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发现我在逐渐退化,不光是身体,还有文笔。
当我偶尔翻看自己十年前写的东西时,我觉得那时候的我,比起现在的我,对文字的掌握能力更强。所以能力和阅历不一样,阅历随着年龄增长而增多,但能力却不一定。
就像表妹开玩笑说的那样,英语六级越早考越好,拖得越晚,只会越考越差,因为英语能力在退化。
当然,这只适合芸芸众生中的大多数人,但不适合那少数的,在工作后仍饱含热情积极上进的人。
大学的时候我看了很多书,每一年的暑假都要读一遍《红楼梦》,那时候我喜欢张爱玲,喜欢沈从文,甚至一度想要弃医从文,觉得自己也和那些弃医从文的作家一样,是天选之子,是命中注定写作的人。
可后来我发现,我不是那一类人。我不是天才型的写作者,我的阅读量也不够,那段时间还不错的文笔,不过是建立在不断阅读的基础上的。
当我的阅读量渐渐减少,我发现我表达困难。当我静下心来写作时,我常常遇见瓶颈。比起写作,还是阅读带给我的快感更强烈一些。
最近看了毛姆的《月亮和六便士》,我相信很多人喜欢这本书,也有很多人对这本书深度解读。所以我并不打算写书评,因为书评太多了,而且我也没别人写得好。
除了文字本身带给我的震撼,我更想看看书本中所描写的原画,但我又觉得我是欣赏不来的。我曾经看过画展,但看完之后,我觉得自己不过是在附庸风雅。
但在看这本书的过程中,我想起了自己的一个朋友。
他是我的高中同学和大学校友,他可能喜欢过我,也可能没喜欢过。
第一次见他,是在2003年的初夏,那时候镇上举行联考,他坐在我前面。我对他的印象很深,一是因为他又高又瘦,他的胳膊比我的还细;二是因为他好像有多动症,一直发出轻微的声响,把凳子的后两个脚翘得老高;三是因为他做题速度特别快,在我题目还未做完时,他已经交卷了。
因为他当时坐的是进门的第一排,监考老师也都认识他,当他交卷时,我听到监考老师说起了他的名字,还说起他总是考年级第一名。
我和他不是一个初中的,但我当时对他充满了好奇,觉得他就是我心目中的那种天才。
几个月后,我们成了同一个高中的同班同学,让我有些惊讶的是,他居然也记得我,记得那次考试我坐在他后面。
高中时代,他一直维持在全校前二十名,不过高考的时候失误了,和我去了同一所大学。
高中的时候,我们关系并不是很好,在大学里第一次见到他之时,我以为是我的眼睛出了问题。不过因为高中同学这一层关系,我们在大学时的关系很不错。
他想要拒绝不喜欢的女生,会请我假扮他的女朋友;他到学期末,青黄不接的时候,会找我借钱;在网吧遇见我,会苦口婆心的劝我少玩游戏。
他曾想要通过考研来改变命运,毕竟高考时他错过了一次,但是很可惜,他考研失败了。
不过也许后来的他并不在乎考研,因为他在毕业后娶了高中时代的女神,不久后又生了一个可爱的女儿。
他和老婆孩子在一座小城市里生活,他在一家一般的市级医院工作,到目前为止,他应该还是那种需要写病史的小医生。
我常常为他感到可惜,我觉得以他的才华和能力,应该是走读研读博的道路,成为很厉害的专家和教授。
可当我看完《月亮和六便士》,我觉得是我狭隘了,他也许很早就明白了自己想要的是什么,他偏安于小城,他不是那种让人敬佩的医学教授,也许这辈子都成不了教授,可这也许恰恰是他想要的生活,他拥有他的月亮。
渐渐地,他泯然众人,可也许,他从来只想做个平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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