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沈漫。”沈漫这次回答得很爽快,他忽然觉得跟这个姑娘聊天还是很愉快的,上次在酒店里是这样,现在在小饭馆里也是这样。大概是身边聊天的朋友太少了,他心里想着,就当交个朋友吧,这样也不错。
“沈漫。”方歌重复了一遍,继续问:“是在哪个科室,急诊吗?”
“目前是的,以后可能就不是了。”沈漫笑了笑,他忽然意识到,从刚才见到方歌的时候开始,他就总是在笑。好像之前那些笑不出来的时刻所集聚的笑容,全都积攒到了这个晚上。
“为什么?”
“我想换岗,去一个非临床的岗位。”沈漫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兴奋点,肚子里忽然冒出好多话来,争先恐后地向喉咙里涌过去,却又卡在一起,最后只挤出几句话来,“在临床当医生太憋屈了,我想做点不一样的事情,比如去医务科,至少,能让其他的医生再也不用经受我经历的这种委屈。”
方歌放下筷子,皱着眉盯着沈漫,她的表情竟然很严肃,过了好半天,才眨了眨眼,轻轻地吐出一句话:“我觉得,这样有些可惜呢。”
“可惜?”沈漫有些意外,她不仅没有为他的决定表现出一丁点的理解,反而显得不认同,就像沈汇芬的反应一样,他有些不高兴,闷闷地问:“为什么这样说?”
方歌低着头沉吟了半晌。老板又来了,将最后一盘菜也端上了桌,还是一脸和气地说“慢用”。但方歌却坐着没动,她不动,沈漫也不动。
“我记得你在船上帮那个孩子退热的样子,当时就觉得你好厉害,可你现在却说不想干了,真的很可惜。”方歌终于开口了,她叹了口气,继续道:“你知道刚才我堂哥扶走的那人是谁吗?”
沈漫摇头。那位老人看上去很激动,若不是因为年纪大了力气不支,恐怕方歌和她堂哥没那么容易让他平静下来。
“那是我大伯。”方歌望着沈漫,语气出奇地平静,完全没了之前那种活泼的轻快模样。“他准备去医院里闹的,被我碰见了,费劲力气才拦下来。你刚才看见的那一幕,正是堂哥刚刚赶到,我将大伯转交给他的时候。”
“他为什么要去医院闹?”沈漫问。
“因为一场支气管镜手术。术中出血三百多毫升,普通电刀等方法无法有效止血,医生当即将他送到介入科做了血管造影和肺动静脉血管修补,可算捡回一条命。”方歌无奈地笑了笑,继续道:“本该对医生表示感谢的,可大伯才不会这样想。”
“你大伯是怎么想的?”
“他?他认为是医生技艺不精导致的手术中大出血。可医生早就解释过了,在血管造影中发现他有先天性的肺动静脉瘘,因为压力过大,所以普通止血手段是无效的。”
沈漫点点头,“这种先天性的血管畸形,医生事先是无法预料到的。”
“可大伯才不管这些,他根本就不相信医生说的话,反而觉得一切都是医生的托辞。”
“所以他就准备去医院闹?”
“对啊。你是不知道,他都已经在家里吵闹无数次了。”方歌叹了口气,摇了摇头,有些无奈了皱了皱眉,“这事亲戚都知道,这段时间,他要么怪堂哥没有选对医院,说换一家医院肯定就没这事了。要么怪伯母没有第一时间跟医院讨说法,说到最后,还怪起伯母的签字来,问伯母为什么要在手术风险知情同意书上签字……人钻进了牛角尖,别人说什么都听不进去的,大伯现在满脑子里只有一个想法——就是医院的医生无能,医德败坏——谁也拿他没办法。”
她看着沈漫,目光直直地盯着他的眼睛,认真地问:“可是,虽然他在家里闹得不成样子,却一次也没去医院闹过,你知道为什么吗?”
沈漫愣了愣,没说话。
“就只差踏进医院这最后一步了,每次都是家里人给拦了下来,因为旁人看得清楚,是医生救了他的命。如果由着他去医院里闹,岂不是寒了医生的心,连家人们也会觉得心中有愧,以后还怎么好意思去找医生看病。”方歌顿了顿,见沈漫认真聆听的样子,倒像个听话的学生,她不禁又笑起来,“好了,只是聊天而已,不用这么严肃吧。”
沈漫的表情松弛下来,两人开始吃菜,方歌开始说些别的话题,从这家餐馆开始,再讲到下一家、再下一家,她像是个吃遍了全城的美食家,哪里有好吃的都逃不开她的搜寻。
沈漫只能听着,不时也跟着方歌笑起来。方歌只道是自己说得好玩,却不知沈漫心里是真的松动了些。
虽然方歌的大伯跟他没什么关系,但方歌的态度却让他的心里没来由地感动起来,在他看不见的地方,原来还有一些人,用他并不了解的方式在支持着临床的医生。虽然他们支持的对象并不是他自己,但他却在旁观者的角度上,感受到了同等的保护和理解。在那些怀疑和不信任的目光中,哪怕只是现在这一丁点的感动,也忽然变得像一束光一般,温暖地滋养了他渐生退意的内心。
他感觉到,心中想了那么多天的执念,竟然动摇起来。
这顿饭吃了很久。两人捧着肚子出来的时候,他们已熟络得像是认识了很久的老朋友。这次的单是方歌买的,她的态度很坚决,沈漫拗不过,只得依了,但他留下话,下次,下次一定由他来买单。
为了这个下次,两人互留了电话。
回到家,只他一人,筱艺在沈汇芬那住下了。一整晚他都睡得很好,就像从前一样,沾上枕头就睡着了,一夜无梦。
睡得好,自然精神好,第二天早上碰到赵东林,他的招呼还没说出来,赵东林就先发话了:“碰见什么喜事了,大早上就跟打了鸡血似的,还真没见你这么精神过。”
沈漫笑笑,他的心情不错。这是沈汇芬给出的一周时间的最后一天。过了今天,他就可以正式脱离临床岗位,进入新的战场。
大概是为了配合这种好心情,今天的病人也来得特别早。白大褂都没来得及换上,病人就进门了。
那病人进门简直是无声无息,沈漫换好白大褂,一转身却发现自己的背后站着一个人,他吓了一跳,原本准备去拿水杯的手差点把杯子给碰翻了。
沈漫坐下来,示意病人坐在办公桌一旁的椅子上。可病人却仍是站着,将背在身后的手送到沈漫的面前。那手上提着一个篮子,用几张用过的废纸盖着。
“沈医生,这是给你的,收下吧。”
那人的声音有些发颤,嗓子也不太利索,像是嘴里含了一个鸡蛋,发音有些含混,不太容易听得清楚。那是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身子很干瘪,背已经有些佝了。他的手固执地向前伸着,把篮子向前送了送,“这是正宗的土鸡蛋,我到山上买的,鸡就在山上养着,这鸡蛋好的呐。”
沈漫下意识地推辞了,将老人的手又推了回去。他并不认识这个人,但细看一眼,又觉得有些眼熟,像在哪里见过。
老人却比他想象的更坚持。那一篮子鸡蛋又送了过来,“沈医生,你一定要收下,是你救了我儿子,我……我一定要感谢你的。可我没有太多钱,买不起什么好东西,只好想着带点老家的土产品来,这是我的一点点心意,收下吧。”
“我救了你儿子?”沈漫想了想,忽然站起来。他想起来了,上个月月中,他接诊了一个因消化道大出血入院的病人,病人当时已近休克,嘴角全是呕出来的血,情势危机,急需输血。沈漫安排了病人进手术室,却在输血环节被难住了。
病人是RH阴性A型血,血库存量为零,安排紧急调血,又无法保证一定能找到合适的血源。时间不等人,沈漫二话不说挽起袖子——全院他是唯一的RH阴性血,A型。如果说他有什么特别的地方,这点就算是最特别的了。
最终病人得救了,沈漫的紧急献血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如果没得到及时供血,病人很可能就昏迷至死了。
病人的父亲在得知供血有望的时候,瞬间老泪纵横,最后知道献血者就是收治儿子入院的沈漫,他当时就找了过去,几乎当场就跪了下来。沈漫扶住了老人,说这一拜若是受了,自己恐怕得折寿几年呢。
那老人的家境并不富裕,从衣衫就能看得出,都是勤勤恳恳的庄稼人,若不是儿子急性大出血,他都没有多少机会走这么远的路到城里来。
而现在,老人又出现在了沈漫的面前,一脸风霜,大老远地过来,那么早就到了医院里。简直想象不出他是什么出发的,在黎明中一路赶来,只为了给沈漫送一篮子从山上提下来的土鸡蛋。
沈漫心头一热,他扶着老人的手臂,拉着老人坐下来。老人还是不放弃,“沈医生,我儿子救过来了,我想着,你费了那么多血,得补补,所以才想着送鸡蛋来。我也知道这东西不值钱,也怕你瞧不上,可是,我还是要送来,你若是不收,我心里不安呐。”
他望着沈漫,脸上满是皱纹,但他的目光一片热忱,让沈漫再也推脱不得。
见沈漫收下篮子放在桌子下面,老人才放心地笑起来,“医生了不得啊,治病救人,凭本事吃饭,这就够了,可为了我儿子,还得麻烦你搭上了自己去献血,如果我还不知道感激,那就是我没良心了。”
沈漫忽然难受起来,老人的感激真诚至此,那句“我以后就不当医生了”的话却是怎么都说不出口。如果老人知道他明天就要着手转岗了,那该有多么惊讶,又该有多么失望。
他忽然想起方歌说的那句——“我觉得,这样有些可惜呢。”
她说得轻描淡写,背后也许同样是深深的失望,只是碍于两人交情尚浅,不便表露得太过强烈罢,最后才选择了这样轻飘飘地一个词——可惜了。
老人高兴地离开了。他的心意送到,足以心安。
但沈漫却越发不安起来,那一篮子鸡蛋放在旁边,像石头一样敲打着他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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