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梁晓声的代表作品之一,小说描写了2个有手足之情的男孩从一个叫做脏街的地方,逐渐走向大城市的成长经历。
小说中一个小男孩叫做晓声,一个叫做子卿。童年的晓声是一个成绩一般的小孩,而子卿却是一个经常能够考双百的别人家的孩子。
从小子卿就很懂事,家境贫寒的他不仅学习成绩好,还总能替父母着想,而且他励志想要成为一个作家,而当时的晓声只想做一个普通人而已。
然而命运有时候就是这样的泯灭,励志想要成为作家的子卿最后却成为了大款,而想要做普通人的晓声却成为了一个作家。有时候我们就在想,是环境改变了我们,还是我们学会了适应环境。
人们常说三岁看到老,可是现在你会发现,三日不见,如隔三秋。对我们来说唯一不变的就是一直在改变。
我想,一个人的一生,也许最多只能被改变三次。超过了三次,原先那个人其实等于已经消亡了。不存在了。活着的不过是另一个,同姓同名同性别的人而已。好比一块表或一辆车,被大拆了三次的话,再高级也不高级了。而人是最精密的东西。最精密的东西,尤其经不得改变三次以上。
人都是会变的,这一点我们不得不承认。很多人小的时候,看着辛勤劳作的父母,内心都会暗自发誓,长大后一定要要赡养他们一生,然而现实却是很多人在父母老的时候,因为他们的几句唠叨,就抱怨连连,他们抱怨着父母变了,但是其实是他们自己变了。
人活着的意义是什么,我们到底追求的是什么,没有人可以告诉你答案,或者说每个人告诉你的答案都是不同的,你需要自己去寻找,而生命的意义有时候可能就是你寻找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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