    十二月,辛巳,左武候将军上官怀仁击反獠于壁州,大破之,虏男女万馀口。

    贞观十三年 639年

    春,正月,乙巳,车驾谒献陵;丁未,还宫。

    戊午,加左仆射房玄龄太子少师。玄龄自以居端揆十五年,男遗爱尚上女高阳公主,女为韩王妃,深畏满盈,上表请解机务;上不许。玄龄固请不已,诏断表,乃就职。太子欲拜玄龄,设仪卫待之,玄龄不敢谒见而归,时人美其有让。玄龄以度支系天下利害,尝有阙,求其人未得,乃自领之。

    礼部尚书永宁懿公王珪薨。珪性宽裕,自奉养甚薄。于今,三品已上皆立家庙,珪通贵已久,独祭于寝。为法司所劾,上不问,命有司为之立庙以愧之。

    二月,庚辰,以光禄大夫尉迟敬德为鄜州都督。

    上尝谓敬德曰:“人或言卿反,何也?”对曰:“臣反是实!臣从陛下征伐四方,身经百战,今之存者,皆锋镝之馀也。天下已定,乃更疑臣反乎!”因解衣投地,出其瘢痍。上为之流涕,曰:“卿复服,朕不疑卿,故语卿,何更恨邪!”

    上又尝谓敬德曰:“朕欲以女妻卿,何如?”敬德叩头谢曰:“臣妻虽鄙陋,相与共贫贱久矣。臣虽不学,闻古人富不易妻,此非臣所愿也。”上乃止。

    夏,四月,戊寅,上幸九成宫。

    庚寅,遣武候将军上官怀仁击巴、壁、洋、集四州反獠,平之,虏男女六千馀口。

    六月,渝州人侯弘仁自牂柯开道,经西赵,出邕州,以通交、桂,蛮、俚降者二万八千馀户。

    八月,辛未朔,日有食之。

    诏以“身体发肤,不敢毁伤。比来诉讼者或自毁耳目,自今有犯,先笞四十,然后依法。”

    冬,十月,甲申,车驾还京师。

    十一月,辛亥,以侍中杨师道为中书令。

    戊辰,尚书左丞刘洎为黄门侍郎、参知政事。

    十二月,壬辰,上畋于咸阳,癸巳,还宫。

    是岁,天下州府凡三百五十八,县一千五百一十一。

    太史令傅奕精究术数之书,而终不之信,遇病,不呼医饵药。有僧自西域来,善咒术,能令人立死,复咒之使苏。上择飞骑中壮者试之,皆如其言;以告奕,奕曰:“此邪术也。臣闻邪不干正,请使咒臣,必不能行。”上命僧咒奕,奕初无所觉,须臾,僧忽僵仆,若为物所击,遂不复苏。又有婆罗门僧,言得佛齿,所击前无坚物。长安士女辐凑如市。奕时卧疾,谓其子曰:“吾闻有金刚石者,性至坚,物莫能伤,唯羚羊角能破之,汝往试焉。”其子往见佛齿,出角叩之,应手而碎,观者乃止。奕临终,戒其子无得学佛书,时年八十五。又集魏、晋以来驳佛教者为《高识传》十卷,行于世。

    贞观十四年 640年

    二月,丁丑,上幸国子监,观释奠,命祭酒孔颖达讲《孝经》,赐祭酒以下至诸生高第帛有差。是时上大征天下名儒为学官,数幸国子监,使之讲论,学生能明一大经已上皆得补官。增筑学舍千二百间,增学生满三千二百六十员,自屯营飞骑,亦给博士,使授以经,有能通经者,听得贡举。于是四方学者云集京师,乃至高丽、百济、新罗、高昌、吐蕃诸酋长亦遣子弟请入国学,升讲筵者至八千馀人。上以师说多门,章句繁杂,命孔颖达与诸儒撰定《五经》疏,谓之《正义》,令学者习之。

    壬午,上幸骊山温汤;辛卯,还宫。

    乙未,诏求近世名儒梁皇甫侃、褚仲都,周熊安生、沈重,陈沈文阿、周弘正、张讥,隋何妥、刘炫等子孙以闻,当加引擢。

    三月,窦州道行军总管党仁弘击罗窦反獠,破之,俘七千馀口。

    辛丑,流鬼国遣使入贡。去京师万五千里,滨于北海,南邻靺鞨,未尝通中国,重三译而来。上以其使者佘志为骑都尉。

    五月,上将幸洛阳,命将作大匠阎立德行清暑之地。秋,八月,庚午,作襄城宫于汝州西山。立德,立本之兄也。

    十月,闰月,乙未,行幸同州;庚戌,还宫。

    十一月,甲子朔,冬至,上祀南郊。时《戊寅历》以癸亥为朔,宣义郎李淳风表称:“古历分日起于子半,今岁甲子朔冬至,而故太史令傅仁均减馀稍多,子初为朔,遂差三刻,用乖天正,请更加考定。”众议以仁均定朔微差,淳风推校精密,请如淳风议,从之。

    丁卯,礼官奏请加高祖父母服齐衰五月,嫡子妇服期,嫂、叔、弟妻、夫兄、舅皆服小功;从之。

    尚书左丞韦悰句司农木橦价贵于民间,奏其隐没。上召大理卿孙伏伽书司农罪。伏伽曰:“司农无罪。”上怪,问其故,对曰:“只为官橦贵,所以私橦贱。向使官橦贱,私橦无由贱矣。但见司农识大体,不知其过也。”上悟,屡称其善;顾谓韦悰曰:“卿识用不逮伏伽远矣。”

    十二月,癸卯,上猎于樊川;乙巳,还宫。

    戴州刺史贾崇以所部有犯十恶者,御史劾之。上曰:“昔唐、虞大圣,贵为天子,不能化其子;况崇为刺史,独能使其民比屋为善乎!若坐是贬黜,则州县互相掩蔽,纵舍罪人。自今诸州有犯十恶者,勿劾刺史,但令明加纠察,如法施罪,庶以肃清奸恶耳。”

    ——《通鉴 唐纪十&十一 太宗上之下&中之上》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本文标题:初唐(五十七)贞观之治(三) 所纵死囚无一人亡匿 颉利可汗、温彦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subject/yiwocjt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