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的终极意义是什么?

作者: 曼珠纱 | 来源:发表于2018-08-07 18:36 被阅读1次

    没几个人有勇气谈论死亡,因为这常常被认为是造作、悲观、小题大做。不过咱们倒不妨从三个方面依次看:

    一、死亡的权力

    几乎同时带给我触动的,还有来自台湾的一位嘉宾黎建南,人称“黎老大”的他给我们讲了这么一个段子:台湾南部海边常常遭遇台风,当地政府就禁止民众下海游泳。可就有人公开讲说:我们民众有冒险不怕死的权利,你放个警告标志责任就已经到了,可就有人想冒险,想培养个大浪中翻腾的勇气,虽然有可能死亡,但我们也有选择死亡的权利。

    无论是琼瑶的公开信,还是黎老大的段子,都指向了人“死亡的权利”——怎样看待死亡希望用怎样的方式迎接死亡否是个人无由置喙的个人自由与权利如果再向前推进一小步,自杀是否也包括在这个自由权利中呢?

    2016年初,出版过两本史学专著、被称为“史学研究天才少年”的18岁高三学生林嘉文,以坠楼的方式告别了黑夜和这个世界,半年前,他患上抑郁症,死前,他留下遗书:“仅就世俗的生活而言,我能想象到我能努力到的一切,也早早认清了我永远不能超越的界限。”“最终的离去不仅是感性地对抑郁、孤独的排解,也是种变相地对我理性思考之成果的表达”,“这样的社会风气里,容不下安乐死这样很个人主义的事的,因为总有人想榨取别人,自然不能放别人自由地生死”,“烦请所有得知我去世消息的人,如果你们觉得不能理解我,请给予我基本的尊重”。“说放下也就放下了。”

    不得不说,林嘉文拥有了同龄人本不具备的思考深度。对于他的境遇我们也没有任何立场可以做任何解读与评论。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卡缪就曾说过,只有一个哲学问题是严肃的,那就是自杀。在这里,我们碍于篇幅与主题,对此不再展开更详尽的讨论,但自杀本身作为死亡到来的个人选择权,依旧是值得纳入这个主题的一个深思。

    而对于林嘉文和琼瑶都提到的“安乐死”,它减轻垂危病人痛苦的人道主义作用不言自明,可目前在世界上仅有荷兰、瑞士等国以及美国部分州通过了相关法案,毕竟,这种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受到来自方方面面的太多质疑:比如历史上德国纳粹就曾用这个作为种族灭绝的借口;比如执行医师被赋予处置生命的太大的权力,同时又受到来自内在的巨大道德煎熬;而病人家属所处的利益均衡的暧昧位置,又将带来各种利益诱惑对人性的巨大考验……

    如同拥护死刑的废除方所坚信的:只要有死刑,就一定会有冤案,而哪怕只冤枉一个人,造成的后果都是永远无法弥补的。所以,排斥“安乐死”的一方也坚持认为:只要诱惑足够大,总会有被“安乐死”错误执行的人,无论是出于执行手术的医师的各种私心:技术、金钱、甚至是病态执着;还是出于病人家属的各种盘算:提前摆脱、遗产分割的利弊、甚至是个人私怨;更甚者,对病人表达的错误解读、舆论误导、对痛苦感受程度的错误界定……都会成为“安乐死”在全社会推行的巨大潜在危机。

    所以,死亡的权力应该被赋予到什么程度?

    二、死亡的意义

    除了对于死亡权力的重申,琼瑶也在文中讲述了她眼中死亡的意义:死亡是当你出生时,就已经注定的事!那么,为何我们要为“诞生”而欢喜,却为“死亡”而悲伤呢?恰似《倚天屠龙记》中那句明教人挂在口边的教义——“生亦何欢,死亦何苦”。

    国人历来对谈论死亡讳莫如深。被尊为“先圣”的孔子就说过“未知生,焉知死?”意思是说,生的事情你都还没弄明白呢,死你管它干什么?在这种思想指导下,中国数千年来缺乏最基本的死亡教育,很多中国人都是大限将至,才第一次认真思考死亡这件事。

    与此相对的是基督教的一种观念,或者说很多西方人的一种观念——未知死焉知生?如果不理解死亡的意义,那生的意义又在哪里?所以,很多西方国家非常重视从幼儿起就进行的死亡教育,像乔布斯“向死而生”的观念:“如果这是你生命的最后一天,你会怎么做?”,就是了悟死亡本质、从而选择一种更积极的观念来应对生命的生活观。

    再进一步,用心理分析大师佛洛依德的观点,人不但有爱的本能(性本能),也有死亡的本能,每个人的身上有一种趋向毁灭和侵略的冲动。这个死亡的本能设法要使个人走向死亡,因为那里才有真正的平静,才有希望完全解除紧张和挣扎。这是因为人的生命是由无机物演化而成,从大自然、从黑暗温暖而平静的子宫而来,所以生命一旦开始,一种意欲返回自然、天人合一、回归无机的倾向随之而生,这就是死亡本能的来源。所以,人永远处于趋向永生也渴望死亡的永恒矛盾平衡之中。

    有智者说,在你死后,万物将随你而来。庄子《齐物论》说:“方生方死,方死方生。”佛陀临死前留下了“生灭灭己,寂灭为乐”的偈语。而只有当死亡降临的那一刻,你才会真正揭开生命的底牌:人真的有灵魂吗?灵魂是什么样的能量方式存在?人死后,灵魂是否由此界迁居彼界?人是否存在轮回往生?

     三、死后的方式

    人死后,采取怎样的方式悼念?琼瑶希望死后将她火化成灰,以花葬的方式归于尘土;“不发讣告,不公祭,也不开追悼会”。

    琼瑶对美好的事物爱了一辈子,所以她提出的“花葬”,首先让人想到的,就是黛玉的《葬花词》:“未若锦囊收艳骨,一抔净土掩风流;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死后能与花相伴长眠,化作护花春泥,倒也不枉红颜一生。

    受儒家文化影响,国人重礼尚孝的传统,形成了千百年来哭祭、乐祭哀悼祖先等一系列仪式规范。在古代,至亲去世,按照礼法要守孝三年,不能工作、不能婚娶、也不能有任何形式的娱乐和享受。现在仍然有很多地方有大办葬礼的传统:锣鼓鞭炮齐鸣、纸钱漫天飞舞、男男女女哭天抢地,为了追求所谓的场面与热闹,葬礼的方方面面都在攀比。而无论从古至今,葬礼上“公开表演”的性质从未改变。所以,魏晋时期的阮籍、王戎等名士,就把对这种世俗“表演”的厌恶,表现为叛逆的不遵礼法、喝酒吃肉,实际上却是“喝酒一斗、吐血数升”的悲痛至极。可见,真心的悼念,并非要凭着怎样的场面与方式。

    其实,对死去亲故的这种悼念仪式,有人说这是高等哺乳类动物的本能。例如东非象群,当它们在逐水草迁徙的漫漫长路中,遇见同类留下来的骨骸,会沉默地围成一圈,伸出鼻子温柔抚触那些未能抵达终点的同类,许久,才会再组成队形继续前进。

    不过,也有学者坚称,哀悼亡者是人类独有的异行。数万年前,史前的人类就有了仪式性的埋葬活动。万物皆有生灭,因为灵性的不同,并不是所有生命都看得见死亡唯有人类为此震惊困惑,并把死亡从一个自然现象变成一种值得认真对待的大事,并且思考其中的含义。因此,人类才会很不自然地埋葬死者,并且创造了一连串的程序和礼仪。仿佛只有经过这些仪式,我们才能处理好生者与死者的关系,才能让死者安息,才能告慰生者,才能让死亡产生意义。而在多元思想觉醒的今天,人类会更多地思考,这种仪式的意义与本质是否统一?那天终将到来,你又希望用什么样的方式?

    Born to die,人生的所有不确定性,其实都指向一种可能,就是死亡。

    《大鱼海棠》说:死是永生之门。

    《寄生草》说:赤条条来去无牵挂。

    人人终有一死,虽然并非所有人都算真正活过。

    死是清凉的夜,生是闷热的白天。每个生命在极尽璀璨之后,都将坠入永恒的黑夜。死亡的黑暗更加映衬生命的光彩。

    让你害怕死亡,是老天爷的把戏。

    好好活着,活成自己想要的样子,因为我们将会死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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