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周日,可以大白天在大太阳下跑步,也可以大清早在头脑最清醒的时候看书写文凑日更,两件大喜事同时从天而降,不亦乐乎?
我不禁对自己膜拜不已,毕竟是咱调整了作息时间,才收获了如此幸福呀。生活可真是一门技术活,得像大将军排兵布阵那样动脑筋,才能获得满意的效果。
闲话少叙,言归正传。
今天读到的小文章非常应景,题目叫做《偷时间的人》。上天太智慧,我猜不透它的意思,它这是在鞭策我呢,还是在和我戏虐呢?因为按照文中的提法,咱也属于偷时间的人呢。
出生于苏格兰的詹姆斯·凯尔曼,20多岁开始学习写作的时候,是一名普通的大货车司机,每天的工作长达12个小时,回到家以后疲倦异常,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累得连拿笔的力气都没有了”,而且他还是两个孩子的父亲。
读到这儿的时候,我就对这位司机十分敬佩了,如果是我,早已躺平。可是这样的情形下,他如何学习写作呢?很好奇。
事情的发生很偶然,也或许是上天怜惜他,专门给他的启迪吧。有一天,凯尔曼比往常早起了两个小时,利用这个时间完成了一篇早就想动笔却总是没有时间写的文章,感觉超级棒。于是,他决定以后每天都早起两个小时写作。
不少人知道了凯尔曼的计划之后都嘲笑他,认为短短的两个小时做不了什么事。可我却被他深深折服,如此沉重的生活负担之下,还要再早起两个小时,这真是有铁人一般的意志了。“这身体能受得了吗?不会被压垮吧?”我又有些担心。而每天的两个小时,我是知道的,那真的是能完成许多事情的。
凯尔曼无视别人的冷嘲热讽,坚持走自己的路。这一坚持就是20多年,终于天道酬勤,他慢慢地从一位默默无闻的作者成为了畅销书作家,甚至凭借小说《为时已晚》获得了布克奖。
这个布克奖,可是一个了不起的奖项,它被认为是当代英语小说界的最高奖项,也是世界文坛上影响最大的文学大奖之一。从1969年开始颁发,每年颁发一次,其声誉不次于诺贝尔文学奖。
当有记者问他获奖原因的时候,凯尔曼庄重地回答:“因为我是一个专门‘偷时间的人’。”
至于“偷时间”的精准定义,凯尔曼有一句名言:“我在偷时间,这条简单的法则,就是把最好的时间留给自己,而不是卖给其他事情。”
我恍然而悟,我此刻的看书写文,也算是在偷时间吧。这样偷时问效率确实非常高,很科学。好智慧的偷时间呀,我得好好记着,并努力去践行。
只是,我就算是每天早起4个小时偷,也偷不成作家。毕竟,虽然说“成功是99%的汗水加上1%的天才”,可是缺了这1%的天才,再勤奋也无济于事。
然而,那又如何?它并不妨碍我快乐地偷下去,因为我走的是一条被大作家肯定的道路,而且偷得很开心……开心可是无价的哦。
(2024年1月7日早晨6:28搁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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