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又添了一条狗。是母亲从集上买来的。价格低得我问了两遍还不相信,十块。十块能买到的,当然不是什么特异品种,普通土狗。不是病狗就好。
最初,我听见外面有嘤嘤的叫声,以为是邻居家,越听越觉得切近,才出去看,才见它正立在纸箱里,前腿搭在箱子的外缘,小小眼里,净是惊恐的神色。
放它到箱子外面,它就跟着人的脚后跟跑,但还是嘤嘤地叫。喂了食,吃得很欢,但吃完了,还是叫。到了晚上,依然是叫。我抱它到屋里,试着抚弄起来,它居然立刻止住了嘤嘤,并老老实实地趴着,睡了。
把它抱进屋,我父是极力反对的。一是怕惯坏它,说过几天就得把他拴起来,再大了就拴不住了。二是嫌脏。
我想,功利主义者的极致,无非就是这样吧,把狗仅仅看作畜生,甚至连畜生都不是。拿它当畜生,至少还是拿它当生命的。可要是工具,那就连生命都无所谓有无。看门而已,和无生命的电子报警器没啥区别。
而像我父亲这样的,在农村又极为普遍,所以农民里真正欢喜动物的,并不多见。荧幕上那样的,大黄狗死了,全家哀伤,绝对罕见,反正我是没听过见过。我所见的,都是拴在门口,至死的活动范围不出几平米。有的人更狠,比如我姨家,直接关在铁笼子里,那笼子比狗大不多少。相比之下,我父还算仁慈,让它活动范围更大,让它还能见点阳光。不过,原因很可能只是,铁笼子比铁链子贵多了。
对狗,村里也见有并不嫌弃,甚至面露一点喜欢,还给它取了名字,没事也像宠物一样呼来逗去,但和宠物狗的对待我看还是有本质不同。刘震云在《手机》里就有总结,叫利用性喜欢,是砖头哥说的,“就像我家那条狗,我也挺喜欢它的,但主要让它看门儿,如果光喜欢那条狗,我喜欢不起来。”
所以农村里的猫很少,因为实在没有利用的价值,连养够了砸死炖了吃的价值都没有。
另外我觉得可笑的是,我父嫌弃的理由里居然有一条是嫌脏。这好像显得我家多讲究卫生。恰恰相反,我家向来脏乱得不成样子,脏得无法描述。所以他真正嫌的不是脏。嫌脏容易,给它洗洗就行。根本上,他还是不把它当个生命而已,连给它洗洗都觉得是多余。
屠狗的,护狗的,都是人,但是两类人。观念冲突是骨子里的,谁也别想说服谁。
不要做农民家的孩子,也不要做农民家的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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