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罪犯,你害怕过吗?无论你是警察、检察官、法官或者律师,都会有近距离面对罪犯的可能。无论你是何许人也,首先还是人,特别是基本没有防护训练的检察官、法官或者律师。我们只是因为懂得法律,做了份直面罪恶的工作才会近距离接触这些人。攻击和防御的手段只有一个,嘴。别人以德服人的前提都是打得过,我们就呵呵了。
罪犯的表现有很多种,沉默不语的、强词夺理的、话痨闲聊的、甚至唱念做打啥都会的,但独有一类人冷漠、阴暗的让人印象深刻,即使隔着看守所的铁窗、即使时过境迁依然能感受到股股寒意。
(1)小编早年曾在法院刑庭做书记员,遇见个抢劫、强奸案,嫌疑人分别是A和B,其中A因抢劫罪被判刑刚刑满释放。当天两个人酒后闲着没事,A提议到路边找个女孩强奸,之后二人在路上果然找到个女孩,之后二人还劫取财物,并将女孩狠狠的打了一顿,几乎致命。庭审当天,B老实认罪,而A死活不认,当时A一直在反抗,是法警将A按在地上才勉强将庭审结束。(如果不是有大量证据证实,还真以为他是无辜的。后来我想这个人可能是因刚刑满释放,不想接受又被判十年以上的现实。)当时那个A趴在地上,眼神中的一股寒光射向我们,小编第一次看到从未有过的凶恶,毛骨悚然。审理这个案子的是一个50多岁的女法官,她有个习惯,无论罪犯有多无药可救,她有时间都要去谈谈心,希望浪子回头,这个案子送达判决书时她也去了。当时法官把A提到了监所办公室(也就是说与A之间没有任何阻隔),A站在那里,1米八的个子,少见的横眉,依然的冷冷目光看的我头皮发麻。小编的反应也很简单,秒怂,悄悄地、慢慢地躲在了法官后面。
(2)两年前有个案子,嫌疑人C刚满18岁没多久。一天自己的兄弟送了自己一把刀,C就称刀不错,需要找个人试刀(同样的理由只有在日军日记里曾看到),于是C纠集自己的兄弟,在马路边随便找个人上去就是一巴掌,等到对方反抗,C就直接用刀捅了对方,致死。我一直在想,是什么让一个孩子对生命漠视到如此地步。提审C时,他一直低着头,偶尔泣声不语,只是在小编起身离开时,C侧头看了我们一下,那一刻我看到了同样的目光,尖锐且寒冷。
(3)还有一次,抢劫案。嫌疑人D在单身女性开车上车那一刻,从后排座开门,然后抱住被害人索要钱财。被害人是个只有一米五多点的小女生,很勇敢,没有反抗尽量的配合。D在得到钱财后并没有像被害人想的那样立刻离开,而是用刀在被害人脖子捅了好几刀后才离去。被害人是捂着脖子的血趴了很久才找到人求教,幸运的是伤不至死。那一次小编是和警察(快退休,依然很勤奋的那种)一起去提审D,离开时D看着那名老警察,狠狠的说了一句:“我知道你的名字,你等我出去”。那名警察回头看了看D,回答“我等着”。后来我问这名警察当时你害怕吗,他的回答很让我感动,“猫永远不会怕老鼠”。
我们都是普通人,怕,不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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