缘起的佛教
佛教的特质是“缘起”,以此区别其他一切宗教、哲学与文化,这是毫无疑问的,成为一切佛子的共识。但什么是缘起?佛法本身是不是缘起的呢?这个问题作答容易,但真正落实到相续是极难的。
缘起的定义:待缘而起,普遍联系;诸法由众缘和合而生,由众缘所致而灭,也就是凡事基于各种条件的意思。用佛经中的话来说:“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
比如煮水至沸,有温度的因,还有大气压强的因等,这些都是条件。一个现象由多种条件支持,可以如此简单理解缘起义,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那么终极一问:佛法是缘起的吗?佛法是怎么来的?
佛陀在菩提树下证得“三明”,主观验证了“业报”与“无我”的真实,达到了前人所不及的“宗教”成就。并在后来的导师生涯中,不断教化他人,复制成功经验。其教法经过总结:四谛、八正道、五蕴无我、诸行无常。(至于说三法印,那是后人的总结。)
所谓诸行无常,看待佛法也要用无性缘生的立场,包括佛教的产生、发展、流变、传播之现象。一切待缘而生,生是缘起的生起,不是因中有果而生,也不是因中无果而生。佛法本身是从宗教背景中来,同时佛教本身也在不断地演变中,这是首先必要注意的。
经上说:“若佛出世,若不出世,法性法住”,这是依法的恒常普遍性说。如果据此说:佛法是亘古不变的存在,无论时空全都圆满而具体地成立,佛陀不过是原样不动地将它传出。这等于在说:本来已成的东西从新出现。这是“自生”,不是诸行无常的因缘生。
若说:佛世之前根本没有,佛法是佛陀是独创的,或从六师直接继承的。这是“它生”,也非缘生。如果说:佛法虽是本有的,但由种种学说引发、种种环境需要而出现的,这还是“共生”,而不是缘生。若说:自然而有,没有因缘可说,那更是“无因生”的邪见了。
那到底应该如何观待呢?是缘生,缘成,是幻化无性的发展过程。
本没有不变的自体性,只是在不断地演化中成立。成立也并非就绝对停止,所谓诸行无常,其后也还是在不断地演化。佛教是发展中的成立阶段,截出此一时段才指为明确的佛法特质与佛学精义,但这毕竟只是“死的样本”而已。
自西元前两千年起,雅利安人进入南亚次大陆,不断形成吠陀文化,孕育了两千多年来印度文明的发展。从吠陀经典、婆罗门教、沙门主义、吠檀多不二论,无不汲取了此一外来文化的养分。
吠陀文明提供了上层建筑的元素,婆罗门教因而完善了种姓制度,同时赞助了社会系统的组织。(与儒家异曲同工。)然而这终究是神教的社会,教权高于政权,宗教是一切存在的基础,人性是从属于祭祀口中的神旨的。
沙门阵营可以视为对既有社会的反叛,他们脱离阶级成为自由游民,积极发展了“业报说”,认为人类解脱唯赖修行。唯有个人努力,才能永恒安稳。于是他们各自发展了方法论,有的享乐,有的苦行,因为他们理解的“业报”是机械的,所以各说各表,各自为政。
沙门重视个人提升,于是开发了禅定术。这是纯粹的技术手段,目的是达到特殊身心体验。副产品是宁静与喜乐感受,有部分沙门导师认为这就是解脱。在这一时期,佛教做好了登上历史舞台的准备。
种种学说演化到佛陀时代,是从种种问题、种种思想经无限错综演化而来,才有佛法出世的倾向。成立佛教思想的条件,在印度宗教界发展到快要成熟。除了时代思潮或顺或逆的激发,特别是受了前人的师承和熏修,与个人思想融合、扬弃、发挥才有佛教出现。
佛陀说法,一旦巧妙地说出,形成教言(乃至后期形成教典),在世谛流布,由此发展出思惟分别(内学方面),照着诸行无常的法则不断变化。在此之外,一切外护事相、仪式规制、表法信物等更是在不断演化着。
佛陀最初在鹿苑说法,弟子仅有五人。对于团队生活,只简单提示了师友间的简单标准。十二年后人数众多,便有制戒的需要,组织也一天天严密起来。僧团规矩因为种种关系制了又开,开了又制。弟子间也因风格与环境等因素的不同,又有学派各异。
传入我国后,虽没有全依律制,起初也还是依律共住的。毕竟是上层建筑,先是律寺中别立禅院,发展到创设禅院丛林,逐渐产生祖师清规与家风,这些具有汉传特色的条约也还是因时因地而在不断变化。
总之,佛教流行在世间,就不能不受着无常法则的规矩。若将其视为一成不变的东西,捧上神台;后人唯有老实遵守,说什么“放之四海而皆准”、“祖师的话不能疑”,这就违反了诸行无常的佛法,犯了教条主义的错误。
所以佛教本身仍然是缘起的,随着不断传播还是在不断地演化中。只要始终不曾离弃佛教的基本特质与主要意义,便始终还是佛教。如海中有染,若不断更替,在不失其特征以前永远还是海洋一样。不过量变终将导致质变,因为佛教的生存环境并非真空。
吠陀思想、婆罗门教、沙门诸师思想仍然存在,不断影响了佛教,佛教也在影响着它们;彼此激荡,互有取舍。由于失了因缘,佛教终于消融在印度教的汪洋大海之中。当然,在后来的印度宗教文化中,也还是含有一些佛教思想的元素,比如吠檀多不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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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舍论》九卷云:“何故世尊说前二句,谓依此有彼有、及此生故彼生?为于缘起知决定故。如余处说:依无明有,诸行得有。非离无明、可有诸行。又为显示诸支传生。谓依此支有,彼支得有。由彼支生故,余支得生。又为显示三际传生。谓依前际有,中际得有。由中际生故,后际得生。又为显示亲传二缘。为有无明无间生行,或展转力,诸行方生。
有余师释如是二句,为破无因常因二论。谓非无因,诸行可有。亦非由常自性我等无生因故;诸行得生。若尔;便成前句无用。但由后句此生故彼生,能具破前无因常因故。然或有执;有我为依,行等得有。由无明等因分生故,行等得生。是故世尊为除彼执,决判果有,即由生因。若此生故彼生,即依此有彼有。非谓果有、别依余因。谓无明缘行,乃至如是纯大苦蕴集。
轨范诸师,释此二句,为显因果不断及生。谓依无明不断,诸行不断。即由无明生故,诸行得生。如是展转,皆应广说。有释:为显因果住生。谓乃至因相续有,果相续亦有。及即由因分生故,诸果分亦生。此欲辩生,何缘说住?又佛何故破次第说,先说住已而后说生?复有释言:依此有彼有者,依果有因有灭;此生故彼生者,恐疑果无因生。是故复言:由因生故,果方得起。非谓无因。经义若然;应作是说。依此有彼灭无。又应先言因生故果生。已后乃可说依果有因灭无。如是次第方名善说。若异此者;欲辩缘起,依何次第,先说因灭。故彼所释,非此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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