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孩子的教育,不论是惩罚还是奖赏,都是对孩子实施控制。这种外在的控制,并不能引发孩子自律自省。只有在家长和孩子之间互相尊重并互相合作的基础上,以温和和坚定的态度来相处沟通,家长放弃控制的心态和行为,让孩子自我控制,才能培养孩子的各项生活能力。
当家长用控制的方式来管教孩子,孩子依赖的是外在控制,是家长始终在为孩子的行为负责,而不是孩子在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如果当一个家长要随时观察孩子的行为,并给予奖励或惩罚,孩子才能做好自己。那么如果当家长不在场的时候,孩子又会怎么做呢?所以,惩罚和奖励是追求短期效果的教育行为,不能达到长期有效的目的。
家长用奖励或惩罚这种控制性的教育方式,剥夺了孩子为自己负责任的机会。是家长的错误教育方式,导致了孩子对自己没有责任感。只有当一个孩子,愿意去学着做一名对家庭、学校和社会都有贡献的成员时,他们才会在内心里有健康向上的自我概念,并为之努力去达成,这才是重要的长期效果。
家长如何判断自己的教育行为对孩子的教育是否有效呢?
可以从以下4个方面来衡量:
1、是否做到了对孩子尊重和鼓励?
2、是否能让孩子感受到自我归属感和价值?
3、是否能长期有效?
4、是否教给了孩子有价值的社会技能和生活技能,有助于培养孩子的良好品格?
做个理性的家长。
三思而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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