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30日期满,双方当事人就可以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根据《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本条规定了劳动者的辞职权,除此条规定的程序外,对劳动者行使辞职权不附加任何条件。但违反劳动合同约定者要依法承担责任。”用人单位不能额外规定其他程序。
二是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提前三天通知单位,但是这种通知并不限制于书面通知,可以口头通知用人单位后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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