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年一次性奖金”概念:
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上述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二、过渡期期间:
2019年1月1日- 2021年12月31日(以下简称“过渡期”)。
三、适用范围:
在“过渡期”内实际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不适用该过渡期政策。
四、适用文件:
《财政部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第一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第一、三、四、五条(第二条废止)。
五、政策规定:
1、纳税人有选择的权利。“过渡期”内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即可以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2、不并入综合所得如何计税: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以下简称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https://img.haomeiwen.com/i14574731/eb8a29720c368e41.jpeg)
3、必须并入综合所得计税: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六、如何单独计算个税?
第一步:找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上面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找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第二步:单独计算应纳税额
公式: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理解误区1:不需要再比较“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当月工资薪金所得是否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5000”的大小。
理解误区2: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算个税时不减5000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理解误区3:员工实际没有工作满12个月的也除以12找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理解误区4:纳税人不一定选择不并入综合所得就一定就是对纳税人是有利的。
理解误区5:纳税人选择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税,一个纳税人一个纳税年度只能采用一次。
理解误区6: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它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并入综合所得计税,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某有限公司高管李某,2019年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120000元(选择不并入综合所得),除以12后每月平均10000元,对照年终奖税率表得到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210,则应纳个税为:
年终奖应纳税额=120000 × 10%-210= 11790元。
实发奖金=120000-11790=108210.00元
七、如何选择适用全年一次性奖金?
“过渡期”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也可以选择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只要有选择就会存在一定的筹划空间。
纳税人比较:“分开计税”和“合并计税”的应纳税额大小
(1)如果纳税人“合并计税” 税额小,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当年综合所得;
(2)如果纳税人“合并计税”税额 大,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
(3)如果纳税人2019年综合所得(含年终奖)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小于零,就不用比较了,一定是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当年综合所得。
八、避开多发一元而多缴几万元税的坑?
![](https://img.haomeiwen.com/i14574731/752427e1bc5a3cda.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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