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混跡於網絡,總看到有人因病不想拖累家人而選擇跳樓自殺的新聞,對此我挺無感的。這類事件早已司空見慣了,特別是在農村。
前段時間,我最要好的發小告訴我,他岳父就是因為醫療費過高而選擇放棄治療,只有五十來歲就早早離世了。
在農村都流行這樣一句話:寧可人亡,也不要家破。況且那些得了大病的人覺得,如果舉全家族之力來救自己,最後還沒得救,那就是家破人亡。自己一人亡倒是小事,破壞子女幾個家庭就不值當了。
是我,我也會選擇自殺,決然地。既然自己沒錢治療,又想最後死的有點尊嚴,不要那麼難受,我可不想跳樓、喝農藥或者被車撞死那麼慘烈。我希望國家能早日把「安樂死」合法化,給那些想死之人最後一點尊嚴。反正,他決絕地選擇了要死的,你不給安樂死,他還是會選擇其他比較轟動的死法。
其實,我認為,自殺也是個人的自由之一。只要不是一時衝動,而是自己的理性選擇,我感覺都可以接受。如果哪一天,我想自殺了,可不想被親人和這個社會好心的人阻攔。當然啦,你這種自殺不能是因為什麼一時想不開或者心理疾病之類的因素導致的,而是你自由理智的選擇。
所以,我對這類自殺是比較無感的,為了不拖累後代而理性選擇自殺,是可以接受的。那不是沒辦法了嘛?我不選擇死亡,繼續留戀這個世界,只會給後人帶來無盡的痛苦。
其實,我們之所以對這類事件習以為然,是因為我們已經接受了這樣一種觀點:自己沒本事,能怪得了誰?
事實上,真是這樣嗎?我們無能,真的就只有等死嗎?蒼天不會垂憐,世人無暇顧及,還能有啥辦法?
叢林社會就是遵循弱肉強食的叢林法則,適者生存,不適者則被淘汰。現如今,不應該是叢林社會了吧。為何弱者的生命還照樣不名一文,如草芥一般,被強者淘汰掉呢?
我思考再三,甭管中國還是外國,或多或少都存在一些體現叢林法則的野蠻行為。人類發展至今,雖說已經形成了相當程度的文明,但野蠻一直如影隨形。
文明,是與時俱進的,一直在不斷完善中,不可能完美。文明既然不夠完美,那就留給了野蠻一席之地。
無能的人只能等死,我感覺就挺野蠻的,不該在這個所謂文明的社會中發生,還那樣頻繁。
不管怎樣,社會始終在進步,文明也是如此,儘管很緩慢。百年前,魯迅先生一直強烈譴責的封建禮制,所謂吃人的怪獸,那就是野蠻。
無能之人,選擇對這個世界說再見,並不太難。只不過,在我看來,挺野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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